《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卷)》收录了20篇研究论文,共分为综合、商标、版权和专利四个专题,以欧美国家知识产权理论为参考,通过经典案例、前沿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启示。《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卷)》收录了20篇研究论文,共分为综合、商标、版权和专利四个专题,以欧美国家知识产权理论为参考,通过经典案例、前沿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启示。
黄武双,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综合专题
论知识产权纠纷中销售者赔偿责任的免除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程序新探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未披露的专有技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
以防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指令的提案
In re NCAA Student-Athlete Name & Likeness Licensing Litigation
商标专题
商标确权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的裁判路径
市场管理公司商标间接侵权实证研究
Shell Oil Co.v.Commercial Petroleum Inc.
Rosetta Stone Ltd.v.Google.Inc.
Christian Louboutin S.A.v.Yves Saint Laurent America Holding.Inc.
版权专题
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研究——对《美国版权法》的反思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微博转发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Authors Guild.Inc.v.Google Inc.
Kirtsaeng v.John Wiley&Sons.Inc.
Fox Broadcasting Co.,Inc.v.Dish Network L.L.C.
专利专题
专利标准化之法律考量
Cancer Voices Australia v.Myriad Genetics Inc.(节选)
Bowman v.Monsanto Co.
Apotex Pty Ltd.v.Sanofi-aventis Australia Pty Ltd.(节选)
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v.Myriad Genetics.Inc.
St.Jude Medical,Inc.v.Access Closure.Inc.
《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卷)》:
就影响力而言,汇集后的民事法律救济,确能保障创新企业在欧盟境内对商业秘密予以更为有效的维权。此外,如果商业秘密权利人能够依赖诉讼过程中对其商业秘密保密性的维护,则权利人更愿意寻求法律保护,免于因商业秘密被侵占而遭受潜在损害。法律的确定性在增强,汇集各成员国的法律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的价值(创新多以商业秘密的形式作保护),商业秘密被侵占的风险也将降低。对内部市场运作的积极影响如下,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及研究人员通过与欧盟最佳贸易伙伴的合作,充分利用创意想法,进而有助于增加内部市场中私营部门对研发的投资。与此同时,不应限制竞争,不得授予排他权,任何竞争者均可独立获取受商业秘密保护的知识(包括通过反向工程)。同样地,在内部市场聘用高技能劳工(可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劳工)的流动性也不应受到负面影响。一段时间后,会对提升欧盟经济竞争力产生积极作用。此提案不损害基本权利,(相反)有助于对权利的维护,尤其是对财产权及开展商事活动的权利。准予获取司法诉讼的文件,确立了保障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抗辩权。提案还包括确保言论自由及信息自由等保障措施。
本提案与国际义务相符[例如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相符]。对相关问题,与主要贸易合作伙伴的立法大致相似。
3提案的法律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