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献田旋风”实录: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大讨论
定 价:42 元
- 作者:刘贻清,张勤德 主编
- 出版时间:2007/2/1
- ISBN:9787500595342
- 出 版 社:中国财经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H31
- 页码:438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
此次《“巩献田旋风”实录——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大讨论》,比上两次“旋风”更加广泛、猛烈,更加富有现实意义和切实作用。这次大讨论是直接贯彻中央精神的产物,是“反右防‘左’”的具体体现,它将有利于《物权法(草案)》的进一步修改,使物权法尽快符合宪法要求、回到马克思主义法理的正确道路上来,真正体现中央提出的修改《物权法(草案)》三原则,为今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这次出版的《“巩献田旋风”实录——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大讨论》一书,内容丰富,引用详实,论理充分,语言生动。它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公有制主导地位为主线;以“双百”方针、求大同、存小异为宗旨;以拥护中央指示、支持人大及法工委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前提;以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广泛收集各方面有代表性的文章。本书是集文献性、权威性、可读性于一体的好书。
前言
第一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关于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吴邦国:第12条和19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
就教于《物权法(草案)》的某些起草者
关于《物权法(草案)》讨论答友人
一个核心 六大问题——《物权法(草案)》修改中争论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
必须限制从占有到所有权的推定
驳私法保护私利益,公法保护公利益
维护公共利益与保护私有财产
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正确决定 维护国家立法机关的权威——评绝少数法学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审议《物权法(草案)》的决定的态度
第三辑
一封信挡住《物权法(草案)》? 前言
第一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关于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吴邦国:<物权法(草案)》有三个问题仍要深入研究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罗干同志2006年4月n日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
胡康生:《物权法(草案)》修改要坚持三原则
第二辑
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19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
就教于《物权法(草案)》的某些起草者
关于《物权法(草案)》讨论答友人
一个核心 六大问题——《物权法(草案)》修改中争论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
必须限制从占有到所有权的推定
驳私法保护私利益,公法保护公利益
维护公共利益与保护私有财产
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正确决定 维护国家立法机关的权威——评绝少数法学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审议《物权法(草案)》的决定的态度
第三辑
一封信挡住《物权法(草案)》?
物权法的历史和现实土壤
十问《物权法(草案)》
巩献田 英雄还是罪人?
时代呼唤更多的巩献田!
三评《南方周末》
巩献田回应物权法事件:“一封信影响立法”荒唐
试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物权法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莫将“国王”当“国家”——谈《物权法(草案)》中“平等保护”原则的荒谬
物权法争论并非源于社会矛盾
激辩物权法 保护富人权益 还是帮助普通人维权
谁在曲解宪法、违反宪法宁——正确理解宪法第十一条
法律制定要坚持社会主义传统——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
王利明:保护私有财产不是私有化
王翔炮轰北大教授巩献田
从“物权法提案第一人”看到了物权法的利益基础
《物权法(草案)》符合我国国情、时代进程和人民需要
一部法律引发的“姓资姓社”争论
论法的阶级性
从立法过程和立法技术角度谈《物权法(草案)》
第四辑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