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国作家爱默生的随笔集,作为“美国的孔子”,他的思想已经成为美国自由传统的一部分。在这本《自立》,是爱默生励志思想的精髓,它倡导人们追求自我,提倡个性自由,号召人们主宰自己的命运。
论及国家时,我们应该牢记,它的一切制度尽管在我们出世以前业已存在,然而,它们并不是原始固有的;它们决不会凌驾于公民之上,相反,它们之中的条条款款曾经都是某一 论及国家时,我们应该牢记,它的一切制度尽管在我们出世以前业已存在,然而,它们并不是原始固有的;它们决不会凌驾于公民之上,相反,它们之中的条条款款曾经都是某一个人的行为表现;各种法律和习俗都是人们在应付某种情况时的权宜之计;它们都是可以模仿,可以更改的;我们能够使之日臻完美,也能够使之锦上添花。在青年公民的心目中,社会是一个幻象。它僵卧在他们的面前,具有某些名称、人物和制度,犹如一棵棵橡树,它们把根都扎向中心,将自己在四周排列得井然有序。然而,老政治家明白,社会是流动易变的;没有什么根与中心可言;然而,任何微粒都有可能突然变成运动的中心,进而驱动整个体系围绕它旋转。庇西特拉图、克伦威尔等意志坚强的人物这样做过一个时期;而柏拉图、保罗等拥有真理的人,永远都在这样做。政治依赖于必要的基础,不可对它轻举妄动。共和国有许多青年公民,他们相信:是法律创造了城市;他们相信:政策和生活方式的重大改变,以及居民的职业、贸易、教育和宗教都可以通过投票决定取舍;他们相信:任何措施,尽管荒唐可笑,只要能够获得足够的赞同使之成为法律,都可以强加在一个民族头上。然而,只有贤者懂得:愚蠢的立法不过是一条沙结的绳,拧一下就会荡然无存;国家必须遵循而不是领导公民的性格和进步;再强悍的僭主都会遽然倒台;唯有那些依赖理念的人才会永立不败之地。盛行的政府形式就是能够接受它的公民们的修养的表现。法律无非是一本备忘录。我们是迷信的,我们尊崇法律,它在人们的性格中所具有的那种勃勃生气就是它的威力。法律站在那里说:昨天,我们是如何如何地协调一致,而今天,你们对这条法规有何感受?我们的法律是一种货币,上面拓印着我们的肖像,它很快就变得无法辨认,久而久之,我们又得将它送回造币厂。天性不讲民主,也不赞成君主立宪,只主张独断专行。她的权威不允许她那鲁莽透顶的儿子进行丝毫的愚弄或削弱。公众的思想一旦表现得更为明智,法典的残暴和木讷就会昭然若揭。法典把话讲不清楚,所以人必须叫它讲清楚。与此同时,对一般思想的教育从来没有停止过。纯真质朴的人们的幻想有预言的作用。稚嫩而富有诗才的青年今日所梦想、所祈求、所描绘。但又避开高谈阔论之讥的一切,必定很快成为公众团体的决议,随即,就被作为冤情和人权法案贯穿于冲突和战争的始终;继而,必将成为成功的法律和机构而百年不衰,直至它反过来又被新的祈愿和蓝图取而代之。国家的历史勾勒着思想进步的轮廓;国家的历史远远追随着微妙的文化和志向。
政治理论控制了人们的思想,人们已经在他们的法律和革命中把它做了尽可能完美的表达。政治理论的要旨在于,政府存在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护人身,二是保护财产。关于人,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天性相同。当然,这种权益会竭尽所能要求一种民主。然而,尽管人的一切权利都是平等的,但由于接近理性的途径不同,他们的财产所有权就大相径庭。有的人只拥有自己的几件衣服,有的人则拥有一个县。这种意外主要取决于每个人手段的高低和德行的优劣;其次,还取决于遗产,所以,这种意外的出现就不会平等,当然,所得的权利也就有天壤之别。个人权利一般来讲是相同的,因此就需要一个以人口比率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府,而财产则需要——个以占有者和占有的比率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府。拉班牧养着牛羊,他希望他的牧群受到边境官员的关照,以防米甸人把它们赶走,因此,他要纳税。雅各没有牛羊,所以用不着害怕米甸人,当然也用不着向官员纳税。拉班和雅各都拥有同等的权利来选举官员,以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然而,只有拉班,而不是雅各,应当选举保护牛羊的官员,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如果出现要不要额外增加官员或建造嘹望台的问题,拉班、以撒以及那些必须卖掉部分牛羊来换取对剩余牧群保护的人,对此一定不会比雅各更加赞成,也不认为比雅各拥有更多的权利;因为,后者是一位青年人,是一位旅行者,他口中的面包不是自己的,而是拉班他们的。
在原始社会,所有者创造了自己的财富。在任何公正的社区里,只要财富由所有者亲手获得,财产,就应该制定财产法;人,就应该制定人权法,这样的主张便应运而生。
然而,财产却会通过赠送或继承传给那些不创造财产的人。一方面,赠品使得财产落在新的所有者手中与劳动使它为第一个所有者占有同样无可厚非;另一方面,法律确定了对遗产的所有权。在人人看来,这种所有权都是有效的,因为,根据他们的判断,公众对此颔首默许。
然而,虽说人们乐于接受财产应当制定产权法、人应该制定人权法的原则,但要把它充分体现出来,倒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人和财产在一切交易中掺杂相混。最后,问题似乎这样地得到了解决——根据斯巴达人所谓的“公正的就算平等,平等的不算公正”的原则,有产者应当比无产者享有更多的公民选举权,这就成为正当的区别。
这条原则似乎已不再表现得像从前那样不证自明。部分原因是,人们已经开始怀疑:法律是否过于重视财产,是否在我们的惯例中允许了一种富人剥削穷人,并使穷人永远贫穷的结构;然而,主要原因则是,人们怀着一种本能的意识——不管是怎样朦胧而难以言传——按目前的财产保有权,关于财产的一切法律都十分有害,它对人的影响是败坏性的:事实上,国家应该考虑的唯一的利益是人,财产总是跟随人的;政府的最高目标就是要提高人的文化素养。如果人们能够接受教育,制度就会随着人的改善而改善,而道德情感就会写出国家的法律。
如果很难把这个问题摆公平,那么,当我们注意到自己的自然防卫时,危险就比较少。保卫我们的哨兵要比我们共同选举出的那种地方长官对我们的警戒出色。社会总是主要由青年及愚人组成的。那些年长的人已经看穿了法庭和政客的伪善,他们死后,并没有给子孙后代留下任何智慧。青年人,非常相信自己的报纸,他们的父辈在这个年龄时也是这样。由于大多数公民的无知和轻信,国家不日将趋于崩溃。然而,还存在着一些限制,统治者的愚蠢和野心是无法超越它们的。人有人的法则,物有物的规律,万物都不容小看。财产要受到保护。不播种不施肥,庄稼就不会生长;然而,如果农民没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收获可能,他也不会去播种和锄草。无论采用什么方式,人和财产必将发挥各自合理的影响。他们发挥自己的力量,就像物质产生自己的引力一样坚定。不管你把一磅土包得多么巧妙,然后把它分而又分;再将它熔化成液体;再将它蒸发成气体;它所称的重量还是一磅。这包土也将充分依赖一磅之重吸引和排斥其他物质。一个人的天性、才智以及道德力量会在任何法律或灭绝人性的暴政之下发挥出自己的威力——要么公开,要么隐蔽;要么合法,要么违法;要么依赖公理,要么使用强权。
个人影响的范围是不可能确定的,因为人是道德或超自然力量的工具。一种观念,如公民自由、宗教情感,要是迷住了千千万万人的心灵,那么,在一个观念的支配下,人的力量不再是计算的对象。一个国家万众一心要自由,要征服,就可很容易推翻统计学家的计算,并采取一些他们力所不及的过火行动;就像希腊人、撒拉逊人、瑞士人、美国人、法国人曾经做过的那样。
同样,财产自己的引力属于一点一滴的财产。一分钱,就是一定量的谷物或其他商品的代表。它的价值寓于动物人的必需品之中。它纯粹是温暖,是面包,是水,是土地。法律可以随意处置财产的所有者,法律正义的力量将仍然依附着这一分钱。法律,也许会异想天开,说道:人人将拥有权力,只有财产的所有者除外,他们没有选举权。然而,根据一种更高级的法律,财产将年复一年地写出尊重财产的每一条法令。非所有者将会变成所有者的抄写员。所有者想干什么,财产的一切权力就会照办,或诉诸法律,或无视法律。当然,我说的是所有的财产,不仅仅指大的房地产。当富人获得的选票少(这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时,正说明穷人的共有资金超过了他们的积累。每个人都拥有一点东西,哪怕只是一头牛,一辆小推车,或者自己的一双手,所以,他就有了那种可支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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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年),美国散文作家、思想家、诗人。出身于牧师家庭,就读于哈佛大学,后游历欧洲,结交散文大师卡莱尔。一生著述丰富,其中最为重要的代表作是《自立》。爱默生不仅对美国文学影响巨大,而且也是美国思想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文学评论家劳伦斯?布尔在《爱默生传》中说,爱默生与他的学说,是美国最重要的世俗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