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新版)》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约纳丹是巴黎一家银行的守门人,在经历了纳粹的恐怖统治、战争磨难以及妻子跟人私奔等坎坷后,其人变得十分胆小怕事,在他正安于自己的平淡生活时,不料一只鸽子搅乱了他内心的平静,使他产生莫名的紧张、迷惘和恐惧。鸽子本是和平、安全的象征,在作者笔下却成了引起惶恐的根源,其隐喻是十分明显的,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对失去安全的焦虑和对人类生存所感到的恐惧。小说以传统的笔法、娴熟的技巧和出色的心理描写,刻画了主人公迷离恍惚的心态,是一篇绝好的心理小说。
鸽子
对深度的强制
一场龙虎斗
悔特尔·米萨尔的遗嘱
一点思考——记忆缺损
赤脚走在又热又湿的沥青路上,噼噼啪啪地从小水洼里跑过,给他带来了一种难以形容的乐趣……他钓完鱼回到家里,跑进厨房,满心指望会碰上母亲正在做饭,但是,母亲已经不在那儿了,只有她的围裙依旧搭在椅背上。父亲说,母亲走了,她要出门较长一段时间。邻居们说,她是被人带走的,先是被弄进“冬季赛车场”,然后再被送人德朗西的集中营,从那里又去了东边,同去的人一个也没有回来。约纳丹对此事一点也不明白,这件事完全把他弄糊涂了。“几天以后,父亲也失踪了,约纳丹和他的小妹妹意外地上了一列开往南方的火车。夜里,他们在一群陌生男人的带领下穿过草地和树林,然后上了另外一列南行的火车,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他们的一个素未谋面的叔叔把他们从卡瓦龙带回自己位于迪朗斯河谷的普吉特镇附近的农庄。他把他们藏在这里,直到战争结束;战后,他让他们在菜地里干活。
五十年代初,约纳丹逐渐对农业工人的生活感到满意。叔叔要他报名参军,于是,约纳丹就顺从地尽了三年义务。第一年,他唯一的事就是努力习惯于那种令人讨厌的军营集体生活。第二年,他被用船送到了印度支那。第三年的大部分时间,他是在战地医院里度过的,先是脚上中了一枪,然后腿上又挨了一发子弹,另外还得过一场阿米巴痢疾。当他1954年春天回到普吉特镇时,他妹妹不在了。据说她移居到加拿大去了。叔叔要约纳丹尽快与一个名叫玛丽·巴库切的姑娘结婚。这个姑娘住在附近的劳利斯村,约纳丹以前从未见过她。他乖乖地按叔叔的吩咐办妥了一切,他甚至心甘情愿地这么去做,因为,虽然当时结婚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他却希望能在婚姻中最终找到那种平静安谧、相安无事的状态,这是他心中唯一的渴望。但是,四个月以后,玛丽生下了一个男孩,同年秋天,她同马赛来的一个突尼斯水果商私奔了。
约纳丹·诺埃尔从所有这些事件中得出了一个结论:不要相信任何人,只有与他人保持距离,才会有安宁的生活。因为他已成为全村的笑柄——妨碍他的并不是人们对他的嘲笑,而是由此引来的人们对他的公开注意,所以他一生中第一次自己作出了一个决定:去农业银行取出了他的积蓄,打点行装,去了巴黎。
在这以后,他曾经交过两次好运:在塞夫尔大街的一家银行找到了一份当守卫的差事;在普朗士大街的一幢大楼的第七层找到了一个住处,一个所谓的chambredebonne。要去这间屋子必须经过后院和专门运货的窄小楼梯以及一条狭长的、只有一扇窗户、光线很暗的过道。过道的两边有二十四间房间,门漆成灰色,上面标着房号,过道的尽头是24号房间,即约纳丹的房间。这间屋子长三点四米,宽二点二米,高二点五米,屋里的陈设十分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白炽灯,一个挂衣钩,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直到六十年代,这里的电线才增加了负荷,以便居住者可以接上烹饪电炉和电取暖器,同时还敷设了自来水管,每个房问也装上了各自的洗脸池和锅炉。在此之前,阁楼的所有住户——只要他们不违反规定使用酒精炉——都是吃凉的食物,在寒冷的房间里睡觉,在过道里紧挨着公共厕所的那个唯一的洗脸池里用凉水洗袜子、洗为数不多的餐具以及洗脸洗手。所有这一切对于约纳丹来说并无妨碍。他追求的不是舒适的设备,而是一个安全的住处,这里完全属于他,使他免受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不快事件的打扰,任何人都不能把他从这里赶走。当他头一次迈进24号房间的时候,立刻就意识到:这就是你寻找已久的地方,你将留在这里(当时他的心境就像人们常说的那种一见钟情的男人,他们像遭到雷击似的恍然大悟:一个迄今未曾见过的女人就是他的终身伴侣,他将占有她,与她白头偕老)。
约纳丹·诺埃尔租这间房子的租金是每月五千旧法郎。早晨,他从这里去邻近的塞夫尔大街上班,傍晚,带着面包、香肠、苹果、奶酪回到这里。他在这里吃饭,睡觉,感到很幸福。星期日,他从不离开这间屋子,而是打扫卫生,在床上铺上干净的床单。他就这样平静、知足地生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就是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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