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河北省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系列考古报告之一,是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发掘内丘县2009年度张夺2号遗址与2010年度张夺村南墓地项目的正式报告。张夺2号遗址由窑址区和墓葬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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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河北省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系列考古报告之一,是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发掘内丘县2009年度张夺2号遗址与2010年度张夺村南墓地项目的正式报告。张夺2号遗址由窑址区和墓葬区组成。其墓葬区和张夺村南墓地均是以战国至汉代时期墓葬为主的平民墓地。我们先后共清理墓葬200座,获得一批较为重要的遗迹、遗物,并首次在邢台地区墓葬中发现了秦文化现象。
本书是迄今为止发表的邢台地区战国至汉代时期平民墓葬和汉代陶窑资料最丰富的考古学报告,是研究当时平民社会生活状况和丧葬习俗的重要资料。
本书适用于考古、文物和中国古代史等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及高校师生参考阅读。
壹 前言
南水北调工程是优化我国水资源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通过兴建南水北调工程,实现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成“四横三纵”的中国大水网总体布局,实现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十分有利于在更广范围内进行水资源优化配置。对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局面,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线工程总干渠从丹江口水库河南省淅川县陶岔渠首引水,向北由邯郸进入河北地界,过邢台、石家庄、保定,于保定涿州市穿拒马河支流至北京团城湖,输水总干渠全长1267公里。
途经邢台地区的中线工程总干渠,位于邢台市西部山前平原地带,由沙河市大掌村西侧进入,过沙河市、邢台市桥西区、邢台县、内丘县、临城县四县一区,横穿邢台地区南北,全长98公里。西部山前平原地带是邢台地区文化遗存较丰富的区域之一,因此全面掌握该项工程沿线的文物分布情况对保护邢台地区地下文物,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河北省文物局非常重视,由省、市、县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三次进行实地踏查。
2002年7月4~18日,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及“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基本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有利”的文物工作原则,受河北省文物局委托,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及沙河市文物保管所、邢台县文物保管所、内丘县文物保管所、临城县文物管理所组成考古调查队,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邢台段总干渠及相关支渠进行了首次调查。
为进一步确认文物点,使调查资料尽可能完善,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7日,再次对南水北调邢台段进行了复查。2004年9月22日至10月28日,根据国家文物局、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印发的《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文物保护专题报告工作大纲》的要求,受河北省文物局和河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的委托,在前两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三次调查工作。调查发现塔坟墓地、后留村西遗址、后留村北遗址、贾村―西董村遗址墓地、马尚德墓地、张夺1号遗址、张夺2号遗址、凤凰墓地、南中冯遗址墓地、解村南遗址墓地、解村东遗址墓地、山下村南墓地、张家台遗址、补要村遗址墓地、方等村遗址17处(后因工程改线在沙河市高店村又调查仰韶时期遗址1处,总计调查18处。参见表一),核实与渠线有关的文物点14处。并对后留村西遗址、后留村北遗址、张夺1号遗址、补要村遗址和墓地等文化遗存进行了试掘,分别开2米×5米探沟1条,对遗址文化层堆积深度、厚度和时代进行了初步确定。
表一 南水北调总干渠邢台段文物遗迹统计表
序号名称位置地理坐标时代备注
1邢台市塔坟墓群邢台市李村乡前留村西,北邻东西向公路东经114°24′28″、北纬37°00′06″,高程98.2米清
2邢台市后留村西遗址邢台市李村乡后留村与邢台县羊范镇王村之间东经114°24′34″、北纬37°00′19″,高程98.1米汉
3邢台市后留村北遗址邢台市李村乡前留村北部,煤矿火药库的东南部东经114°24′49″、北纬37°00′52″,高程93.4米西周―汉
4邢台市贾村――西董村遗址、墓地邢台市中兴路与七里河之间,东邻邢台市西二环路东经114°25′48″、北纬37°02′36″,高程91.3米战汉(遗址)、西周―宋元(墓地)
5内丘县马尚德墓地内丘县大孟村镇小孟村西东经114°28′37″、北纬37°12′38″,高程88.5米清
6内丘县张夺1号遗址内丘县大孟村镇张夺村东北部东经114°29′54″、北纬37°14′42″,高程80.9米唐
7内丘县张夺2号遗址内丘县大孟村镇张夺村东南部东经114°29′46″、北纬37°14′30″,高程82.5米战汉
8内丘县张夺村南1号墓地内丘县张夺村南,西近苗大公路,北与张夺2号遗址墓区相邻东经114°48′97.88″、北纬37°23′73.32″、高程87米战汉
9内丘县张夺村南2号墓地内丘县张夺村南,西近苗大公路,东、南与张夺2号遗址墓区相邻东经114°49′16.28″、北纬37°23′88.92″、高程87.5米战汉
10内丘县凤凰村墓地内丘镇凤凰村西一带东经114°29′45″、北纬37°15′30″、高程81.4米汉内丘县文物保护单位
11内丘县南中冯遗址、墓地内丘镇南中冯村东砖场及其南部一带东经114°29′56″、北纬37°18′19″、高程78米战汉(遗址)、唐(墓地)
12临城县山下村南墓地临城镇山下村南岗坡地的北坡东经114°30′35″、北纬37°23′52″、高程82.7米明清
13临城县解村南遗址、墓地临城镇解村南临内公路和山下村东柏油路交汇处的西南地带东经114°31′00″、北纬37°24′10″、高程77.8米汉
14临城县解村东遗址、墓地临城镇解村东?河南岸台地上东经114°31′30″、北纬37°24′15″、高程74米商周
15临城县张家台遗址临城镇张家台东北的大冲沟汇合处东经114°32′35″、北纬37°26′18″、高程85.3米汉
16临城县补要村遗址、墓地东镇镇补要村东南镇楼公路南北两侧的农田中东经114°32′20″、北纬37°27′13″、高程76米新石器、商、唐、明清
17临城县方等村遗址鸭鸽营乡方等村西东经114°31′36″、北纬37°32′30″、高程71.7米战汉
18沙河高店遗址沙河市高店村西约1000米处东经114°23′30.3″、北纬36°55′35.4″、高程105米仰韶、先商、晚商、西周(遗址)、汉(墓葬)
注:内丘县张夺村南1号墓地、2号墓地为在进行2009年度内丘县张夺2号遗址发掘工作中发现。
先后参加调查发掘的人员有樊书海、张羽、赵战护、王宏伟、焦勇、赵云龙、王晓强、陈刚、康玉振、李军、李进旗、石林群、沈震、贾忠敏、贾成惠、贾永路、张志忠、胡广胜、赵贵春、郭淑云等。总领队为段宏振,执行领队王会民。2003年执行总领队为张春长,执行领队刘连强。2004年执行总领队为张春长、徐海峰,执行领队王会民、刘连强。
一、工作方法及概况
受河北省文物局委托,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完成2009年度张夺2号遗址和2010年度张夺村南墓地的考古任务。2009年度张夺2号遗址主要工作内容有两项:一是完成30000平方米勘探任务,二是完成3000平方米的发掘任务;2010年度张夺村南墓地主要工作有两项:一是在渠线内完成张夺村南墓地勘探任务,了解墓地分布情况;二是完成2000平方米的发掘任务。现将这两次考古项目的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张夺2号遗址
2009年7月,南水北调邢台内丘段计划开工,受河北省文物局委托,由邢台市文物管理处组成南水北调张夺考古队,完成张夺2号遗址项目的发掘工作。本次考古工作大体可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9年7月21日开始,至8月29日,主要以调查、勘探及整理调查、勘探材料为主,以了解张夺2号遗址的分布情况,为合理制定考古发掘计划提供依据。
2009年7月21日上午,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南水北调张夺考古队租搬家公司两辆运输车运送考古工具及队员们的日常用具,队员分乘另外两辆车进驻张夺驻地,由于进驻工地前内丘县贾城惠所长多次与张夺村支书和立秋联系驻地事宜,上午10点考古队办公室、伙房与队员床铺等基本就绪,下午将房间及院落进一步打扫整理,晚上即开火做饭。由于电没有及时到位,吃了一个别有趣味的烛光晚餐。
7月22日,队员分两组,一组由柴新伟在驻地陪电工通电,另一组在内丘县贾城惠所长、内蒙古赤峰赵国栋馆长的陪同下进行了南水北调渠线的确认工作,并对张夺2号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
7月23日,开始对该遗址进行文物勘探,勘探工作于7月31日结束。经过9天的文物勘探,在渠线内共完成30000平方米工作任务,在勘探过程中发现窑址2座、墓葬2座、不规则墓状坑3座,东西走向路土1处。通过勘探发现张夺2号遗址分布于渠线西边线两侧,遗址面积近10000平方米,丰富区大部分位于线外,线内分布面积4000平方米。
文物勘探工作结束后,随即对调查情况及勘探工作进行整理,制定下一步考古发掘计划。8月上旬南水北调办公室按工作计划,准备对干线进行渠线确认工作,渠线有可能偏移。鉴于此情况经领队李恩玮协商,决定考古发掘计划暂停,视渠线偏移情况,再制定考古发掘计划。
第二阶段,从2009年10月16日开始,至2010年1月13日。对张夺渠段进行第二次调查、勘探,同时展开考古发掘工作。
10月考古队实地查看确定后的干线,发现处于张夺2号遗址范围内的渠线东移30米,发掘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张夺2号遗址窑址区编号为09NDZⅠ区(彩版一)。原来制定的发掘计划已不适用,需要进一步勘探。经请示河北省文物局,考古队沿渠线向南扩大范围再次进行调查、勘探。
10月16日开始,首先进行调查,视调查的结果制定勘探计划。调查采用地面拉网式调查与走访村民相结合的方式,分两组同时进行。地面拉网式调查组首先在南水北调干渠范围内将人员等距分开进行调查,安排人员间距约5米。在干渠范围内完成地面调查面积约35000平方米。走访村民组主要选取长期在田间劳作的人员和岁数较大并且喜好历史的老人,采用拉家常的方式,了解该村的历史、村名的来历,调查在田间劳作时发现的陶片和古墓葬等信息。经过走访村民与地面拉网式调查得知,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村民在村南取土用土法烧砖时,发现有墓葬,出土器物有陶鼎、陶罐等,据村民描述初步判断墓葬时代大体为汉代。根据走访组得到的这一信息,研究决定将文物勘探重点放在村南,以探寻墓葬为主。
10月21日,在村南开始进行勘探,勘探工作于11月22日结束,完成勘探面积9000平方米,在渠线内发现墓葬108座(彩版二)。
由于时间紧任务大,窑址区已于先期探明,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省领导交给的发掘任务,计划11月14日在窑址区清理积雪布方发掘,13日与张夺村支书和立秋联系确定先找20名民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增加人员。
11月14日,上午,张夺村一下子来了40多人,路上还有人陆续向工地走来。工作一时不能开展,只能自己做村民工作,先将所有来人名字记下,经过苦口婆心劝告、再三承诺,劝回部分村民,开始清理场地、布方。
11月27日,墓区开始发掘,选调大部分民工去墓区布方发掘,由执行领队李军带队留少部分人员对窑址区进行善后工作,12月16日窑址区发掘结束(彩版三)。墓区开工基本顺利,晚上,我们聘请4名民工值夜班,每晚由一名技工带队。张夺2号遗址墓区编号为09NDZⅡ区(彩版四)。
在进行第二次勘探和发掘之初,一场入冬的暴雪不期而遇,给勘探和发掘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为圆满完成省文物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处领导、考古领队李恩玮亲自购买雨鞋、劳保手套,坚持工作在考古工地,一同与考古队员们冒着入冬的严寒,忍受着刺骨的寒风及被寒冷冻僵的双脚的麻木(彩版八)。大家任劳任怨,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了本次任务。
第三阶段,从2010年2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在张夺村驻地进行室内修复、粘对整理和初步研究工作。
第四阶段,从2010年9月21日开始,至2011年1月19日,回邢台进行考古学报告的编著。
(二)张夺村南墓地
在对张夺2号遗址墓区进行发掘时,南水北调办公室要求各村村民迁移渠线内家坟,村民邢瑞民家坟曾多次迁移无法找到,再三要求考古队帮忙,在不影响考古发掘的情况下安排柴新路、柴新伟帮忙。在距张夺2号遗址西南200米处探查邢瑞民家坟过程中,发现大批②层下墓葬,个别墓葬经夯打实。
2010年1月15日,河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办公室专家验收组来邢台,对张夺2号遗址项目进行验收。领队李恩玮及时将发现大批墓葬的情况反映给河北省文物局文物处张文瑞处长,张处长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及时上报省文物局。随后省文物局要求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完成2010年张夺村南墓地发掘任务。本次发掘项目大体可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2月20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主要以勘探及整理勘探材料为主,了解张夺村南墓地墓葬的分布情况,为合理制定考古发掘计划提供依据。
首先对张夺2号遗址墓区北侧、西侧进行勘探,然后又对苗大路以东、苗大路通向张夺村东西向田间土路以南区域进行勘探。勘探过程中在这两个区域发现大批墓葬。领队李恩玮及时向省文物局汇报。4月,文物局下达发掘任务2000平方米。
按照考古规程将苗大路通向张夺村东西向田间土路以南区域定为张夺村南1号墓地,编号为10NDZ1#MD(彩版五)。以北区域为2号墓地,编号为10NDZ2#MD(彩版六)。
第二阶段,2010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底陆续结束。主要进行张夺村南墓地的考古发掘工作。由于有去年的工作经验,人熟地熟,南水北调办公室已全面积征地,因此我们自己找民工布方开始发掘。为保证工地安全和顺利进行,两块墓地分别聘请4名民工昼夜值班,每班分别由一名技工带队(彩版七;图版二)。
第三阶段,2010年6月15日开始,至9月20日。在张夺村驻地进行室内修复、粘对整理和初步研究工作。
6月15日,发掘即将结束,首先安排王晓辉开始对出土文物进行清洗、粘对修复工作。6月底,发掘全部结束后,技工全部转入整理材料工作。值班民工继续看护工地,等待验收组验收。期间又多次下雨,将探方冲毁,两次航拍,又陆续聘请了部分民工。
第四阶段,从2010年9月21日开始,至2011年1月19日,回邢台进行考古报告的编著。
二、环境及历史沿革
内丘县,总面积787平方千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6′~114°38′、北纬37°9′~37°26′,高程45~1500米。
内丘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太行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西依太行山。东西狭长,南北距短,东与隆尧、任县相连,西与山西省毗邻,南与邢台县接壤,北与临城县、赞皇县毗邻。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太行山腹地山脉,山峦起
伏,沟谷纵横;中部丘陵为山麓谷地,岗丘连绵,绿沟遍布;东部为海河流域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张夺村位于内丘县东南部,属于海河流域地带,西部地势略高,沙性土质,村北有一东西流向的马河,为一季节河,暴雨时节洪水滔滔,时常泛滥。再西北凤凰村一带有大型汉代墓数座。
据县志载内丘县西周时期属邢。邢灭属卫,后归晋地。战国时属赵。秦统一六国后,始置中丘县,属邯郸郡。汉初,先后隶属冀州恒山郡、常山郡。东汉及三国魏时冀州划为赵郡,赵国辖之。晋武帝太康六年(公元285年)升为中邱郡。十六国时,因战乱废置,后省入柏人县(今隆尧县)。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复置中丘县,并将县城由今城西5千米(西丘村)处迁址今县城西侧(西关村),属殷州南赵郡。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因避隋文帝杨坚之父杨忠名讳,改为内丘县,属赵州,开皇十六年又改属邢州辖。唐、五代十国及宋时内丘均属邢州管辖。元初,邢州改为顺德府,内丘属之。明、清时期内丘一直属顺德府管辖①。
内丘一带,水丰草茂,土壤肥沃,自然条件十分优越,为人类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优越条件。在前两次文物普查中发现,早在12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就在这里繁衍生息。2008年在对内丘县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存3处②。在距今80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内丘已是人类活动的富庶之地,商周遗存,随处可见。隋唐时期是邢窑白瓷的盛产地,邢窑白瓷为我国历史上北方白瓷系统的代表,1984年春始内丘县文物保管所对境内进行调查,在五个乡方圆120公里的区域内,发现窑址28处③。
在配合基本建设工程中,古文化遗存也时有发现。1998年3月,邢台市文物管理处与内丘县文物保管所配合内丘县交通局家属楼项目,发现烧陶窑址;2005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内丘县文物保管所在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其沿线进行田野考古调查工作中,发现马尚德墓地、张夺1号遗址、张夺2号遗址、凤凰墓地、南双流遗址、南中冯遗址墓地等古文化遗存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