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合同管理》内容包括:装备合同的内涵与分类;装备合同管理的概念、特征、原则及机制构建;装备合同草案文本的结构、拟制合同草案文本的原则、依据及要求;装备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订立方式的选择及合同生效条件;装备合同履行中的质量监督、服务保障和经费支付;装备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装备合同违约责任与免除;装备合同纠纷的解决;装备合同风险管理;装备合同信息管理及外军装备合同管理等。内容注重理论的系统性、实践的指导性及发展的前瞻性,对装备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装备合同管理》既可作为装备合同管理工作者的工具书,也可作为军队任职教育院校装备采购管理干部的培训教材。
第一章 装备合同管理概述
第一节 装备合同的内涵与分类
一、装备合同的内涵
二、装备合同的分类
第二节 装备合同管理的概念与特征
一、装备合同管理的概念
二、装备合同管理的特征
第三节 装备合同管理的原则与作用
一、装备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装备合同管理的作用
第四节 装备合同管理范畴及机制建设
一、装备合同管理范畴
二、装备合同管理机制的构建
第二章 装备合同草案文本拟制
第一节 装备合同草案文本拟制的依据和原则
一、装备合同草案文本拟制的依据
二、装备合同草案文本拟制的原则
第二节 装备合同草案文本拟制的基本要求
一、结构体系清晰
二、功能模块完备
三、内容约定合法
四、合同条款实用
五、权利义务明确
第三节 装备合同草案文本结构与条款
一、装备合同草案文本结构
二、装备合同草案文本条款
第三章 装备合同订立管理
第一节 装备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一、发布装备采购项目信息
二、审查并选择装备承制单位
三、合议装备合同草案文本
四、审定合议的装备合同
五、签订装备合同
六、装备合同的签章与备案
第二节 订立方式的选择
一、影响订立方式选择的因素
二、订立方式选择的参考标准
第三节 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管理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招标准备
四、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审查与签约
第四节 谈判方式订立合同管理
一、谈判方式订立合同的类型
二、谈判的组织
三、谈判的原则与要求
四、谈判的策略与艺术
五、谈判备忘录
第五节 装备合同的效力
一、装备合同的生效
二、装备合同的无效
三、装备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 装备合同履行管理
第一节 概述
一、装备合同履行的特点
二、建立装备合同顺利履行的制度体系
三、装备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二节 装备合同履行中的质量监督
一、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
二、装备生产过程质量监督
三、装备交付的检验验收
第三节 装备合同履行中的服务保障
一、技术培训
二、提供技术资料
三、提供零备件
四、现场技术服务
五、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六、战时和紧急专项任务的技术保障
第四节 装备合同履行中的经费管理
一、装备经费的分类及管理办法
二、装备合同价格及付款管理
第五章 装备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六章 装备合同违约责任与免除
第七章 装备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八章 装备合同风险管理
第九章 装备合同信息管理
第十章 外军装备合同管理简介
附录A 装备合同文本示例
附录B 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参考文献
第二节 装备合同履行中的质量监督
质量保证条款是装备采购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履行监督人员在依据合同约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长期工作实践总结出的监督方法和手段,把质量监督的重心放在成品检验验收、科研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上。检验验收是军事代表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同时应进一步丰富检验验收的内涵,充分利用其结果验证过程质量监督、质量体系审核的效果,发挥其预防报告和改进功能。过程是影响产品最终质量的关键环节,过程监督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根本途径,是质量监督的主线。采购合同要通过相关条款明确过程监督要以落实产品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性为重点,规范节点评审和技术文件会签,把好产品试验、试飞关,建立研制生产使用过程暴露出来的较大技术质量问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是对承制单位资格的再验证,也是对检验验收、过程监督的必要补充和延伸。
《装备采购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组织驻厂军事代表机构,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和积极预防、防检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制度,依据装备采购合同要求,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装备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一、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
装备系统构成复杂、技术含量高和配套关系多,费用消耗大,进度要求严,研制生产周期长,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形势的发展和军事斗争的需要,性能先进的装备正越来越成为部队的急需,而且对其质量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强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必须要采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站在体系的高度,按照装备“全系统、全过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特点,抓住研制过程质量监督要点,卡住关键环节,贯彻预防为主、系统监督和一次成功思想,着力提高装备研制过程质量。
(一)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任务
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就是督促承制单位按装备订货合同和有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装备研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承制单位采取纠偏措施,保证装备研制实物质量满足装备研制总要求和装备订货合同规定。对装备研制过程实施质量监督可归纳为对承制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实物质量监督。装备研制过程包括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设计定型阶段和生产定型阶段,在研制过程不同阶段,质量监督的内容有所不同,手段也有些差异。
综合论证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完成装备的研制立项综合论证。论证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列入装备建设五年计划和全军装备体制中的新上项目,由军、兵种装备部、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组织进行装备研制立项综合论证。在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是:①了解并适当参与装备的作战使命任务、作战使用要求和研制途径等研制立项综合论证的主要内容;②当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要求时,参与对承制单位的选点定点工作;③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参加论证评审会,对装备的战术技术指标、初步总体方案和主要配套产品的可行性、研制周期及经费估算等提出意见或建议。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是装备研制立项得到批准。
方案阶段的研制任务主要是由有关军、兵种装备部、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组织进行装备研制总要求的论证。军事代表系统加强该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其作为部队和承制单位纽带的作用,从根本上对装备整体质量确定方向。在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是:①参加总体方案的审查和评审,对装备研制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评价意见;②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参加研制总要求论证的有关工作。
工程研制阶段是实现将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转变为产品实物的阶段。设计是否满足研制总要求和装备订货合同要求,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都要通过该阶段来实现和证实,该阶段主要工作是完成样机的设计和试制。在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是:①合同签定前后,组织或参加对承研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②监督承研单位按规定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③若合同文本由承研单位起草时,审查合同文本及附件;④监督承研单位制定详细的研制工作网络计划,划分研制阶段,明确节点要求,实施分阶段质量控制;⑤监督承研单位根据研制总要求和合同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制定产品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审查、认可;⑥监督研制单位根据有关标准,结合装备特点,制定设计、试验规范;⑦监督承研单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设计输出应满足设计输入要求,并进行设计验证;⑧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监督承研单位对研制任务进行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保障性及优化设计;⑨监督研制单位实行技术状态管理,按规定对装备的技术状态进行标识、控制、记实和审核;⑩监督承研单位对研制产品进行功能特性分析,确定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编制关、重件(特性)项目明细表,确定关键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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