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细分金》由浅入深解读十天干与十二地支五行的生、克、制、化,古今创新与实际相结合,能使读者循序渐进,对中国文化尤其是易学文化有一个深入了解。希望更多学子阅读《八字细分金》后,能成为研究《周易》的巨子。
刘威吾,辽宁省大连瓦房店人,毕业于大连大学。
主要著作《大中华命名精髓》《卜卦点金》《八字细分金》《命理枢纽》。
第一章 五行干支剖析
一、十天干精集
二、十二地支精集
第二章 神煞部分
一、天乙贵人(日子为主)
二、天月二德(以月柱为主)
三、文昌星(主人聪明)
四、驿马星(曰柱为主)
五、将星(曰柱为主)
六、亡神(有计谋)
七、劫煞(主破财是非)
八、羊刃(男犯克妻,女犯克夫)
九、桃花(风流好色)
十、华盖(艺术)
十一、灾煞(主官非、丧孝、破财、血光、牢狱)
十二、天官贵人(时上最贵)
十三、饲堂学馆(年纳音论)
十四、魁罡
十五、阴阳差错
十六、十恶大败(主败祖业)
十七、天赦曰(逢凶化吉)
十八、金舆星(男得妻财)
十九、指辈煞(主招嫉妒)
二十、正桃花(主好色)
二十一、孤鸾煞(男克妻,女克夫)
二十二、曰贵(大忌魁罡)
二十三、曰德(大忌魁罡)
二十四、金神贵
二十五、天罗地网
第三章 命宮、胎元
一、命宫求法
二、命宫作用
三、胎元、胎息求法
四、胎元作用
第四章 六神秘诀
一、细论比肩
二、细论劫财
三、细论食神
四、细论伤官
五、细论偏财
六、细论正财
七、细论偏官
八、细论正官
九、细论偏印
十、细论正印
第五章 流年断
第六章 大运断
第七章 男命论妻,女命论夫
第八章 细论格局
第九章 细论用神
第十章 断命要诀
第十一章 命理粹集
第十二章 凶煞化解
附 古典赋
莹和尚注云:身须逐运,必假运而资身,势须及时,亦假时而成势。生逢旺岁,运须处于旺乡,晚遇衰年,运恰宜于困地。
老幼慎勿坐强,壮实唯宜趋旺。
生旺虽吉,而未必吉,衰减虽凶,而未必凶,达此者始可论运。盖人自生至老,必从微以至少壮,十岁、二十岁方当少年之时,唯可行胞胎、养、生、沐浴、冠带处,三十岁、四十岁当阳强齿壮之时,乃可生旺处,五十岁、六十岁当天癸枯竭,只可行衰限,反此者如老得少年脉,少年得老年脉,非所宜也。
若值一生运背,三限驱驰,直饶晚入旺乡,巳非符叶,凡休初中之限,合行生旺,而不生旺,晚老之年,合行衰绝,而不衰绝,乃为运背,此等人三限最为驱驰运蹇也。
年虽逢于冠带,尚有余灾。初入衰年,尤披鲜福。
王氏注云:年运或初离沐浴暴败之地,而顺行绳至冠带之上,未可便以为福。盖尚有衰败之余灾也,或自旺地而行,初至衰乡,亦不可便以为祸,盖尤披旺乡之鲜福也。所以行运有前后五行之说,盖由此耶。
将彻不彻,宁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几残之福。
运在衰绝处,将入吉庆之地者,必于临离之时,更有重挠。运在吉庆之地,将入衰绝之处,必于初入之时,更有重福也。
阴男阳女,时观出入之年,阴女阳男,更看元辰之岁。
王氏注云:男,阳也。或禀五行之阴而生,则谓之阴男。女,阴也。
或禀五行之阳而生,则谓之阳女。阴男阳女禀气不顺,故大运历过去节,不顺者,时观出运入运之年而有吉凶之变。顺者虽不以出入之年为应,亦不可与元辰之厄会。
三命指掌云:凡阴男阳女,至交运时,主有灾滞。阳男阴女,大小运行年之元辰,亦为厄会。
元辰犯运,仲尼困陈蔡之饥。
行年二运元辰,灾祸并至。故譬夫子之厄陈蔡。
凡大运至本命宫,五行生旺,支干和禄马、贵人、食神相生有益处,为吉泰之运。亦不能常为福,须候太岁行年,又看五行生旺,支干和合福神之地,方可发福。大运至吉乡,却遇逐年太岁小运到刑害之乡,亦主细累浮灾,但不为重害也。凡大运至本命宫,五行死绝,支干刊冲六害,一切凶杀者,为屯蹇,凶祸之运,遇逐年太岁又见刑冲,小运不和,死绝带杀者,方可发祸,其小运与太岁到生旺、禄马、贵人一切吉神者,其年却主有小喜,遂、快事。但岁神过宫,福如故也。
凡大运到长生之地,主多有创建从新之事。
凡大运到临官帝旺之地,主人盛旺快乐,发权进财,生子骨肉之庆,一运中亨通也。凡大运到衷病之乡,一运中多退、破财、疾败事。凡大运到死绝乡,一运中骨肉死丧,自身衰祸、钝闷、百事蹇塞也。凡大运到五行败乡,主人落懒惰,酒色荒迷。大运到胎库成形冠带之乡,一运中百事得中,安康平易也。
凡推命之祸福,须先度量基地厚薄,然后定灾福。运气譬之船也,命譬之水,随其水之广狭深浅,发得船之力也。凡命有八分福神,行三四分恶运,都不觉其凶,福力厚故也。若五六分恶运,只浮灾细累而巳。至七分恶运,方有重灾。凡五分福命,行三四分恶运。为凶甚切。若四五分恶运,则须死,盖基地不牢固也。凡命中五行衰者,运宜盛。五行盛者,运宜衰,衰者复行衰运,是谓不及。五行不及,则遁塞沉滞。五行盛而复行盛运,是谓太过。过则击作成败也。凡大运行十二宫,曾历过本命长生处者,谓之气盛之运,虽岁运来冲克者,为祸不重,盖运气强故也。如大运未经长生,而岁运刑冲克破则便为灾。盖气未备,运弱故也。凡大运曾过旺相,而逢死绝者,为灾轻,盖阴阳五行代谢之顺道也。纵死于此,亦须今病而终。若方经长生,历于败地,其中有刑克恶杀与命相符而见者,则五行之气反战,故为凶恶而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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