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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之书 读者对象:小说爱好者
公园的夜,万籁俱寂。月亮在云中穿梭,不时将公园凉亭边的樟树照得影影绰绰。凉亭是这座小公园的中心,也是这座小公园唯一的景点。别致的建筑风格和旁边的一湾小池塘搭配在一起,相映成趣。池塘有半个足球场大小,一旁插着的“水深2米,禁止游泳”的牌子已经破旧不堪。凉亭和池塘被四周一圈樟树和一圈矮灌木围得严严实实,只有一条小道从中探出,通往不远处的马路。这个季节,青蛙还是蝌蚪,蝉还没有破壳,这个时间,马路上也没有什么人……
适读人群 :大众读者;悬疑爱好者;对法医学感兴趣的读者
★ 法医秦明2023科普书系列新作!一本轻松好读的入门级法医科普书! 本书将故事与科普相结合,浅显易懂;将案件与科普衔接自然,轻松好读! ★ 如果你以为法医只是“解剖工具人”,这本书每5分钟就会颠覆你的认知! 网传人死后的骇人变化过程是真的吗? 法医见过超夸张的死亡现场,居然有14000米长? 法医的“客户”都是死人吗? 法医也会有“医患关系”的烦恼吗? ★ 专业!全面!震撼! 全书包含:7例彩色示意图,19张插画专业解读,138个法医名词索引 巨人观 尸蜡化 伪盲试验 虚拟解剖 超生反应 泥炭鞣尸 浸软 组织自溶 解锁8大神秘法医学科 法医病理学 现场勘查学 法医人类学 法医物证学 行为心理分析学 法医毒理学 法医临床学 法医组织病理学 窥探5个高能冷门领域 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精神病学 法医齿科学 法医昆虫学 法医植物学 体验25个真实案例 让法医秦明带你去探索难以置信的法医世界! ★ 本书荣获第四届“中国科普作协优秀科普作品奖”! ★ 秘密附赠:《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手把手教你填写你的第一份法医报告! ★随书附赠全彩作品卡,让你全面了解法医秦明系列所有作品! 你为什么需要了解法医学
我的法医学科普之路,是从微博开始的。 最开始做科普的时候,我记得评论区里出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用的知识又增加了”。确实,在大多数人的理解中,法医这个成天和死亡打交道的职业,和普通人的世界似乎隔着千山万水,法医学的知识点,又怎么会用得到呢? 但十多年过去了,我们面临的网络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我们的生活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我觉得,是时候正式回答这个问题了:法医学知识,对普通人来说不仅有用,甚至还不止一种用途。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法医学知识是一种救命知识。 很多法医学知识,是和死亡相关的。不知死,焉知生? 尤其当我们目睹很多死亡数字背后的不幸,难免会感慨人生无常。当你发现死亡如此常见,就能理解生命的宝贵,从而培养应对危害生命的事件的能力。 这也是我国近年来提倡“死亡教育”的意义所在。 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学会如何爱护生命,防范一切可能威胁生命的危险,在这些问题上,法医学知识都能派上用场。
其次,法医学知识也是一种应急知识。 考驾照的同学可能还记得,很多笔试的题目,考的都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方法。当然,谁都不希望发生这些可怕的情况,但如果真的遇到了,有这些应急知识,至少能让你有所准备,不至于手忙脚乱,甚至把事情搞得更糟。 人生中总会遇见各种各样的事情,如果你身边真的出现了伤亡事件,在震惊和悲痛之余,这些应急知识也能帮助你更好地面对和处理伤亡事件,更大程度地去减轻你的心理创伤。 我在省公安厅当了17年法医,深深感受到,在这么多警种中,最艰难、最辛苦、最容易受委屈的,就有法医的一份儿。法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需要有扎实的医学基础。法医学又是一门社会科学,因为它的结论牵涉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这里不妨自嘲一句:不管你出具了一份多么客观公正的法医鉴定报告,依旧至少会有一方当事人不服。 而这种不服,大多数是来源于对法医学知识的不理解。 当你和法医打交道时,如果你对法医的工作流程、工作原则以及理论知识有更多的了解,你也能及时解开疑惑,更早地走出阴霾;反之,如果你因为不理解,而加深了怨愤,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会产生二次伤害。因为一件原本不严重的打架事件,最后升级为报复杀人事件的,我在现实中也遇到过。这些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我希望它们再也不会发生。
再次,法医学知识还是一种防骗知识。 了解法医学知识,能增强你对谣言的免疫力,让你不容易上当受骗。我们如今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旦发生什么事情,消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有伤亡事件发生,出于好奇心也好,同情心也罢,大家对事件的热烈讨论,很快就能把事情拱上热搜。 这时候容易出现争议的,往往就是法医学问题了。 比如,一个坠楼的人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受害者构成什么样的伤情才能让施暴者承担刑事责任?如何从网传照片中分辨损伤和尸斑?警方凭什么可以排除他杀? 这些法医学问题,大部分围观群众并不懂,更别提怎么分析和判断了。这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开始编造谣言,引导舆论,一边带节奏,一边给自己引流。如果你盲目听信了这些谣言,就会很容易被带偏方向,甚至会在正义感的驱动下,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比如在网络上辱骂当事人——而等到真相大白,事件反转,才会对自己之前的言论追悔不已。 之前网上有句流传很广的话: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如果你不想成为盲从者,了解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就像是给自己打了一针“谣言疫苗”,你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不容易被谣言哄骗。
最后,法医学知识亦是一种破案知识。 如果你喜欢看悬疑类型的内容,你会发现,在命案侦破的情节里,少不了法医的登场。了解法医学知识,对媒体、文学、影视工作从业者都有莫大的帮助。无论是涉及新闻报道,还是进行文学、影视作品的创作,如果写法医的内容,却不懂法医学,自然会出现很多专业方面的漏洞和错误,甚至会影响整个破案的逻辑,被读者和观众诟病。 所以,现在对自己比较有要求的悬疑创作者,都会去看一些专业书籍来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备。我记得我的一个作家朋友清闲丫头,在撰写《御赐小仵作》的时候,买了很多关于法医学专业的教材来看,看得格外费力。现在拥有了这一本《法医之书》,我想各位悬疑创作者应该就可以省去很多阅读枯燥教材的时间,得到最想要的东西吧。
总结一下,法医学知识,既是救命知识,也是应急知识;是防骗知识,亦是破案知识。多学一点法医学知识,对普通人来说,或许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就会多一点点。 这也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所在。 那么,我会怎么带着大家去了解法医学呢? 法医学知识博大精深,想通过一本小小的科普书来说透讲全,是不现实的。 所以,这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案子。 如果我上来就叙述法医学的学科理论,估计很快就会把大家给吓跑吧。所以,本书一开始,我会给大家讲一个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故事不长,却几乎涵盖了法医学理论和实践的关键信息。看完故事,再去学习后面的法医学理论,大家就会印象深刻。 二、理论。 本书涉及的法医学内容,包括了法医病理学、现场勘查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学、行为心理分析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等,但如果只是介绍理论内容,大家的认知可能会比较模糊。所以,在每个理论的讲解中,我会结合自己接触法医工作24年(7年学习和17年工作)的实践经验,给出一个个典型的小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 三、答疑。 全书的最后,我会针对大家经常问法医的一些问题,进行答疑。 很多人看了法医秦明系列的小说,产生了加入法医队伍的念头,我会根据自己的经历,和大家聊聊如何成为一名法医,以及法医职业的前景到底如何。 所以,这本书算是一本轻科普。书本虽小,但是涵盖的内容很多,希望能够把你们最想要,也最用得到的知识都展现在这里。
当然,我创作这本书,也有自己的小“私心”。 我想问,有多少人了解法医背后的艰辛? 在基层工作的法医,不仅工作环境艰苦、任务重,还常常要面对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诬告、辱骂,甚至殴打。比如某个300万人口的县里,只有3个法医,每年要做2500多份伤情鉴定,检验300多具尸体,可见这个工作量有多么庞大了。 能坚守在法医岗位的,都是真正热爱这个职业的人。我常常见证着他们的不易,也常常想为他们鸣不平。毕竟,如果一直不去发声,不让别人了解你,那么在被误会、被污蔑的时候,又怎么能获得理解和支持呢? 从2011年开始,我有了一种想要呐喊的冲动。所以那一年,有了微博账号@法医秦明的开通,也有了法医秦明系列小说的起笔。 如今,法医秦明系列小说的开山之作《尸语者》已经出版十周年了。十年里,我从没有想过,写作可以让自己多出名、多有钱。我的写作,只有一个初衷、一个目的,那就是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医、理解法医、支持法医。 十年来,有更多的人了解、理解了法医,也有更多的孩子把当法医当成了自己的理想。我很欣慰。我相信,这本根据我多年前撰写的科普书《逝者证言》修订重版的《法医之书》,在经过大量的补写、整理和润色后,会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阅读感受和体验吧。 照例声明,书中的案例,是我根据一些真实案例编撰而成,书中所有人名、地名以及案件情节均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法医学的知识理论,是许许多多法医老前辈积累下来留给我们的财富。本书的参考文献有法医学入门教材《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人类学》等,还有闵建雄老师编撰的《命案现场重建概论》和《命案现场分析概论》。谨以《法医之书》这本书,感谢这些老前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 希望我的努力可以继续感染更多的人,让他们更加理解和支持法医工作,让更多有志青年加入法医队伍;也希望这本《法医之书》,可以对大家谣言免疫力的提高和正确生命观的塑造有所裨益。 最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老秦的支持和鼓励。没有你们注视的目光,就没有老秦的作品,谢谢你们!
2022年初春于合肥
法医秦明,一线法医,悬疑作家。 检验过5000余具尸体,写过畅销700万册的小说。 读者亲切地称呼他为“老秦”。 著有法医秦明系列、蜂鸟系列、守夜者系列、科普书系列。 曾参与《初入职场的我们·法医季》《初入职场·法医季2》的录制。 目前仍默默地战斗在一线,继续着自己的法医之路。 |第一章| 跟着法医去探案...001 凉亭柱子上有好几道殷红的斑迹,地面上有一只崭新的女式高跟鞋,不远处的池塘里漂浮着一具尸体…… 假如你此刻是一名法医,走进这个案发现场后,你会做什么?
|第二章| 现实中的法医...099 什么是法医?所有的法医都可以参与命案侦查吗?法医的工作到底是什么? 这一章,将带你认识真正的法医! 法医到底是不是警察...101 法医去破案,到底归谁管...106 法医到底要做哪些工作...110
|第三章| 法医病理学:研究死亡的科学...115 什么是法医病理学?专门研究死亡、尸体现象以及尸检技能的法医病理学,为什么是最重要的一门法医学课程? 这一章,一起来感受法医病理学的魅力吧。 我们常说的非自然死亡,到底是什么意思...117 死亡的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121 早期尸体现象:死后24小时的变化过程...124 晚期尸体现象:毁坏型...138 晚期尸体现象:保存型...144 网上流传的死亡全过程揭秘是真的吗...147 死亡方式:自杀、他杀还是意外...149 死因:直接死因、间接死因、联合死因和诱因...150 机械性窒息:最常见的杀人方式...154 法医是怎么在尸检中看出机械性窒息的...159 尸体上的损伤:法医靠它还原凶案...162 难以伪装的对冲伤...163 抵抗伤、约束伤、威逼伤...167 神秘的致伤工具...169 死亡时间推断:法医学界最大的难题...172 法医病理学还研究什么...178
|第四章| 现场勘查学:犯罪现场的分析报告...181 法医也要在现场寻找线索吗?现场分析工作,为什么是最具挑战性的一项工作呢? 有的犯罪现场,居然有14000米长...182 勘查现场,究竟有什么用...183 到达现场后,法医具体怎么做...186 血迹分析:不同的形态意味着什么...203
|第五章| 法医人类学:现实中的识骨寻踪...207 当命案现场只有一堆白骨,法医也能破案吗? 这一章的法医人类学,或许能给你答案。 种属鉴定:判断是人骨还是动物骨...209 寻找尸源:尸骨会“自报家门”...211 颅骨面貌复原技术:让计算机来捏脸...216 颅相重合技术:比对亡者的照片...218 骨龄鉴定:X光片可以读出你的年龄...219 咬痕鉴定:牙齿模型也能破案...222
|第六章| 法医物证学:让凶手落网的利器...223 当你身处一个命案现场时,你可知道哪些东西能够帮助锁定凶犯? 法医物证学有多重要...225 法医常规物证检验:传统时代的检验手段...228 法医DNA检验:新时代的“检验之王”...232 法医物证学能解决所有问题吗...235
|第七章| 行为心理分析学:犯罪分子的画像...239 犯罪过程中,凶手会有很多种行为,不同的行为反映出凶手不同的心理特征,而这些心理特征,也给侦查人员提供了侦查方向!
|第八章| 法医毒理学:研究人体中毒机理和表现...247 中毒,是常见的死因之一,有时候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死因之一…… 世间有千万种毒物,都会致死吗...248 中毒后会出现哪些尸体现象...250 法医是怎么出勘中毒案件现场的...252
|第九章| 法医临床学:检验活人的工作...255 法医不仅和尸体打交道,也会接触伤者,帮助检验伤情? 法医临床学,让你看看法医工作的另一面! 重伤、轻伤和轻微伤...256 伤情鉴定里的“陷阱”...258
|第十章| 法医组织病理学:解决死因不明的案件...263 在很多案件中,死者没有明显的外伤,也不像是中毒死亡的,倒像是疾病导致的,但这种情况下无法肉眼发现,该怎么办呢? 肉眼看不到的疾病,有可能才是真正死因...264 从器官到切片:组织病理学的检验流程...265 尸体手上的黑点,差点造成了冤案...268
|第十一章| 其他有趣的法医学学科...271 法医毒物分析:实验室里的法医...272 法医精神病学:影响凶手量刑的学科...273 法医齿科学:不起眼的咬痕...275 法医昆虫学:与尸体为伍的它们...276 法医植物学:植物也能做DNA...277
|第十二章| 如何撰写法医报告...279 办案过程中,法医把检验和分析后的所有结果都写进了法医报告里,这份报告到底长什么样子?
|第十三章| 如何成为一名法医...289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医,你可能会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学习法医学专业的人多吗...290 法医学专业都有哪些课程...292 法医学生实习时做什么...294 法医学生毕业后怎么就业...294 写给未来的法医的话...295
|第十四章| 法医的未来...301 法医会被淘汰吗...302 虚拟解剖:数字时代的法医“屠龙术”...304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306
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脑死亡判断标准...309 索引...317
网上流传的死亡全过程揭秘是真的吗
说完尸体现象,就不得不说一下网络上一个著名的谣言帖《揭秘死亡全过程》了。这个帖子吸引眼球,被大量转载。老秦曾经辟过谣,这是一篇毫无医学依据,基本靠臆测杜撰而来的帖子。 比如,帖子刚开始就说,死亡1分钟血液凝集导致皮肤变色。我估计他是想说尸斑形成。但很显然,尸斑不可能在死后1分钟就形成。 比如,帖子说死后5分钟眼睛从球体变平,死后7分钟脑死亡。我之前说过死亡的定义了,如果死后7分钟才脑死亡,那之前的死又叫什么死亡?我也从来没听过人死了眼球变成方形的。 比如,帖子说死后1~4小时头发竖立。我猜他是想说尸僵。但是尸僵是在尸体关节处形成僵硬,而不会让头发竖起来。 比如,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说男人死后8小时,会出现最后一次勃起。这就纯属无稽之谈了。勃起是充血导致的,自然是一种生活反应。死后8小时怎么可能有生活反应? 比如,帖子说死后36~48小时,尸体柔软得能表演柔术。这显然是造谣者得知尸僵在这个时间段缓解而臆测出来的。尸体尸僵虽然缓解,但也不至于柔软,只是没那么僵硬罢了。 比如,帖子说死后10天尸体腐败,死后数月形成尸蜡。这也是造谣者从法医学理论里获得的只言片语杜撰、拼接而来的。因为尸体腐败是一种毁坏型尸体现象,而尸蜡是一种保存型尸体现象。 两种完全不同的尸体转归方向,居然放在一个时间轴上来叙述,显然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从这则谣言帖子上就可以看出来,法医学是需要系统学习的,如果只是笼统了解,就靠着自己的臆测去杜撰,只会贻笑大方。相信正在读这本书的你,再也不会听信类似谣言了。 现在咱们已经系统地了解了死亡,包括死亡的种类、阶段等,接着继续来认识下死亡的方式。死亡的方式是法医在勘查、检验非自然死亡事件的现场和尸体后,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不仅仅需要法医学专业人士,更需要现场勘查、侦查等专业人士共同工作,综合研判,最终才能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结论。
死亡方式:自杀、他杀还是意外
什么是死亡的方式呢?简单说,死亡方式就是导致机体死亡结果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杀,二是他杀,三是灾害事故(意外)。只有准确判断出死亡方式,警方才能确认是否需要立案侦查。比如,一具火场中的尸体,法医检验后认为死者是被人杀死后再扔进火场的,那么,就可以明确这应该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不是意外失火。 虽然法医是判断死亡方式的最重要的警种,但是死亡方式绝对不能仅仅依靠法医来判断。死亡方式的判断有的时候很简单,比如法医到达现场后,判断死者是被人掐扼颈部导致死亡。这种死亡方式,自己是不可能完成的,那么这就是一起命案。死亡方式的判断有的时候也很复杂,必须结合调查、现场勘查的结果来综合判断。比如一个从高处坠下来的人,法医只能解答死者是高坠死亡,还是被人杀死后(其他死因)从高处抛尸的问题。如果死者真的是高坠死亡的,那么他是自己从楼顶跳下来的,还是被别人推下来的,则需要调查和现场勘查后再进行综合判断。 再举个案例。某县一位男子失踪,两天后在一座旱桥下发现其尸体,尸体上压着他自己的摩托车。在所有人眼里,这都是一起交通事故。但是法医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发现了三个疑点:首先,其头部的伤情不是一次性形成,不符合交通事故伤情;其次,衣服上多处血迹有疑点,如果是交通事故,死者着地后即呈仰卧位,血液流不到衣服上;最后,通过解剖发现死者后背和会阴部没有损伤。综合这三点,法医判断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一起他杀后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案件。因为法医的判断,这个机关算尽的凶手最终无处藏匿,被绳之以法。这个故事也被老秦改编后呈现在《法医秦明:尸语者》里。
死因:直接死因、间接死因、联合死因和诱因
这是法医病理学中内容最多的一部分。能够造成机体死亡的方式非常多,想要研究出每一种死因的特征确实不易。作为法医病理学中最基础的内容,很多同学认为,死因岂不是很简单?我不是法医,也能初步判断一个人的死因。大部分案件中,死因判断是很容易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案件的死因判断很难。有的是因为尸体毁坏,丢失了大量线索;有的是因为死者死亡后的特殊征象不明显;还有的是多种原因纠结在一起,难以判断哪种原因才是主导…… 死因鉴定,除了为相关诉讼活动提供证据,有时候还会成为破案的关键。 曾经有一个案件,一个奶奶带着两个孙子。某天,奶奶在家中被人掐死,两个孙子失踪了。两天后,两个孙子的尸体从河里浮了上来。专案组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两个孙子杀了奶奶,然后投河自尽;另一种意见是凶手另有其人,凶手杀完人后,把两个孙子移出屋外,扔进河里。这时候,两个孙子的死因就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他们是溺死的,还是死后被抛尸入水的?最后法医判断两个孙子是被人捂压口鼻腔导致窒息死亡后,扔进水里的。也因为这个正确的判断,真正的凶手才没有能够逃脱法网。 可见,法医的作用有多么大啊。一点也不夸张地说,法医,就是守护着生命最后尊严的防线。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法医学鉴定结论也自然不会那么简单、直白。在机体死亡的过程中,可能只有一种因素,但是也可能会有几种因素。而法医的职责就是剖析清楚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所以,法医学教材上,也在开篇就阐述了死因构成。 经常会被法医在鉴定书中阐述的死因有以下几种。
1.直接死因 大部分案件中,死者的死因都比较简单,那么导致机体死亡的因素就是直接死因。直接死因是必须存在的。 比如外伤导致人体死亡(颅脑损伤、失血等)、疾病导致人体死亡、中毒死亡或窒息死亡。这些都是直接死因。 这样的案例,法医学专业用语格式是:“××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2.间接死因 一种因素并不直接导致机体死亡,而是这种因素产生的后遗症、并发症导致机体死亡,那么这种因素就是间接死因,而直接导致死亡的后遗症、并发症是直接死因。 比如被刀砍伤多处,但并不致死。可惜出于忽视治疗等原因,伤口感染,引发败血症死亡。那么败血症是直接死因,而刀砍伤是间接死因。直接死因必须是间接死因直接导致的。 这样的案例,法医学专业用语格式是:“××系被锐器致伤后伤口感染,继发败血症死亡。”
3.联合死因 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互不联系的死因共同作用于人体,导致人体死亡,无法分辨主要和次要的时候,我们称为联合死因。 比如案件中,死者被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窒息征象明显;同时,死者中刀导致器官破裂,尸体失血征象明显。这两种损伤都能导致人体死亡,也都具有相应的征象,那么就无法判断主次作用,被称为联合死因。 这样的案例,法医学专业用语格式是:“××系机械性窒息合并机械性损伤大出血死亡。”
4.诱因 这在纠纷猝死的案件中极为常见。通常是死者生前患有潜在性疾病,未有察觉。在纠纷中,因为情绪激动、轻微外伤等作用,诱使疾病的突然发作导致死亡。疾病是直接死因,而情绪激动、外伤等是诱因。 诱因,是不足以独立致死的。 比如死者全身仅见轻微损伤,这些损伤不足以致死。在排除损伤致死、中毒致死和窒息致死后,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结合病理学检验结论,下达疾病致死的结论(比如发现畸形的脑血管破裂,发现心脏冠状动脉狭窄并有血栓等)。不过在人体平静的状态下这些疾病可能不会发作,在一些特定情况(比如情绪激动、外伤)下,机体内环境发生改变,诱使疾病发作。 这样的案例,法医学专业用语格式是:“××系情绪激动、外力等作用诱发××疾病导致死亡。”
泛泛地说了这么多种死因,那么如果落实到个体或个案上,又有哪些大类的具体死因呢?对自然死亡来说,死因主要是自然衰老死亡和疾病导致死亡;但对非自然死亡来说,其具体死因分类就比较多了。简而言之大概有: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中毒、电击、高低温,等等。如果大家对具体死因分类有兴趣的话,可以参见老秦的另外一本科普书《逝者之书》,里面就具体介绍了28种法医常见的死因。 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顾晋老师提出了“全民开展死亡教育”的建议,为了响应号召,我在《逝者之书》里用二十多个小故事,全面展现各种不同类型的死因,以及法医针对每一种死因的检验和判断方法。书中千奇百怪的死亡事件,看上去非常猎奇,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如果大家已经读过《逝者之书》,希望你们能因此更加爱护、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精彩。 既然在《逝者之书》里已经全面细致地介绍过各种类型的死因,那么在这本《法医之书》中,我就重点挑出法医在命案侦破以及非自然死亡事件处置中最为多见的两大类死因,给大家系统地介绍一下。 这两大类死因,分别是机械性窒息和机械性损伤。
机械性窒息:最常见的杀人方式
我们知道,氧气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氧气被我们吸入肺内,在肺内发生气体交换。氧气被血液带向全身,而全身产生的二氧化碳被我们呼出体外。如果有某种原因导致气体交换障碍,就会产生呼吸障碍、全身缺氧、二氧化碳滞留,最后令机体组织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窒息死。 窒息的原因有很多种。 比如外界环境缺乏氧气,如人体处于火场当中,空气中的氧气已经因为燃烧而消失殆尽。环境中没有了氧气,人体便不能吸入氧气,导致窒息。 触电、中毒和某些疾病也可能会导致人体呼吸障碍,从而失去从外界摄取氧气的能力而窒息。比如说触电后,导致呼吸肌的痉挛,无法进行有效的呼吸运动而获取氧气;再比如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和血红蛋白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血红蛋白被竞争性结合,无法再运输氧气。这两种情况,即便环境中仍有氧气,但是机体无法获取氧气而出现窒息。 上述所说的死因,都是窒息,但它们并不属于机械性窒息的范畴。
机械性窒息,是因为机械性外力作用,产生的窒息。 机械性窒息导致的死亡并不是立即发生的。这种机械性外力,必须要保持一段时间才能够导致机体死亡。因此,如果在这段时间之内,机械性外力消失,机体并未死亡,便可以立即复苏或者经过人工呼吸复苏。 人体从被施加机械性外力开始,到机体死亡,是要经过几个阶段的。那么,这段时间究竟有多久呢? 首先,是窒息前期。在机械性外力导致呼吸功能障碍后,仍有一段时间,机体内剩余的氧气还可以维持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没有任何症状。比如我们学游泳时的闭气就是在窒息前期的范围内进行的。 如果机体仍然得不到氧气的供给,呼吸加深,呼吸频率加快,吸气动作强于呼气,呈现喘息样呼吸。这段时间叫作吸气性呼吸困难期。 紧接着,机体会逐渐出现意识丧失的状况,全身肌肉开始痉挛,这是呼气性呼吸困难期。 之后,呼吸中枢深度抑制,呼吸变浅变慢且暂时停止,进入呼吸暂停期。 再之后,机体间歇性张口深呼吸,鼻翼扇动,出现潮式呼吸,瞳孔散大,血压下降,肌肉松弛,进入终末呼吸期。 最后,人体的呼吸停止,但有微弱心跳,进入呼吸停滞期。 整个窒息过程会持续6~8分钟。在这个范围内,如果及时解除机械性外力,并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CPR),仍有救活的可能。但若窒息2分钟以上,而不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即便解除机械性外力,依旧会丧失呼吸功能而死亡。 可见,为了恢复患者自主呼吸和自主循环,及时针对窒息而骤停的心脏和呼吸进行心肺复苏,是十分有效的。在这里,老秦也介绍一下心肺复苏的方法,以备不时之需。 确保患者仰卧于平地上或用胸外按压板垫于其肩背下,急救者可采用跪式或踏脚凳等不同体位,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患者胸骨中下1/3交界处,将另一只手的掌根置于第一只手上。手指不接触胸壁。 按压时双肘须伸直,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成人按压频率为100~120次/分钟,下压深度5~6厘米,每次按压之后应让胸廓完全恢复。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各占50%左右,放松时掌根部不能离开胸壁,以免按压点移位。 对于儿童患者,用单手或双手于乳头连线水平按压胸骨,对于婴儿,用两手指于紧贴乳头连线下放水平按压胸骨。为了尽量减少因通气而中断胸外按压,对于未建立人工气道①的成人,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的按压/通气比率为30∶2。对于婴儿和儿童,双人CPR即一人进行心脏按压,一人进行人工呼吸时可采用15∶2的比率。如双人或多人施救,应每2分钟或5个周期CPR(每个周期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并在5秒钟内完成转换,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分钟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 如果大家看完说明还是不太懂,也可以去网上找找操作的讲解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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