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实际上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写给儿子威廉·富兰克林的家书。这部于1771年动笔,1788年完成的自传,前后历时十七年之久。富兰克林以拉家常的方式,把自己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娓娓道来,整部自传在通俗易懂的叙述中不时会有睿智和哲理的火花,开创了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使自传成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
富兰克林无论从生活经历上,从人生理想上,甚至从哲学理念上都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的“代表人物”。 富兰克林是一位顺应时势,靠自己勤学苦干打造出来的通才。所以爱默生的《代表人物》的思想与我们说的“时势造英雄”的观点相当吻合。富兰克林无疑是一位文化英雄,造就这位英雄的时势又是怎样的呢?
爱默生有一本著作叫《 代表人物》,论述了柏拉图 、斯维登堡、蒙田、莎士比 亚、拿破仑、歌德等六位世 界伟人。若要选一名美国的 “代表人物”,而且只选一人 ,我想,那就非富兰克林莫 属了。我这么说有三点理由 。 第一,富兰克林的经历 与美利坚民族的成长过程有 着惊人的相似之处。1620 年,英国的几十名清教徒不 堪忍受英国国教的迫害,便 租乘“五月花”号帆船漂洋过 海,历尽艰险,经过六十六 天的航行,到达美洲,建立 了一个以清教徒为核心的“ 普利茅斯殖民地”。从时间 上讲,它虽然不是英国在美 洲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而 是第二个,但无疑是影响最 深远的。此后移民便源源而 来,有了以波士顿为中心的 “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将 普利茅斯合并了进去。再往 后,不同教派、不同民族的 移民便接踵而来,新的殖民 地陆陆续续建立起来,如宾 夕法尼亚的移民主要是贵格 会教徒,而且有相当一部分 是德国人。在1776年7月4 日《独立宣言》发表以前, 已经有十三个殖民地了。这 十三个殖民地都在东海岸, 合众国成立后,移民便不断 地西进,疆域一直扩展到西 海岸。这个新生的国家在不 断吸纳外来移民,不断发展 壮大,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已经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强 国了。此后一百年的发展当 代人有目共睹,就没有细说 的必要了。 再看富兰克林,他是清 教移民的后代,出生在马萨 诸塞海湾殖民地的中心波士 顿。就在“五月花号”到达美 洲一百余年后,1723年, 十七岁的少年富兰克林不堪 忍受哥哥的虐待,也忍受不 了因写文章惹起的殖民地政 府和清教善男信女们的敌视 ,只身一人搭船南下。一路 上也是千辛万苦,经纽约, 再到费城,先从学徒工做起 ,靠自己的勤奋、智慧自立 门户,成了成功的印刷商, 于是又办报纸,又当邮政局 长,从事公益事业,出任了 殖民地议会议员,最后成了 开国元勋之一。富兰克林乐 观、宽容、积极进取的性格 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性格。富 兰克林处理问题的手法也给 日后美国的国策提供了样板 ,最典型的就是《自传》中 他写的“告兰开斯特、约克 、坎伯兰三县居民书”,里 面将利诱与威胁结合起来, 这不就是美国一贯奉行的“ 胡萝卜加大棒”的原始版吗 ? 第二,从以上的简要叙 述可以发现,富兰克林正好 就是穷小子积极上进最后定 会取得成功的所谓“美国梦” 的体现者。 第三,美国有一种土生 土长的哲学——实用主义, 富兰克林虽不是严格意义上 的哲学家,也不是这种哲学 的创立者,但他的思想行为 莫不体现出这派哲学重视实 验、实效、实用的三大特点 :思想产生行为,行为必有 效果,要研究思想的正确与 否,与其从思想本身来辩论 ,倒不如看它行为的效果如 何。一个学说如果能够解决 问题和困难,就是真理,犹 如医生能够把病人治好的方 子就是良方一样,效用就是 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代表实 验室的精神,也代表美国人 一直崇尚功利的态度。我从 没有见过哪本书对use这个 词的使用频率有《自传》这 么高。 由此看来,富兰克林无 论从生活经历上,从人生理 想上,甚至从哲学理念上都 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的“代 表人物”。无论是爱默生论 述的六个代表人物,还是我 在这里说的这位美国的代表 人物,因为都是民众的“代 表”,就不可能是横空出世 、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的天 才。富兰克林是一位顺应时 势,靠自己勤学苦干打造出 来的通才。所以爱默生的《 代表人物》的思想与我们说 的“时势造英雄”的观点相当 吻合。富兰克林无疑是一位 文化英雄,造就这位英雄的 时势又是怎样的呢? 富兰克林生于1706年, 卒于1790年,他的一生几 乎贯穿了整个十八世纪。在 思想史上,十八世纪被称为 “启蒙时代”,又被称为“理 性时代”。主张理性,就要 推崇科学,破除迷信。伟大 的科学家牛顿在1687年出 版了他的《数学原理》,揭 示了一个按一定规律井然有 序运转着的宇宙,这是智力 健全的男男女女可以认知的 ,它并不是一个无法探知的 上帝随心所欲地驱动着的神 秘东西。到了十八世纪,研 究科学蔚然成风,从王公贵 族、宫廷仕女到广大民众, 关心研究科学成了一种时尚 。这从《自传》中也可略见 一斑。时不时地有人从英国 来到北美巡游讲学,富兰克 林正是听了关于电的讲座后 才开始对这门学问感兴趣的 。一位经营印刷所的老板, 后来又有公务缠身,居然在 电的实验与观察中做出了巨 大的贡献,可见当时人们对 科学的兴趣。我们从《自传 》中得知,参观实验的人络 绎不绝,富兰克林只好另外 找人协助他,而此人以后居 然靠给人讲授、演示这种实 验赚了一笔钱。我想这种局 面可能与我们一度热衷气功 的情况不相上下。 牛顿的宇宙论引起了宗 教观的重大转变。牛顿的科 学观并非把上帝打翻在地, 而是仍然承认上帝创造了宇 宙,是“第一动力”。但他创 造了宇宙后,就让它按设计 好的规律去运转。这样,宇 宙就好像是一只钟表,上帝 就是这只宇宙钟的制造者。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有史以来杰出的美国人之一。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还曾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他的《穷理查历书》包含了大量关于勤俭致富与为人处世的精彩箴言,被誉为美国文化的基石,对美国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自传》更是以其所包含的人生奋斗与成功感悟,以及对善与美德的褒扬,而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自传
第一部
两封信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致富之路
富兰克林年表
1771年写于特怀福德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儿子,
对于获取祖先的轶闻趣事,哪怕是一星半点,我向来都是乐此不疲的。咱俩在英国的时候,我在亲属的孑遗中间周旋打听,为达到目的风尘仆仆,多方奔走,当时的情景恐怕你还记忆犹新吧。眼下我想,如若了解一下我的生平景况(其中很多你并不熟悉),兴许会同样对你的脾胃吧;再说,我目前在乡下闲居,指望过一个礼拜无人打扰的清静日子,于是我坐下把这些大事小情一一给你写了下来。何况,我这么做还有别的一些诱因。我生于贫寒之家,长于无名之户,如今不仅家境富裕,在世界上还小有名气,还有,我一辈子福星高照,我为人处世的种种手段,托上帝之福,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些,我的子孙后代也许愿意了解了解,因为他们或许会发现其中有些对他们的境遇也同样适用,因此也宜于效仿。那份福气,每当我进行反思时,使我有时情不自禁地要说,如果有人提议由我选择,我毫无异议,愿意从头再活一遍,只不过还得要求作家们享有的那种权益:出第二版时可以把第一版上面的某些差错予以修正。除了修正错误,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其中的一些凶事险情改得叫别人觉得更顺心一点,即使此举遭到拒绝,我还是愿意接受这个提议。不过,既然再活一遍没有指望,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像再活一遍的事情似乎就是对这一生的一种反思了;要使这种反思尽可能地经久不衰,那就是诉诸笔墨。谈起自己,谈起自己当年的壮举,老年人自然喜欢喋喋不休,我也在所难免。有的人出于对老人的尊敬,觉得只好硬着头皮听一听,但我的絮叨却不会使他们生厌,因为这番话可以读,也可以不读,那全随他们的意愿。最后,(我还是先承认为妙,因为矢口否认也没人会信)也许我会大大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其实,我总是听见或看到我可以毫不虚夸地说之类的开场白,紧接着就是虚头巴脑的东西。人大多不喜欢他人爱慕虚荣,而自己的那颗虚荣心再大也安之若素,然而我无论在哪里遇到虚荣,总是以礼相待,因为我相信,虚荣对于爱慕者也好,对于他周围的人也好,往往都是有益无害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有人将自己的虚荣当作人生的慰藉之一而感谢上帝,那也不足为怪。
说到感谢上帝,我想满心谦恭地供认我提及的已经过上的幸福生活全是上帝的恩赐,他开恩给我指点我所运用的手段,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以我虽然不可认定,却可以期望同样的恩佑仍会赏赐于我,使我那幸福得以延续,或者使我能经得起致命的逆境的打击,因为别人遭受过的这种打击我也可能遭受,我将来的命运怎样只有上帝知道:哪怕是苦难,他也有权赐予我们。
我的一位伯父(他同样有搜集家族轶事的爱好)有次交给我一些笔记,给我提供了有关咱家祖先的一些详细情况。我从这些笔记中得知,这个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居住了三百年,以前还有多久,他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富兰克林这个名称被他们用作姓氏的时候开始,当时全国人都在取姓,在此之前,富兰克林是一种平民阶层的称号);家族拥有大约三十英亩完全保有的地产,兼营打铁生意,这是一个家传行业,一直传到伯父为止,长子总要学这门手艺,干这一行当的。我的伯父和父亲都遵守这个家规让长子打铁。我查阅埃克顿的户籍簿时,发现只有1555年以来的出生、婚姻、丧葬的记录,那个堂区没有保存此前任何时段的户籍登记。从那本户籍册上我发现,我的直系祖先往上连推五代,都是幼子,我则是幼子的幼子了。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1598年,一直住在埃克顿,直到年事过高不能料理事务,才搬到牛津郡班伯里镇他儿子约翰家里居住。约翰是个染匠,我父亲跟着他当学徒。我的祖父最后在那里去世,并在当地安葬。1758年我们瞻仰过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的老宅子里,最后把它留给了独生女儿。女儿的丈夫姓费舍尔,威灵堡人,后来他们把宅子卖给了一位伊斯台德先生,现在此人是那里的领主。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乔赛亚。由于眼下资料不在手头,我只好尽我所能给你描述一下他们的情况,如果那些材料在我离家期间没有丢失,你会在其中找到更多详尽的记载。托马斯跟他父亲学打铁,但聪明伶俐,堂区的大绅士帕默先生便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兄弟都得到过同样的鼓励),后来具备了做法律文秘工作的资格,成了该郡事务中的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是该郡或北安普敦镇和他那个村子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这方面的事例我们在埃克顿听到的不在少数,所以他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高度关注和大力资助。他于旧历的1702年1月6日去世,正好是我四年后出生的日子。我们是从埃克顿的几位老者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描述的,我记得你听了以后感触良深,觉得非同寻常,因为这些情况跟你所知道的我的情况非常相似,如果他是在我出生的同一天去世的,你说人们也许以为是灵魂转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