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全篇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去讲述主人公家人的婚姻故事,叙事的线索是第一人称主人公的情绪和情感,作者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更容易将读者带入到每段遭遇,每段情感。全篇每个章节可独立成章,中间不断插叙,倒叙主人公自己的感情经历,完成主人公对婚姻的懵懂,认知,误读,救赎等一系列的升华,叙事方式颇有新意。全篇并没有非常清晰的时间逻辑,就去看每段遭遇,每段情感就可以了。因为在人的记忆中,对于往事的回忆本就是跳跃而不讲逻辑的,是碎片化的。
随着大舅高高举起的双手,瓦盆应声而下,摔得稀碎,如同许多人的人生一般。
此时此刻的我二十七岁,好看,不胖,却没有谈过一场真正的恋爱。这样奇葩的话题,曾在各种聚会上被当作谈资,但奇怪的是,我并不难过,反而庆幸。所谓最美好的时光,永远都在恋爱开始的最初,没有开始也就没有结束,这是我在劝慰身边一个又一个因为失恋而感到痛苦万分的闺蜜时,颐指气使的最大资本,每每她们都会泪眼汪汪地望着面无表情的我,当我结束了最后一句话后,她们最终都会扑到我的怀里,然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述说着她们和渣男的是是非非,每当这时,我都会收起本该用力抱抱她们的手,而是用手掌轻轻拍拍她们不太瘦弱的肩膀,告诉她们人要有记性。
记忆中的这一天刺骨地冷,姥爷的灵堂就搭在他们家楼下的空地上,黑色的棚子里,摆满了花圈,姥爷的黑白照片就这样安稳地摆放在中间最显眼的位置。照片上的他看上去没有一丝的痛苦和留恋,我曾久久地站在灵堂的门口注视着这张慈祥的面孔,完全忘记了那天的冷,只记得心一阵阵地疼。亲朋好友走了一拨又一拨,看着不停忙碌的姥姥、妈妈和大舅,忽然觉得我似乎应该帮忙做些什么,可又觉得自己完全插不上手,很多人的寒暄都那么公式化,只会让我心里的疼,蔓延得更快。
姥爷去世的这一天,是2007年的冬天,与之前的每一个冬天一样,寒冷而清冽。今天更是异常地冷。前些天刚下过的一场大雪,还没来得及完全融化,早上就又飘起了零零散散的雪。在病榻上躺了七年的姥爷选择在这样的日子离开我们,也许是想让我们冷静地面对他的离开。我这样琢磨着,却突然意识到,在这样的日子,我居然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真的该死,难道不是应该多流流眼泪,去怀念一下他在的日子吗?而我却一直控制着尽力不让自己流泪,虽然阵阵的疼已经几乎蔓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我在担心流泪的时候会想到那些在我怀里哭哭啼啼的女人们。不知道为什么,我经常在自己想哭的时候,想起她们痛哭流涕的模样,然后就不再想流眼泪了。今天也是这样,我一直没有哭,在别人眼里,我分明就是这灵堂里的异类;在家人眼里,我也许还是那个不懂世事的孩子;在我眼里,我跟那些一走进灵堂便开始哭的人的确不一样。蹲在一旁烧纸的我,看着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的哭,曾认真地猜想,那些哭得撕心裂肺的人,心里到底是有多疼,但我终究还是猜不透的。
到了深夜,外面的温度就更低了,雪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被月光穿透的雪仿佛一根根银针,直插在大地之上。一直待在灵堂里面的我跟它并没有太多的交集,只是在火光闪烁的瞬间仿佛听到它坠落的声音。这会儿灵堂里清静了许多,很多人都去了姥姥和姥爷家里,灵堂里进出的人也少了许多,家里人轮流在灵堂守夜,而我却一直不愿离开这里。姥姥叫了我几次,让我上楼去睡觉,我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她也便不再叫我。也许在她的眼里我不再是那个少时乖巧伶俐的丫头,更像是块“石头”,这么大年纪还一个人独来独往,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或是身体出了问题,但奇怪的是我却从未认为这对我来说是件坏事,其实无论是脑子还是身体的问题都可以靠自己解决,麻烦别人比麻烦自己更麻烦。
有人曾跟我说:“女人学哲学对哲学和自身都是一种伤害。”我一边烧纸,一边反复思考着这句话的对错,眼前的火堆周围有一个圆形的淡红色的光圈在颤动着,仿佛被黑暗阻住而停滞在那里的样子。忽然,揣在军大衣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思绪被一连串的铃声所打断。我拿出手机,上面的时间是凌晨两点二十五分,“常远”这个名字在手机屏幕上闪动着,我迟疑了一下,接起了电话。
对方急迫的声音马上传了过来:“我刚听说,你怎么不告诉我?”
半个小时后,常远出现在灵堂的门口。我看到匆匆赶来的他,站起身走向他。可能是离开了火盆,抑或是怎样,我打了个寒战,随手把披在羽绒服外面的军大衣裹得更紧了些。他一脸严肃,不知是眼花还是外面太黑,我看到他眼睛里闪烁着某种东西,我顿时精神了许多。
我用手掌轻轻拍拍他的肩膀:“没事,就是冷。”
他递给我一个白色的大塑料袋,一言不发地走进灵堂,我就站在灵堂门口,看着他给姥爷上香、磕头。不知怎么的,刚刚消退了些的疼,又一阵一阵地翻滚起来,我竟开始害怕看他的背影,也许是因为我发现他的背在微微地颤抖。我庆幸这会儿灵堂里只有我在,不然这场面好不滑稽,一个穿成熊一样的女人,正努力地抬起头,看向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星,但其实那天的夜空中并没有星星。就像对于姥姥来说她失去的是一个丈夫,对于舅舅和妈妈来说失去的是一位父亲,但也许永远也没有人会明白对于我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姥爷。
我打开常远留下来的白色大塑料袋,里面装的全部是巧克力,各式各样的巧克力,难怪他刚走的时候,叮嘱我一定赶快打开。有人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吃甜食可以令人快速愉悦。”其实原因是吃下去后,会使胰岛素快速增加,而胰岛素会使酪氨酸与苯丙氨酸在血中浓度降低,使色氨酸在竞争上处于优势,很快进入细胞中转换成血清素,进入脑中,使人有愉悦感。所以,其实身体内的色氨酸的浓度依然很低,但却达到增加血清素的目的。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暂时性的欺骗比肾上腺素更加适合我,看来常远是了解我的,也许是因为我只是冷静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而不是像其他女人那样扑进他的怀里吧!
话说回来,有女人主动扑进他的怀里也是正常的。常远小的时候就眉清目秀,记得小时候一起玩过家家,我们经常让他扮演一些女性角色,比如姐姐、妹妹,甚至是妈妈。长大后的他褪去了一些稚气,添了几分帅气,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女人投怀送抱。但奇怪的是他竟然一直没有女朋友,前几年听说有人取笑他是gay,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男人开始勾搭他,他的家人也跟着着急上火。就在去年又听说,他终于找了个女朋友,家人和身边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而他的女朋友,正是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家家时经常扮演爸爸的那个女孩儿刘琪。后来才知道原来刘琪一直在等常远,看来“守得云开见月明”这句话,偶尔还是成立的。就像我的左臂上长着两颗排列很整齐的很小的痣,我总觉得它们像是两只眼睛,我看着它们的时候,它们也看着我,好像要跟我讲什么似的,但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有一颗痣消失了,是真的消失了的那种,现在看着剩下的一颗痣,就只觉得它是颗痣了。
我看到老妈蹲在一旁烧纸,她应该是在我胡思乱想时走进来的,又或者是我刚刚做了个梦吧!我试图撸起袖子,想去看看剩下的那颗痣是不是也溜走了,但军大衣太过厚重,费了很大的力气也只能露出手腕的部分,我又狠狠地把袖子拽了回去。再抬起头的那一刻,我看到微微的火光映衬在老妈的脸上,其实她的脸真的很好看,她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美人,可惜岁月不曾饶过谁,我竟然才发现她的手干枯且很无力,她瘦弱的身躯在火光下来回地摇晃。我开始觉得眩晕,我想走过去,用力地抱紧她,但我很久没有抱过别人了,这是不是那颗痣离开我的原因呢?我努力地抬起头,试图找寻夜空下的星星,可终究没有找到任何一颗星星。就这样,有一种叫作眼泪的东西缓缓地从我的眼睛里流了出来,这一刻,我只记起了我爸扔下我们时,我对我妈说的那句话:“我会替他来照顾你,别怕。”
姥爷出殡的那天,雪停了,但温度依旧很低,路面上结的冰黑亮黑亮的。身披孝衣的大舅扑通一声,跪在斑驳的冰面上,那一瞬,我又不争气地哭了。我能明显感受到眼泪涌出时的温度,但我惊诧于它在脱离眼睛后,竟冷得那么快,正如一些外在的因素能够很轻易地改变我们一样。家人依次跪在大舅的身后,我就跪在离大舅不远的地方,他的一举一动很轻易地牵动着我的心,我从来没有对颜色有这么深刻的认识,然而眼前这一片片的白与黑,幻化成了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颜色,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声嘶力竭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