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科普勒斯顿所撰写的11卷本的西方哲学史, 其内容涵盖了从前苏格拉底到存在主义各个时期西方哲学发展的脉络, 是现代英语学界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作者详尽而充满热情的叙述, 不仅意图帮助读者获取哲学史的知识, 还希望开拓读者的胸襟和视野, 增进其对人类理智奋斗的了解和同情, 使其更坚定和深刻地掌握哲学的原则。本书各卷为读者研究特定时期的哲学提供观念引导, 其中第4卷论述从笛卡尔到前康德时代的大陆理性主义伟大传统, 详细阐释了在这一伟大传统中, 笛卡尔、帕斯卡尔、马勒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哲学家的主要cation_d
在上一卷(第3卷)末,我已经表明了想要在本套哲学史的第4卷(也就是在本书中)涵盖上迄笛卡尔下至莱布尼茨并包括康德的这一历史阶段的期望。当然,我那时的想法是,希望将整个近代哲学的部分放在一本书里来加以讨论。然而这一原初的目标并未达到。因为我最终发现,自己不得不花三本书的篇幅来著述这一时代及其问题。为了方便起见,我把这部分内容分别划成三个独立的卷本。第 4卷《从笛卡尔到莱布尼茨》,论述从笛卡尔到前康德时代的大陆理性主义的伟大传统。第 5 卷《从霍布斯到休谟》,用来探讨上迄霍布斯的英国哲学发展,以及苏格兰常识哲学。第 6 卷《从沃尔夫到康德》,则被我用来处理法国启蒙运动、卢梭、德国启蒙运动、从维柯到赫尔德的历史哲学的发展,并且最后才是伊曼纽尔·康德的哲学体系。“从沃尔夫到康德”这个题目显然并不恰切;但前批判时期的康德哲学属于沃尔夫的哲学传统,至少其中有些东西是他所认同的,此一事实应是无疑;而如果把书名改成诸如“从伏尔泰到康德”,就显得过于突兀了。
正如之前的卷本那样,我是根据哲学家而非哲学问题之逻辑发展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章节排列的。此外,我还给了一些哲学家非常大的篇幅。尽管我认为这种根据不同哲学家分章析节的方法,对于我心目中的大部分读者而言都是最为合适的,但这种分法显然也存在一些缺陷。因为,当面对一群完全不同的思想家,以及需要对他们的观点进行或详或略的描述时,读者也许会抓不到主要关节。此外,虽然我认为,如果加上一些严格的限定,旧有的哲学史对大陆理性主义与英国经验主义的区分是合理的,但此种刻板的分类体系会给我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在 17、18世纪的时候,(欧洲)大陆哲学与英国哲学的发展是两条平行线,互相之间完全独立,没有任何交点。而这显然是个错误的印象。即便是笛卡尔也对英国思想有
过一些影响,当然这种影响不大。马勒伯朗士影响了贝克莱。斯宾诺莎的某些政治观点则来源于霍布斯。此外,完成于 17 世纪的洛克哲学也深深地影响了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思潮。
为了对我所使用的这种分章方式的缺憾做一些补救,我决定在本书中写一个框架性的导言性章节,以便使读者对17世纪与18世纪的哲学有一个整体认识。因此,本导言实际上涵盖了第 4、5、6 卷所要讨论的全部内容,正如我已经讲过的那样,我原本希望把它们放在同一卷书中。我既然已将此导言性章节置于本书的开篇,因此在第5、6卷的开篇就不再重述了。而这样一种描述性的导言章节,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大量重复的内容。换句话说,在之后的章节中以更大篇幅更细致阐述的问题,在导言中只做了简要的概述。尽管如此,我也依然觉得,给出这个概略的描述性导言的好处要比它所带来的坏处多得多。
在本套哲学史之前三卷的末尾,我都附加了一个“总结性述评”。但因为本书中的导言涵盖了第 4、5、6 卷的内容,所以,对这三卷的总结性述评也将被合并在一起。它会出现在第 6卷末,也就是在对康德哲学的探讨之后。在这一总结性述评中,我不仅想要从历史方面,还想要从一个更为哲学的方面,来探讨17、18世纪诸多不同哲学流派的本质、重要性以及价值。我认为,与其将这种一般性的哲学反思硬插进对哲学史的陈述之中,不如将其放在对这一时代思想的历史性陈述之后。
最后来谈谈注释索引。类似“vol. Ⅱ, ch. XL”或“See vol. Ⅲ, pp. 322–324”这样的索引都指本套哲学史的卷本。至于与我的论述有关的哲学家著作的注释,我则力图以方便学生查阅的方式给出。一些历史学家或评注者习惯于根据他们所探讨的哲学家著作的公认精装版本(如果存在的话)的卷数和页码来给出注释。但我对在本书中完全遵循这一注释习惯抱有怀疑。比如,在论及笛卡尔的章节里,虽然我也确实引用了亚当—塔内里(Adam-Tannery)版本的卷数与页码,但同时我也根据与所讨论问题相关的著作的章节或部分给出了注释。方便查阅亚当—塔内里版本的人极其有限,同样,拥有华美的伯克利(Berkeley)最新修订版的人也凤毛麟角。主要哲学家的关键著作的平装本则非常容易得到。在我看来,为了方便学生查阅,注释应该考虑学生拥有的版本,而非那些只有极少数人才拥
有,或者能够获得的公认精装修订本。
★著者简介
弗雷德里克·科普勒斯顿,著名哲学史家,大英帝国勋章获得者、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英国皇家哲学学会成员、亚里士多德学会成员、伦敦大学海斯洛普学院教授、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荣誉院士。
★译者简介
陈焱,2014年博士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现为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代思想、明清哲学。著有《几与时——论王船山对传统道学范式的反思与转化》,获2018年第14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主要论文有《玄思死亡:当代哲学分析视角下的<形影神>》《王阳明在“四句教”公案中的思想立场研究》《郭嵩焘洋务思想中的船山哲学影响》等。
第一章
导论
承继性与创新性: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思想有关的近代哲学早期阶
段——大陆理性主义:其实质、其与怀疑论和新斯多亚主义的关
系,及其发展——英国经验主义:实质和发展——17 世纪——18
世纪——政治哲学——历史哲学的兴起——伊曼纽尔·康德
1.近代哲学一般被认为开始于法国的笛卡尔(1596—1650),而在英国则始于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也许我们并没有直接切实的证据证明“近代”这个词适用于17世纪的思想。但这个词的使用,清楚地表明中世纪与后中世纪哲学之间存在一个断裂,并且这两个时代的哲学分别拥有对方所不具备的重要特质。17世纪的哲学家们当然知道,在旧的哲学传统与他们自己想要进行的哲学事业之间存在深刻的不同。而类似弗朗西斯·培根和笛卡尔这样的人也坚信,他们正在开创一个新的哲学传统。
如果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文艺复兴与后文艺复兴哲学家的观点在它们表面的价值上被普遍地接受,那么这种情况部分地出于这样一种信念:在中世纪确实没有什么东西能称得上哲学。事实上,曾经在古希腊熊熊燃烧的带着独立性与创造性的哲学反思之火焰一度熄灭了,直到文艺复兴时才再次燃起,并在17世纪迸发出耀眼的光芒。
但最终,当人们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到中世纪哲学上时,就会发现这种观点不免有些夸大其词。一些著作者已经在强调中世纪与后中世纪思想之间的连贯性了。这种连贯现象在政治和社会领域是一目了然的。17世纪的社会与政治组织形式的产生并不是没有任何历史因素的。比如,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民族国家的逐渐形成、君主制的出现,以及中产阶级的成长。即使在科学领域,这种断裂造成的不连贯性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大。当代的研究已经表明,中世纪的人们对经验科学也表现出了兴趣,虽然这种兴趣比较有限。在本套哲学史的第 3 卷中我们就关注到,14 世纪的一些物理学家对机械运动理论给出了更宽泛的解释。同样,在哲学领域内,我们也能观察到明确的连贯性。我们可以看到,哲学在中世纪正渐渐被视为学问研究的一个独立分支。我们也能看到,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些思想路线,这些思想路线预示了后来的哲学发展。譬如,14 世纪主要的哲学运动被普遍认为是唯名论的,但实际上,唯名论运动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昭示了后来经验主义的发展。同样,库萨的尼古拉的思辨哲学预示了莱布尼茨的一些理论,并且构成了中世纪、文艺复兴思想与前康德时期的近代思想之间的纽带。此外,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诸如培根、笛卡尔和洛克等思想家,他们受到的旧时代影响,要远比他们自己所意识到的多。
人们常常草率地认同这种观点,即文艺复兴时期和 17 世纪的哲学家所带来的进步是革命性的,作为对这种观点的修正,强调两个时代的思想间的连贯性无疑是必要的。这同时也表达了一个认识,即我们确认这样一个事实——总的来说,中世纪哲学本身是作为欧洲哲学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而存在的,这是对中世纪哲学的一个总定位。但同时,在另一方面,如
果说两个时代之间的这种断裂性可以被过分强调的话,那么它们之间的连续性也同样可以。因为,假如我们比较 13 世纪和 17 世纪的社会与政治生活形态,其间社会结构的不同将一目了然。再者,虽然我们能追溯导致变革发生的历史因素,但变革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依然具有突变性的特征——它打破了中世纪基督教王国对欧洲大陆的宗教统一。虽然我们能在中世纪欧洲的智性土壤中找到后来科学的种子,但这一研究结论不会对我们关于文艺复兴时期科学的重要性的看法带来实质性改变。同样,虽然上文已列出了能够合理地说明中世纪与后中世纪哲学之间具有连续性的理由,但这两个时期的哲学的确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就此而言,虽然笛卡尔毋庸置疑受到了经院哲学思维方式的影响,但他自己也指出,他对经院哲学术语的使用与经院哲学家们对它们的使用并不完全相同。同样,尽管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受到了胡克(Hooker)的影响,而胡克本人实际上深受中世纪思想的影响,但洛克的自然法观念也并不与托马斯·阿奎那的完全相同。
我们当然会成为语词或标签的奴隶。也就是说,因为我们总是将历史划分为一段段时期,我们可能倾向于失去那种连贯性的和渐进的历史视野;当我们着眼于非常久远的历史事件时,尤其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对历史时期的划分都是不适当的,也并不意味着历史进程中从没有出现过一些关键性的转折。
假如说文艺复兴之后世界的普遍文化状况在一些重要方面不同于中世纪,那么很自然,这种不同应该早已反映在哲学思想的变化上。同时,正如社会与政治领域的变化——甚至当这些变化多少有些突然时——以一种已经存在的、使它们得以发展而来的环境为前提,同样,哲学领域内新的态度、目标以及思维方式,也是以一种已经存在的且与之相关的情形为前提的。换句话说,我们不是在两个截然对立的选项(主张连续性的观点与主张断裂的观点)之间简单地做选择。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都应该加以考虑。确实存在变化与革新,但变化不是无中生有、突然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