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字标认证行动是引导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团体标准化活动、提升工作水平的有力探索和实践。认证行动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的先进团体标准,树立内蒙古自治区产品“高品质、纯天然、生态环保”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了协调统一、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引导、标准代领、市场运作的工作格局;开展了以“遇见‘蒙’字标,爱上内蒙古”为主题,凸显了在独特地理、气候条件孕育下的“内蒙古味道”的品牌形象宣介活动。这种以先进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认证行动,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品质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品牌竞争力,助推“蒙”字标成为区域农畜产品公共品牌;也有助于实现政府“简政放权”的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更有助于推动标准质量提升,完善标准供给结构。“蒙”字标认证行动营造了行业水平进步、企业效益提升、消费者需求得以满足的“多赢”局面。
为进一步加大“蒙”字标产品品牌的代领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导下,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与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编著的《“蒙”字标认证产品品质研究与团体标准应用指南》一书,将第一批“蒙”字标认证产品的团体标准、高品质指标分析及标准应用指南结集成册。全书共有三篇,第一篇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农产品,包括兴安盟大米、赤峰小米、乌兰察布马铃薯和河套小麦粉;第二篇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畜产品,包括锡林郭勒羊肉、科尔沁牛肉、呼伦贝尔牛肉和呼伦贝尔羊肉;第三篇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林草产品,包括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蒙”字标认证产品品质研究与团体标准应用指南》的出版为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品牌“走出去”提供帮助,也为国内外研究团体标准的同行和相关企业的认证工作提供一定参考。
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先进的、符合国情和市场环境的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行业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幅提高标准化水平,以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建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标准,着力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2019年初,组建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职能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指示精神,以立足自治区资源禀赋、体现自治区产品特色、符合自治区发展战略为主旨,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制定“‘蒙’字标全产业链高标准体系”,运用国际通用的第三方评价模式,开展“蒙”字标产品认证行动,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产品核心竞争力及市场认可度,探索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公共品牌发展新路径,让高标准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这表明我国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局面逐渐向开放标准制定权、提高市场化程度的方向转变。团体标准是以社会团体为主体制定的标准,在我国的标准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型标准体系特征的标准类型,由于其根据市场需求而制定,因此具有“自下而上”的特点——制定速度快、标准推广效率高,有更高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要补充。
“蒙”字标认证行动是引导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团体标准化活动、提升工作水平的有力探索和实践。认证行动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的先进团体标准,树立内蒙古自治区产品“高品质、纯天然、生态环保”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了协调统一、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市场运作的工作格局;开展了以“遇见‘蒙’字标,爱上内蒙古”为主题,凸显了在独特地理、气候条件孕育下的“内蒙古味道”的品牌形象宣介活动。这种以先进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认证行动,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品质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品牌竞争力,助推“蒙”字标成为区域农畜产品公共品牌;也有助于实现政府“简政放权”的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更有助于推动标准质量提升,完善标准供给结构。“蒙”字标认证行动营造了行业水平进步、企业效益提升、消费者需求得以满足的“多赢”局面。
为进一步加大“蒙”字标产品品牌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导下,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与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编著的《“蒙”字标认证产品品质研究与团体标准应用指南》一书,将第一批“蒙”字标认证产品的团体标准、高品质指标分析及标准应用指南结集成册。全书共有三篇,第一篇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农产品,包括兴安盟大米、赤峰小米、乌兰察布马铃薯和河套小麦粉;第二篇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畜产品,包括锡林郭勒羊肉、科尔沁牛肉、呼伦贝尔牛肉和呼伦贝尔羊肉;第三篇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林草产品,包括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本书的出版为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品牌“走出去”提供帮助,也为国内外研究团体标准的同行和相关企业的认证工作提供一定参考。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相关部门、企业和多位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由于作者写作水平和时间有限,瑕疵和纰漏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予以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继续探究,并不断完善。
第一篇 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农产品
第一章 兴安盟大米
第一节 兴安盟大米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1.1-2019《“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兴安盟大米》
第三节 兴安盟大米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兴安盟大米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二章 赤峰小米
第一节 赤峰小米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1.2-2019《“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赤峰小米》
第三节 赤峰小米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赤峰小米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三章 乌兰察布马铃薯
第一节 乌兰察布马铃薯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1.3-2019《“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乌兰察布马铃薯鲜食型》
第三节 T/NMSP.MZB 01.4-2019《“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乌兰察布马铃薯种薯》
第四节 乌兰察布马铃薯品质分析研究
第五节 乌兰察布马铃薯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四章 河套小麦粉
第一节 河套小麦粉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1.5-2019《“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河套小麦粉》
第三节 河套小麦粉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河套小麦粉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国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畜产品
第五章 锡林郭勒羊肉
第一节 锡林郭勒羊肉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2.1-2019《“蒙”字标畜产品认证要求锡林郭勒羊肉》
第三节 锡林郭勒羊肉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锡林郭勒羊肉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六章 科尔沁牛肉
第一节 科尔沁牛肉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2.2-2019《“蒙”字标畜产品认证要求科尔沁牛肉》
第三节 科尔沁牛肉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科尔沁牛肉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七章 呼伦贝尔牛肉
第一节 呼伦贝尔牛肉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2.3-2019《“蒙”字标畜产品认证要求呼伦贝尔牛肉》
第三节 呼伦贝尔牛肉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呼伦贝尔牛肉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八章 呼伦贝尔羊肉
第一节 呼伦贝尔羊肉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2.4-2019《“蒙”字标畜产品认证要求呼伦贝尔羊肉》
第三节 呼伦贝尔羊肉品质分析研究
第四节 呼伦贝尔羊肉团体标准实施与应用
第二编 国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林草产品
第九章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第一节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概述
第二节 T/NMSP.MZB 03.1-2019《“蒙”字标林草产品认证要求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
附件 主要政策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