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内容丰富,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丛书:资料员》内容共六章,包括工程资料概述、工程建设管理与勘察设计资料、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文件等。
《资料员》既可供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又可供大中专院校师生参考。
第一章 工程资料概述
第一节 工程资料管理
第二节 铁路资料分类与编号
第三节 铁路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程序
第四节 监理资料编制注意事项
第二章 工程建设管理与勘察设计资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单位管理资料
第三节 工程勘察设计资料
第三章 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 施工管理资料
第二节 施工技术资料
第三节 现场勘察资料
第四节 工程测量资料
第五节 工程试验资料
第六节 施工记录资料
第七节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第四章 工程监理资料
第一节 监理管理资料
第二节 施工监理资料
第五章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一节 竣工验收概述
第二节 验收资料
第六章 工程竣工文件
第一节 竣工文件管理的规定
第二节 竣工文件管理
第三节 竣工文件内容
第四节 竣工文件装册
第五节 工程竣工文件交接
参考文献
一、工程资料的组成
建设项目资料是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按管理责任、资料性质、形成阶段等可分为5类,包括建设管理资料(A类)、勘察设计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监理资料(D类)和竣工验收资料。
(1)建设管理资料:以建设单位为主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收集的资料。
(2)勘察设计资料: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资料,含变更设计资料和工程咨询资料等。
(3)施工资料: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4)监理资料: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5)竣工验收资料:建设项目在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国家(正式)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二、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评审管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
(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