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条件进行探讨,构建了合作治理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以我国中部省份的C县为实证研究对象,深入探讨在传统县域群众体育管理向群众体育治理转型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真实的合作互动关系,解析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态度和举措,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成效和局限性。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兴,则国家强。我国现有县级行政区划单2000个,作为国家群众体育事业的基础,县域群众体育的治理,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群众体育整体改革和发展程。然而,现有的研究表明,在县域群众的体育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增长趋势的同时,承担县域群众体育发展重要职责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却严重不足,县域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职能弱化、资源匮乏、所求等多重矛盾。 “政府本位”下的群众体育管理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县域群众体育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以来,强调多元主体权力与资源分享的“治理”一词迅速成为我国政府、学术界及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政治话语,体育领域也掀起了“体育治理”的研究热潮,政府和社会力量在群众体育领域开展合作治理似乎成为解决县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良方。然而,在县这一层级,何为群众体育的“善治”?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将面临怎样的困境?如何有效提升社会力量的治理和能力?现有关于体育治理的研究更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描述,对于基层群众体育治理中的现实问题,还有一步研究。
本书以合作治理为理论支撑,在对我国中部地区的C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了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实践,力图通过展现社会力量参与C县群众体育治理的现实图景,将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思考从理论的“应然”层面向更为具体的实践层面,同时基于理论建构与实践经验之间的张力,提出了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实现路径。
本书旨在为激发社会力量的活力、完善县域群众体育治理提供一些有益启示。本书所提出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合作治理的模式。是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一种理想状态,其在实践层面的应用还有一步深入探索,未来希望通过本书理论构建,扩大实证研究的范围和深度一步完善县域群众体育治理改革方面的相关研究。
李理,女,1982年5月生,湖南湘潭人,博士,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就职于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2003年毕业于湘潭大学管理学院,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湘潭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取得湘潭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2018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获教育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体育治理、公共体育服务、体育社会组织。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6项,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及学术会刊上文十余篇;荣获省教学成果奖1项。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县域群众体育治理转型与社会力量参与
第二节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治理的主要观点与评析
第三节调研对象的选择与资料收集方法
第四节基本概念的界定与说明
第二章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理论研究
第一节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与县域群众改革的适切性
第三节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条件探讨
第四节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理论分析框架
第三章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个案简介
第一节c县社会经济及体育事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c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治理的科层制逻辑
第四章体育社会组织参与C县群众体育治理的实践
第一节政府对体育社会组织的“行政吸纳”
第二节体育社会组织的参与对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绩效的影响
第三节 “政社合作”的局限性
第五章参与C县群众体育治理的实践
第一节政府对参台的搭建
第二节参与对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绩效的影响
第三节 “政民合作”的局限性
第六章企业参与C县群众体育治理的实践
第一节政府对企业资源的整合
第二节企业参与对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绩效的影响
第三节 “政企合作”的局限性
第七章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反思-.
第一节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困境
第二节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困境的成因
第八章社会力量参与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转变政府观念,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二节加强顶层设计,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发展战略
第三节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社会力量的有序参与
第四节强化目标认同,提高社会力量的合作能力
第五节加强多元协同,实现主体间的网络化合作
后记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兴,则国家强。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县域群众体育工作在新时代体育治理中的地位愈发重要。首先,县域群众体育工作的服务对象最多。县域群众体育治理的,直接关系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县域群众能否充分享受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成果。其次,县域群众体育工作承上启下。从群众体育管理工作的职能来看,当前我国体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群众体育政策的制定和方向引导,省市一级的体育行政部门仍以制度性、规划性、指导性的工作为主…,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则要具体负责群众体育方针政策在广大乡镇、村(居)委会的具体作,因此,县域群众体育工作具有上通下达、城乡兼顾的特点,承担了大量具体而繁杂的工作任务,是我国群众体育各项方针政策得以在基层贯彻、实施的保证。作为国家群众体育事业的基础,县域群众体育的治理,将直接影响我国群众体育整体改革和发展程。 在认识到县域群众体育的基础性、关键性地位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体育参与逐渐成为县域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县域群众逐渐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承担县域群众体育发展重要职责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能力却严重不足,县域群众体育的发展面临着多重困境。①资源匮乏。当前我国县级政府对群众体育工作经费的预算支出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人的总量和人均经费都偏低,政府财政投入能力与县域群众体育需求增长不相匹配。②职能弱化。当前我国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总体上出现了工作人员编制大幅度减少、职能弱化的现象。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自身的能力与基层群众体育结构的复杂程度不相匹配。③所求。在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资源匮乏、职能不断被弱化的同时,县域群众体育“所求’’的现象也十分突出, “政府本位”下对县域群众体育需求理解的简单化和政绩导向与县域群众体育需求的多元化不相匹配。
综上所述,政府单一主导的群众体育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县域群众体育发展的需要,引入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县域群众体育改革和发展的突破口。自党的十八届三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来,强调多元主体权力与资源分享的“治理”一词迅速成为我国政府、学术界及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政治话语;党的则充分关心民生诉求,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开展合作治理逐渐成为用以解决各种公共与社会问题的新型手段,我国群众体育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已成为一种共识。作为国家和省、市群众体育政策的执行者,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也必须对“全而弱”的群众体育管理行变革,实现从政府单一主导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群众体育治理转型。
不管是基于县域群众体育发展现实困境的考量,还是回归群众体育的“社会本位”,引人社会力量的参与,实现县域群众体育治理转型既是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必须履行的责任,也是回应县域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破解县域群众体育发展困境的良方。然而,当学界兴起‘‘体育治理,,研究的热潮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现有的关于体育治理的研究更多地停留在价值层面的描述,即从宏观层面上回答了为什么需要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治理这一问题。事实上,作为一种源起于西方的理论,学术界对治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