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病机赋》,明代徐师曾撰。《校注病机赋》分为上、中、下三篇,首列病因,次列病证,并解释病机,最后部分病证列辨证、鉴别、治法等内容。上篇以“四气”“六淫”开篇,接着提出了“五科七事”“十剂七方”的概念,继而又提出诊病须四诊合参,最后阐发了区分证候真假的重要性,并就此提出了相关正治、反治的方法。中篇首先分析一些外科病证的病机,进而提出了一些辨证的观点,同时针对具体病证加以发挥。下篇先对水肿、痰证、痢疾等内科病证进行辨证,接着介绍癥瘕与积聚的鉴别和治疗,并强调诊病须“求内外之因,审寒热新久”“望闻问切,熟审病机”,治疗要“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最后还提到了行气导引的治疗方法。本次整理以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钦懋熙刻本为底本。
中医药古籍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医学传承数千年的知识宝库,凝聚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法、生命理论和医疗经验,不仅对于传承中医学术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更是现代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的源头和根基。保护和利用好中医药古籍,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医学术的必由之路,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局。
1949年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开展了系统的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1958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在北京成立,负责指导全国的古籍整理出版工作。1982年,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召开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制定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1982-1990)》,卫生部先后下达了两批200余种中医古籍整理任务,掀起了中医古籍整理研究的新高潮,对中医文化与学术的弘扬、传承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以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强调继承与创新并重,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2003~2010年,国家财政多次立项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开展针对性中医药古籍抢救保护工作,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设立全国唯一的行业古籍保护中心,影印抢救濒危珍本、孤本中医古籍1640余种;整理发布《中国中医古籍总目》;遴选351种孤本收入《中医古籍孤本大全》影印出版;开展了海外中医古籍目录调研和孤本回归工作,收集了11个国家和2个地区137个图书馆的240余种书目,基本摸清流失海外的中医古籍现状,确定国内失传的中医药古籍共有220种,复制出版海外所藏中医药古籍133种。2010年,国家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资助整理400余种中医药古籍,并着眼于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和研究机构建设,培养中医古籍整理研究的后备人才,全面提高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