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通向远方:民商法诸问题研究》是民商法的热点问题研究书籍,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农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构造、农村墓地的物权保护、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权、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凶宅”买卖的合同效力与裁判、高校更名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内容,作者或立足于反思,或立足于建构,对民商法领域的前沿研究课题从学术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学术性。
《道路通向远方:民商法诸问题研究》作者此前曾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道路在身后延伸——民法诸问题研究》。
《道路通向远方:民商法诸问题研究》可以算作上后续,延续了上本书的风格和节奏,将其名曰“道路通向远方——民商法诸问题研究”,寓意我们作为法学研究的后进仍在向往学术“远方”的路上。
学问不易,贵在积累。“混迹”法学领域经年的我,似乎并没有得到学术的真传,仍然需要不断学习积累;对于初入法学研究领域的研究生来说,不仅需要积累还需要不断的激励。当辛苦研究的成果得到刊物录用或者得以出版,无疑是极为有效的激励。然而,当今社会无论潜心研究学问者,还是在法学领域求职谋生者都需要出“成果”,法学刊物“洛阳纸贵”,在刊物发表论文的确不易。由是之故,我想到把若干可以出版的篇什编辑出版。此前,我曾出版了《道路在身后延伸——民法诸问题研究》。今天,将我和我的学生的作品再度编辑成书,希望由此记录我们学习的心得。本书延续了上本书的风格和节奏,将其命名“道路通向远方——民商法诸问题研究”,寓意我们作为法学研究的后进仍在向往学术“远方”的路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是我主持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研究成果。文章立足于反思的立场认为,“三权分置”政策对于推动农地流转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从我国社会城市化以及农业经营集约化发展趋势而言,将此政策法制化并没有拓展现行法律制度,还可能忽视了农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中国特色的物权制度应然的权利结构,以及权利人对自己财产性权利应有的处分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具有自由流转的必要性及其法理基础。从立法论立场而言,不必拘泥于现行政策束缚,着力制度创新,应在法律层面肯认农地承包经营权完整的权利构造,允许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进行农业经营,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农民权益的保护。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构造”由罗文硕士学位论文的主体内容修改而成。该文正面论述了我国农地“三权分置”法律政策和理论基础,从承包经营权“分置”的农地“经营权”在性质上系属物权。从农地三权分置的构建来说,应当以我国既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为基础,将其在法律层面作物权化调整。从“三权分置”的法律构造而言,应完善农地所有权,重新定位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经营权。农地“三权分置”法律机制的设计,应立足于社会发展需要,明确“三权”的权利内容,重构农地权利流转制度。由于我国法律对土地所有权已有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在我国法律上并未明确,因此,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构建应当主要围绕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展开,明确其制度内涵。
“我国农村墓地物权保护”是张云的硕士论文修订稿。我国农村墓地的法律性质备受争议,但其的确具有财产属性和人格物的特征。第三人故意抑或过失损害墓地,墓主的近亲属皆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农村墓地应纳入我国物权法的保护范围,并根据不同种类确立不同程度的保护。其中,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在“缓和的物权法定原则”下受到全面的保护,可以归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列;农村非公益性墓地虽然是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中禁止建立的墓地,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受到物权法保护,由此产生的民事纠纷可以参照“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则解决。同时,应明确农村墓地征迁补偿款所具有的精神补偿性质。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权”是杨罗成的硕士论文修改订稿。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权的确立弥补了现行民法制度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目前我国存在确立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公众需求和法律基础,但是,作为制度支撑的个人信息知情权得不到保障,人格权请求权也未独立,需要对现有制度加以完善。考虑到个人信息删除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作用,其滥用对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威胁,结合大数据时代的特征,个人信息删除权制度构建应当以有利于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原则和不损害公共利益原则为指导,并且须考量权利的法律属性和其实现的诉讼成本。
辜明安,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成都市有突出贡献很好专家;四川省技术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发表研究成果50余项,获得包括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很好成果奖在内的多项学术奖励,以及重量很好教学成果二等奖。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的制度构造/ 27 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的现实基础/ 27 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的具体路径选择/ 37 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 44 我国农村墓地物权保护/ 76 一、农村墓地的法律性质/ 77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物权保护/ 82 三、农村非公益性墓地物权保护/ 87 四、我国农村墓地物权保护的制度完善/ 102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权/ 112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制度价值/ 113 2 道路通向远方———民商法诸问题研究 ?? 二、我国确立个人信息删除权的现实基础与障碍/ 129 三、构建个人信息删除权制度的原则与考量因素/ 138 四、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制度设计与权利行使/ 142 虚拟财产继承制度/ 155 一、虚拟财产继承的现实基础与制度价值/ 155 二、虚拟财产继承存在的问题/ 163 三、我国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构建/ 176 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 190 一、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现实基础/ 191 二、生态损害责任风险的可保性/ 199 三、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的法律构造/ 204 “凶宅” 买卖的合同效力与裁判/ 213 一、“凶宅” 案件受理与裁判情况/ 214 二、“凶宅” 买卖合同效力既有裁判辨析/ 219 三、“凶宅” 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与裁判/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