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政府:流域水资源的公共治理之道》聚焦我国严峻的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问题,并检讨与反思了它们的体制症结——“指标下压”型公共环境管理模式,强调应建立与完善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并借用博弈模型阐述了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创造了令世人惊羡的奇迹。但与此同时,也衍生了诸多棘手问题需要一一解决,其中之一即为生态危机,流域水资源环境危机则是其中一个突出方面。就水量而言,大大小小的流域较普遍呈现水资源紧缺乃至枯竭的趋势;再就水质而言,各地流域水污染情况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形势甚至触目惊心,给公众身心健康、农业和旅游业等发展带来极大影响。总体评价,依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组评估报告(《中国环境报》2018年1月30日以《以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方案支撑全国水环境管理》为题予以介绍),我国流域健康状态仅处于“一般”等级,个别流域如海河流域健康状况呈现“极差”状态。
针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问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流域水分配与污染治理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密集出台了诸多有力举措:2013年正式启动全国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为跨界水权配置与交易提供前提条件;2014年《环保法修订案》通过,为环保部门治理流域污染等环境破坏行为提供了一系列“长牙齿”的执法利器;2015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水十条”,提出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强力监管、严格问责;2016年以来,中央政府先后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6年1月至今,被媒体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奔赴各地督察政策落地,惩处不法,厉行整改;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组建大部门制的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厘清各部委间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职责;2016年、2019年,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后被确立为国家重大战略;2019年10月底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所有这些改革举措或会议精神,为流域水资源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氛围和配套体制机制支持。
但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治理仍需较长的时间。2019年8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即坦陈:“从总体上看,我国水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治水先治岸,治岸先治人,治人先治官”,除应持续推动产业转型以及发展治水科技之外,更重要的是,须摸准当前造成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问题的背后体制症结,进而通过制度层面的建设,理顺各种关系。其中一个很要紧的方面是,尊重流域的自然属性,同时又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寄予流域的社会属性,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促进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治理的府际共识和集体行动的达成,打造流域社会与水资源治理共同体。
王勇,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温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流域水环境公共治理等。发表论文近八十篇,出版专著两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十余项课题。
李胜,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环境治理等。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课题。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由来
第二节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界说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五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缘起及类型:基于制度视界
第一节 背景溯源:“指标下压”型公共环境管理模式
第二节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必要性及类型
第三章 协同何以可能:公共资源利他合作治理及其制度完善
第一节 利己主义思想下合作治理秩序的历史视野
第二节 人类的利他性及公共资源利他合作治理的层次
第三节 公共资源利他合作治理的博弈模型
第四节 公共资源利他合作治理的制度完善
第四章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科层型协同机制
第一节 流域管理机构
第二节 流域法治
第三节 政党领导与整合
第四节 可交易水权制度
第五节 河长制
第五章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市场型协同机制
第一节 文献回顾与分析
第二节 “权力分置”型跨界治理模式:两则案例
第三节 “权力分置”型跨界治理模式的市场机制逻辑
第四节 “权力分置”型跨界治理模式运行条件
第五节 三种跨界治理机制方案适用情形与相得益彰
第六节 义乌-东阳水权交易: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市场型协同机制实践
第六章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府际治理型协同机制
第一节 流域公共协商机制
第二节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政府间协作联盟
第七章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公共参与型协同机制
第一节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第二节 公共参与型环保地方经验叙事:W市“五水共治”
第三节 生成逻辑:公共参与型环保何以运转?
第八章 我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协同治理现实考察:影响因素及出路
第一节 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的界定及协同治理的提出
第二节 跨行政区流域污染协同治理的影响因素
第三节 跨行政区流域污染协同治理的实现路径
第九章 走向“利益协调”型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模式
第一节 “包容性治理”指向的理念重塑
第二节 “利益协调”型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模式及其机制设计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