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欧诺弥亚译丛·权利丛编)
定 价:68 元
丛书名:欧诺弥亚译丛·权利丛编
- 作者:[英] 布蕾特(Annabel S. Brett) 著,杨天江 译,王涛 校
- 出版时间:2020/9/1
- ISBN:9787567599932
- 出 版 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0
- 页码:344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32开
作为一项早期权利语言史的研究,本书并非意图找出某个学派的现代主观权利概念的起源,而是追溯“ius”这个拉丁词在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经院主义讨论当中被用来表示个体品质或属性的各种含义。
《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的核心在于对一个问题的史学回答:维托利亚讲授的道德和政治神学,究竟代表着对阿奎那所传承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回归,还是对司各脱和奥卡姆所开创的唯名论和意志论的延续。
作者布蕾特认为,重估主观意义上的“ius”,就必须重新思考它与客观权利观念之间的关系,也就必须回顾这一时期的作家对客观权利的确切理解。为此,作者调用了大量一手材料,其中很多是之前未曾引起关注的,广泛触及从13世纪的贫洁争论至16世纪新托马斯主义“萨拉曼卡学派”的作品。
1.《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详细追溯了ius这个拉丁词在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经院主义讨论中的各种含义。
2.作者学识渊博,视野宽广,本书对13世纪的贫洁争论至16世纪新托马斯主义“萨拉曼卡学派”相关作品做了深入细致分析,涉及的思想家包括托马斯·阿奎那、奥卡姆、索托、瓦兹奎兹等。
译后记
这是一份早已提上日程却迟迟动笔的后记。写作这份后记只因有几件必须交代之事,延宕数月则归咎于疫情笼罩之下写作热情的减退和工作氛围的丧失。现在终有机会接续年前的工作,完成先已定下的目标。
已记不清当初选译这部著作的动机了,似乎与“语境中的观念”(Ideas in Context)和“晚期经院主义思想”(Later Scholastic Thought)这些标签有关。“语境中的观念”是著名思想史家、“剑 桥学派”代表性人物斯金纳(Quentin Skinner)教授担任总主编的大型系列丛书,其中包含众多非常杰出的作品,有些甚至是特定思想领域研究的必读书目。布蕾特的这部著作是这个系列的第44本。译者多年前曾译过这个系列的第58本,即霍赫斯特拉瑟(Hochstrasser T. J.)的《早期启蒙的自然法理论》(Natural Law Theories in Early Enlightenment),所以对这个系列的风格有所了解。“晚期经院派”则是译者一直以来都比较关注的思想流派,这个学派最为重要的贡献与其说是对传统经院哲学的传承,毋宁说是对早期现代思想形成的奠基。阅读他们的作品,翻译研究他们的作品,有助于深入发掘那段时期的思想价值。
或许早就应该译出布蕾特的这部著作了,至少在译出《早期启蒙的自然法理论》之后就应一鼓作气。前者讨论的是从阿奎那到霍布斯这段时期的一个主题,而后者探究的是从普芬道夫到康德这一阶段的相近主题。把研究相互衔接时段思想传统兴起的这两部著作联系起来,可以较好地看出从中世纪盛期到启蒙这段时间欧洲思想界在关注和讨论什么。总体来看,这两部著作都极为出色地完成了“讨论思想传统的兴起”“形成观念在其具体语境之中发展的新图景”的目标。当然,又或许应该晚一点译出,等到译者更加胜任这份工作,或者干脆让它等待更好的译者。
翻译过程充满挑战。作者有着出色的语言能力,这点是译者无法匹配的。每每绞尽脑汁不得要领之时都只好向作者求助,布蕾特教授总是非常及时地为译者答疑解惑,甚至不惜修改、简化原文以成全译文。书名原为“Liberty, Right and Nature: Individual Rights in Later Scholastic Thought”(《自由、权利和自然——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在向作者讨教“right”和“rights”的译法时,她提议把书名改为“Between Liberty and Nature: Individual Rights in Later Scholastic Thought”(《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书名翻译当中的一些难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表达晚期经院派那些思想家们理解“权利”的方式。另外,在翻译书中所援引的众多一手文献方面,布蕾特教授同样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其中有些对于她们而言约定俗成的东西之于我们却尚为陌
生。
除了感谢布蕾特教授的指点,还要感谢李慧女士、汪梦女士在古典和现代语言方面的帮助。王恒阅读了译稿,提出了内容方面的建议(当然,他表示在理解霍布斯上更赞成塔克的理论进路);王涛校对了全文,更正了译者的一些理解上的偏差。还有,这是与责编彭文曼女士的第二次合作,她的工作一如既往地出色。最后,特别感谢周尚君教授,他为译者提供了极为稀缺的办公环境。
2020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将是艰难的一年,祝愿大家平安顺遂!
杨天江
2020年4月6日于沐心苑
作者 布蕾特(Annabel S. Brett),剑桥大学政治思想和历史教授,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院士,中世纪晚期至17世纪中期政治思想史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经院主义道德和政治哲学,特别致力于托马斯??阿奎那至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西班牙新托马斯主义者这段时期,尤精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理论。代表作有《国家的变迁:早期现代自然法中政治体的自然与边界》(独著,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1年)、《重思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与詹姆斯??塔利合编,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年)、《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和平的保卫者》(编译,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
译者 杨天江,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导师,行政法学院法哲学编译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自然法理论,特别致力于托马斯主义自然法理论研究。译有《论法律》、《早期启蒙的自然法理论》、《读懂法理学》、《自然作为理性——托马斯主义的自然法理论》等。
致谢 / 1
文本说明 / 3
导言 / 5
第一章 权利与自由:“dominium”与“ius”等值 / 16
第二章 人性自然正义:14世纪的主观权利论 / 67
第三章 客观权利与托马斯主义传统 / 118
第四章 自由与自然:主观权利与16世纪西班牙托马斯主义 / 163
第五章 自然自由的语言:费尔南多??瓦兹奎兹 / 214
第六章 下一世纪的自然自由:以霍布斯为例 / 264
参考文献 / 304
索引 / 321
译后记 /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