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恐怖故事,也是一个爱的故事。
爱妻骤然离世后,畅销书作家迈克??努南发现自己再也写不出连贯的文字了,“写作障碍”使他的事业陷入了危机。不仅如此,四年来,他噩梦不断,梦中的场景都在旧怨湖边的老宅中,逼得他不得不去那里一探究竟。探究的过程是令人不快的,他发现自己的妻子似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她的死也另有隐情。就在他一步步接近真相时,镇上的人也对他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敌意,可人类的敌意还不是最可怕的东西……
这部小说首次出版于一九九八年,精装版首印量一百二十万册,获得当年的布拉姆??斯托克最佳小说奖和次年的英伦奇幻奖。
前言
由于这本小说牵涉到缅因州儿童监护权的法律问题,所以我向朋友沃伦·西尔弗求教过相关的知识。沃伦是很杰出的律师,仔细给我指点,期间还跟我提起一种以前用过的怪东西:面罩式速记机,我听了当然马上拿来作为恐怖元素加以应用。若故事里的法律程序有任何错误,要怪就怪我,而非我的咨询对象。还有,沃伦也拜托我——看那样子有一点可怜——能不能在我的书里安排一个“好律师”。对此,我只能说我尽了。
另外也要谢谢我儿子欧文在纽约州伍德斯托克提供技术支持;还有我的朋友(兼“超低价滞销书”乐队成员)里德利·皮尔逊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给予的技术支持。谢谢帕姆·多尔曼帮我读初稿,给予投契又透彻的意见。谢谢查克·瓦利尔付出繁重的编辑心力——查克,这是你到目前为止最出色的一本。谢谢斯克里布纳出版社的苏珊·莫尔德、娜恩·格雷厄姆、杰克·罗曼诺斯和卡罗琳·里迪等人细心的照顾。最后还要谢谢塔比,有困难时她一定在我身边。谢谢你,老婆。
斯蒂芬·金
后记
我亲爱的书迷:
但愿《尸骨袋》害你至少一个晚上睡不着。不好意思,我这人就是这样。我自己就有一两天睡不着,打从我开始写这部小说起,要我到地下室去我就会紧张——就怕门会砰一声关起来,电灯啪一下熄灭,
然后开始“咚咚咚”……只是,这对我来说起码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你若觉得我这样很变态,嘿,别叫医生来。
我重回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时,拿出了三部迥异的小说提案。第一部就是各位刚读完的这本(除非你是那种罕见的怪物,读书从书屁股开始),第二部是短篇小说集,第三部是回忆录加写作指南,叫做《写作这回事》(On Writing)。但我想这本写作指南学校里不会有人用,因为我写的时候玩得太凶,太高兴了。
我原以为短篇小说集是最简单的。它只比我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守夜》(Night Shift)略厚一点,但比我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迷雾》(Skeleton Crew)要薄一点。我手边有一堆很不错的故事,有几篇已经在小杂志上登过了,还有不少是从未问世的(只有《世事难料》〔“Everything is Eventual”〕和《黑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在大型杂志上登过)。我连书名都想好了:《一盏车灯》(One Headlight),跟“壁花乐队”(The Wallflowers)的一首歌借的。看起来很合适,写短篇小说若不像只靠一盏车灯摸黑回家,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
只是,出事了。我想部分是因为和新的出版社、新的人合作,精神大振的缘故吧,但主要还是抓到了妙点子后就一路乘风破浪前进不止了。在写《尸骨袋》期间(在《尸骨袋》缓慢朝出版日蜿蜒前进期间,不时有书冒出来巴着我不放,我发现这跟疟疾发作没两样),我写了一部短篇,叫做《亚特兰蒂斯之心》(“Hearts in Atlantis”)。算是我的小长篇之一吧,太长,不算短篇,但又太短,没有长篇小说的分量。我从开始写作以来,就一直被骂写得未免长得讨厌(想想看《末日逼近》〔The Stand〕、《它》〔It〕、《绿魔》〔The Tommyknockers〕就好)。这类半长不短的小说我写过十几篇,都暂时搁着,准备另外结集出书。这类第一部“半长不短小说集”叫做《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 Seasons),第二部叫做《午夜四点》(Four Past Midnight)。我很喜欢这两部小说集,里面的故事都是我的得意之作。不过,《尸骨袋》出书后,我就没想再出这类小说集了,因为已经没故事了,柜子里是空的。
后来,我写了《亚特兰蒂斯之心》,结果它像一把钥匙,把耐心躲在我心底深处三十年,就等着有机会露脸的东西给放了出来。我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长大、在越战正炽的时候成长的人,从一开始写作就很想把我成长的年代,我经历的时事,从《欢呼鱼》到西贡沦陷到喇叭裤和迪斯科放客音乐没落,统统写下来。总而言之,我想写我自己时代的事——哪个作家不是?只是觉得一旦写了,一定会弄得乱七八糟。很难想象我这是要怎么写。例如吧,写一篇故事里面的主角对着人比和平的手势,或是嘴上挂着“嘿!……帅哟!”
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说过洛杉矶:“没有有的地方。”我对六十年代的感觉也是这样,那年代是我这代人的意识真正成形的年代;我对六十年代之后的年头也是这种感觉,那年头我们尝过些许胜利,却也吞尽挫败的苦果。真要写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的第一代从“红莱德”空气步枪到军用卡宾枪到游乐园镭射枪,不如吞砖头还更简单一点。而且,没错,我害怕。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说过,“眼见我这一代出类拔萃的心灵腐烂败坏”,我一样眼见我自己这一代顶尖的作家想写所谓的“婴儿潮”时代,却只拿出自作孽不可活加陈腔滥调作蕾丝边的作品来。
后来,我想到想太多对写作不好,很不好,所以我坐下来写《亚特兰蒂斯之心》的时候,并没想太多。我写作,不是要为整个时代下注解,而只是为了自己开心,拿一些人注意到的一件事来写。是不是要出版,我没有特别的规划,只是想我那几个孩子读了觉得好玩就好。结果,我就这样又找到了回来的路。我开始发现有路可以让我写我们临到手又失去,写我们失去,写我们最后终于得到,又是怎么得到的,不带一丝说教。我讨厌故事说教,有人说这是“卖掉自己的天赋人权去换传道解惑”(可能是罗伯特·布洛克〔Robert Block〕讲的吧)。
写完《亚特兰蒂斯之心》后,我又回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这一部独立成书,叫做《卑鄙黄衣人》(Low Men in Yellow Coats)。另外一篇小说,《盲眼威利》(“Blind Willie”)已经写好,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改成我当时在走的路线。第四篇,也是新作《我们怎么会在越南》(“Why We are in Viet Nam”),就像是结束,把我要说的话都作了总结。即使这样,我还是有余事未了的感觉,所以我再写了完结篇,叫做《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Heavenly Shades of Night Are Falling”)。《亚特兰蒂斯之心》以鲍比·加菲尔德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维治开始,到了《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以四十年后鲍比在哈维治告终。最后的成果——尤其是最后加进来的这一段——就很像是一部小说而不是小说集了。但不管怎样,我都很满意。我想这里面的故事很吓人、很好玩、很悲伤,有时也能激发思考。你从来就没办法把你要说的话全都说清楚,这是这一行最教人难过的地方……但有时,你倒还能抓得到汹涌翻搅的思绪,略有一点满足。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自己有办法驾驭这汹涌的思绪;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能写得出来这样一本书。这一本书若是按照写作大纲来写,也还永远写不出来。借用六十年代的流行语说,你只能看着它水到渠成。
《亚特兰蒂斯之心》八月时会由斯克里布纳推出问世,各位十几岁的时候若正是面包鞋当红,也真有乐队给自己取名为“草莓闹钟”(Strawberry Alarm Clock)的话,那这本小说应该可以让你回味起当年的自己、当年的事,失去些什么,得到过什么。若你生得比较晚,那么《亚特兰蒂斯之心》也可以跟你说一点当年的我们,我们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子的。期盼各位能够读读这本小说,和我分享各位的想法。还有……和平啊,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