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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传奇:野马河谷
《原始人传奇·野马河谷》
孤独无依的流亡路上,爱拉决定去寻找新兴人种的部落,但首先她必须想办法熬过即将到来的残酷冬天。也许是图腾灵的庇佑,爱拉意外发现了一座美丽丰饶的野马河谷……
一套书引发从美国到全世界的原始人文化热潮
1977年的一个冬夜,关于原始人孩子的故事忽然跳进琼·奥尔的脑中,一个精彩绝伦、让全世界狂热着迷的伟大冒险故事从此诞生。为了呈现蛮荒狂野、危机四伏的原始人世界,琼·奥尔研读了上千份考古学和古人类学资料,并飞往全球各地参观探查古人类考古遗址。1980年,《原始人传奇》系列第一册面世,炸弹般引爆全球,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榜41周,并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该系列陆续出版,与《哈利·波特》《指环王》共同获评BBC“最喜爱的一百本书”,被译成31种语言,横扫48国,全球狂销4500万册,引发了从美国到全世界的原始人文化热潮。
美国国宝级作家,最会讲原始人故事的奶奶
一生只写《原始人传奇》,奉献所有热情和心血只为讲述关于原始人的故事。
出版界高度评价她是世界上最具原创性、最受欢迎的作家;
同行赞她是集小说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于一体的不可思议的文学家;
媒体追捧她是让人翘首企盼、难得一遇的叙事大拿;
人类学专业人士认证她从此改变了大众看待史前文明和原始人的方式。
几十年热度不减,铁杆书迷还原原始人游历路线,打造“原始人传奇地图集”
《原始人传奇》第一册出版后便俘获千万读者,几十年里更是源源不断收获大批铁杆书迷,来自读者的热爱开花结果,其中最吸引人的一颗果实便是探寻主角爱拉游历地点,实地拜访史前文明遗址,还原书中充满勇气的冒险历程,重走人类祖先伟大的迁徙求生之路。
致中国读者的信
得知中国也有许多对我的作品感兴趣的读者,我十分欣喜。我想,所有作家都渴望达成这样一个目标,那就是利用自己的言语和文辞,在自己独特的故事中表达出普适的人性,让读者在阅读中寻得一些联系与共鸣。你们让我感到自己在这个目标上获得了成功。
1977 年1 月一个寒冷的冬夜,灵感突然造访,让我想到了这个生活在与自己不同的人群中的年轻女孩的故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念头从何而来。虽然我一向喜爱读书,但此前从未亲自动手写过小说。不过,当我坐下来开始尝试写作的时候,我发现写作实在是非常有趣。只是我对自己要写的东西几乎一无所知,因为我对考古学和人类学毫无研究,好在我知道可以从哪里开始学习。图书馆实在是个美妙的好地方,我正是从那里开始了这次我至今都乐在其中的探索之旅。它开拓了我的
视野,将现代科学讲述的冰川时代先民的迷人故事呈现在我眼前——我说的可不是那些拖着长胳膊的类人猿,而是人类的故事。我在这里也找到了许多关于小说写作技巧的书籍,它们让我学会了如何把有趣的故事讲出来。
在我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这个系列的故事都是由情节推动的——我会首先想到故事情节的点子,然后深入研究,为这些故事提供更丰满的灵感。我原本按部就班地走着求学——成家——工作的道路,获得工商管理学位后,我辞去了工作,不过并不是为了写作,而是因为我相信自己可以在商界找到更好的工作。孩子们升入高中和大学后,我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有一天,我萌生了创作关于一个年轻女孩的故事的念头,她生活在与自己不同的人群中,她像我们一样是现代人,身边的人却认为她与众不同。我当时想的是,也许我可以把这个点子写成一部短篇小说,这也是我最早开始写作的动机。初次尝试写小说的感觉很有意思,不过我很快就发现,我既不了解自己描写的主题,对自己塑造的人群也一无所知,于是我开始了一次小小的研究。
我的研究是从百科全书开始的,我在书中发现在史前时代的某个时期,曾经有两种不同的人类在同一个地区生活。这个发现让我走进图书馆,搬回了好几摞书开始研读,我从这些书里读到的东西彻底点燃了我的想象力。我此前知道的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现代人到达欧洲的时候,欧洲地区已经分布着另一种人类了,那就是尼安德特人。创作这些故事的灵感正是由此而来。
来自科学家的最新消息表明,早期现代人来自非洲。走出非洲后,他们首先一路向东前往了亚洲。他们极有可能在那里发展出了更加先进的技术和语言能力,这些能力与技巧是他们刚刚离开非洲时尚不具备的。接下来,一部分现代人向西迁移,并在几千年后到达了欧洲。这批先民此时早已不是智力低下且凶残野蛮的克罗马尼翁人——好莱坞呈现的那种“穴居人”形象——而是彻头彻尾的现代人。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求生方式和不同的文化与价值观。
尼安德特人依旧被谜团笼罩,然而他们也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先进许多。比方说,假如人们发掘出了这样一具尼安德特老人的遗骨:骨架上的痕迹表明,他很小的时候就有一只眼睛失明,还有一条胳膊自肘部以下被截断了,走路时一条腿是跛的……不用猜就知道,他无法像同胞一样去追猎猛犸象。这就带来了许多有意思的问题:是谁替他完成的截肢手术?是谁替他止血?谁能帮他应对截肢的剧痛刺激?他是怎么活到老年的——很明显有人照料他,但真正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会是因为他们爱着这个人吗,还是因为他们有着照料老弱和伤员的文化?或许“茹毛饮血”并不是对我们这些远亲最恰当的形容。
我们的先祖到达冰川时代的欧洲后,在至少一万年的时间里,他们都与尼安德特人共享着这片古老的寒冷大地,甚至有些研究认为这一时段长达两万年。这些知识深深地迷住了我,让我发现短篇小说远远不够,要写成一本完整的书才行。当时我将这本书命名为《大地之子》,随着写作不断继续,它逐渐变成了一部需要分成好几个部分的长篇小说。我最初写好了大约45000 词的草稿,打算一边修改,一边进行分割与删减。但是重读这些草稿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太会写小说。于是我又回到图书馆,开始阅读小说创作方面的书籍。
我的研究依旧为我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灵感。每当我读到关于某些特别的化石或者文物的资料时,我都会忍不住联想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这里,并且尽情畅想可能的答案。比如说,有一次,我读到了关于出土的一批杂物的消息,这些古怪的物件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唯一的联系就是它们被放在了一起。这让我不禁想到,会不会是有人在刻意收集这些东西?它们会不会原本装在什么容器里,比如说一个皮制的小口袋之类的,只不过现在这个容器不存在了?这个念头后来成了《洞熊部落》中爱拉护身符的灵感来源。书中爱拉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许多小物件,她认为这些东西是她信仰的图腾所赐,对她有着特别的含义。
这一切都不断激发着我的想象,让我最终决定不仅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更要把它写好。于是我开始了修改与重写,为小说加入了更多有利于塑造剧情的对话与场景,这样一来,小说的篇幅不但没有删减,反而越来越长了。最终我带着些许的惊喜与惶恐发现,小说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完整的部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部长篇小说系列作品。所以,早在《洞熊部落》完成之前,我就基本已经想好整个系列的剧情走向了。
此外,我还研究了许多有关植物及其药用功效的资料,以及冰川时代动物和游猎、采集部落如何利用资源与环境的信息。在这一过程中,我逐渐积攒下了数量可观的私人藏书。不过我既不是植物学家,也不是草药学家,因此,我也只敢说有人曾经依据我书中描写的方法使用过某些植物而已。
写作这一系列的历程是一段愉快而令人振奋的旅程,而最让我由衷感到喜悦的还是各位读者对我的作品展露出的兴趣。
琼·奥尔(Jean Auel) 著
美国著名女作家,人类学文化学者,荣任波特兰大学、缅因大学等4所大学荣誉教授,获颁法国政府文化部文艺骑士勋章。
1980年,《原始人传奇》系列第一册面世,炸弹般引爆全球,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榜41周,并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该系列陆续出版,与《哈利·波特》《指环王》共同获评BBC“最喜爱的一百本书”,被译成31种语言,横扫48国,全球狂销4500万册,引发了从美国到全世界的原始人文化热潮。
为了呈现蛮荒狂野、危机四伏的原始人世界,琼·奥尔钻研了冰河时期相关的考古学、古地理学、古人类学的各种学术著作;向专家请教如何狩猎、取火、在雪洞中过夜,如何敲制石斧、搓绳、编制篮筐、鞣制皮革,如何识别野菜、野果和用于治病的草药;并到欧洲的史前人类遗址实地考察,远赴法国、澳大利亚、捷克、俄罗斯做研究;还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了相关论文,她的书房里还留存着自己搜集和专业人士陆续赠送的4000多份珍贵的文献资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她已经死了,死人又何必在乎那冰针似的寒雨打得她遍体鳞伤。年轻女人眯着眼睛逆风前进,把狼獾皮兜帽拽得更紧些。狂风吹扫着熊皮斗篷,绊住了她的脚,让她举步维艰。
那片树林是在前方吧?她依稀记得以前眺望这一带时,曾发现地平线尽头有一排参差不齐的树木。要是当时多留意一下就好了,或者自己的记性能跟其他穴熊族人一样好也行。即使到了现在,她还是认为自己属于那个部落,尽管族人一直把她当外人,现在又把她当成了死人。
从北方骤然袭来的暴风把她吹扫得低头弯腰,她迫切想找个地方避风。然而,这儿离洞穴已经好远,周遭的地形全然陌生。出洞至今,月圆月缺已经循环了一个周期,她还是不知何去何从。
她只晓得要往北走,离开半岛进入大陆。那一夜,伊札临死的时候曾叮咛她离开,还说布劳德当上头目后会想尽办法害她。伊札说对了,布劳德果然没放过她,而且手段粗暴,远超出她的想象。
爱拉认为布劳德夺走她的儿子杜尔克简直毫无道理,对她的诅咒更是无凭无据。冒犯神灵的是他,引起地震的也是他。尽管这次她有心理准备,事情还是来得太快,就连族人也花了好一段时间才接受她已经不在人世的事实。虽然对其他族人来说她已经死了,不过他们无法阻止杜尔克盯着她瞧。
布劳德是因为暴怒而对她下诅咒的,不像布伦第一次诅咒她时,是几经思量而且有凭有据的——他有理由这么做,大家知道他非给她下死咒不可,而且这个表面上的诅咒其实是要放她一条生路。
她抬头迎向凛冽的寒风,却发现周遭的光线越来越黯淡。天快要黑了,她的脚冻得发麻。尽管脚上包着兽皮,兽皮里头还填塞了薹草以便御寒保暖,仍旧挡不住冰冷雪水的渗入。直到一棵歪扭的矮松映入眼帘,她才总算松了一口气。
大草原上难得见到树木,得要水分充足的地方才会长树。如果地上出现了两排松树、桦树或是柳树,通常就是水源的记号。这些长年受强风吹袭的树木既长不高也长不好,然而,在干旱的季节里,能在这片地下水源短缺的草原上见到它们的踪迹总是令人欣喜。当暴风自北方冰川呼啸而来时,这几排树虽然稀疏了点儿,多少还是可以提供庇护。
没走几步路,这年轻女人便来到一条溪边,溪流两岸早已冰封,只剩一道细细的水流。她转向西方,沿岸边往下游走,寻找树木更茂密、比那片稀疏的树丛更能遮挡强风的地方。
她奋力前进着,把皮帽又往前拉了些。忽然,风势停止了,她抬头一看,原来对岸有一面低矮的崖壁阻绝了狂风。虽然冰水持续渗进兽皮脚套里,填塞的薹草早已湿透而失去保暖效果,不过能够脱离暴风吹袭已经够让她谢天谢地了。那面土壁上有一个崩塌形成的凹洞,洞顶端垂挂着裸露纠结的草根以及干枯的植物,底下则是一片干地。
爱拉解开湿淋淋的皮背带,将背上的篓子卸下,从篓子里掏出一块厚重的原牛皮以及一段去除了杂枝的结实木条。她以大石头和浮木压住牛皮边缘,再用那根结实的木条在牛皮中央撑起一道开口,搭成一顶低矮的帐篷。
接着,她以牙齿解开缠在手上的兽皮。这些兽皮略呈圆形,包住手掌,束在腕上,掌心处有一道切口,以便伸出拇指或其他手指来抓东西。裹在脚上的也是类似的圆形兽皮,只是脚板部位没有开口。她吃力地解开绑在脚踝处、泡得发胀的细皮带,松开兽皮脚套,小心翼翼地捞起湿淋淋的薹草。
最后,她把熊皮斗篷摊在帐篷内的地上,湿的那面朝下,再将薹草和包裹手脚的兽皮铺在上面,然后脚先头后地钻进帐篷,以熊皮裹住身躯,再把篓子拖过来挡住开口。她揉搓着冻僵的双脚,直到潮湿的兽皮有了暖意,才蜷起身子合眼睡去。
苟延残喘的严冬吐出最后一口气,不情愿地让位给春天。只是早春就像善变的情人,料峭春寒让人想起之前天寒地冻的日子,那蠢蠢欲动的丝丝暖意却也承诺了炎夏的来临。就那么一夜的工夫,风暴骤然停歇。
爱拉被沿岸冰块所反射的炫目阳光与耀眼的蔚蓝天空唤醒,只见片片碎云往南方飘然远去。她爬出帐篷,顾不得脚底冰冷,抓起水袋、光着脚丫奔向水边,将包着皮革的动物膀胱装满溪水,喝了一大口。在岸边解过手后,她又钻回兽皮里取暖。
不过她并没有待太久,迫不及待地想要再度出发。如今,暴风袭人的危险已过,太阳也露脸了。于是她拿起被体温捂干的兽皮裹脚,把昨晚垫在地上睡觉的熊皮斗篷系好,然后从篓子里拿出一块肉干,最后收拾帐篷打包,以兽皮裹住双手,嚼着肉干继续上路。
溪流笔直地朝山下流泄而去。爱拉低哼着没有调子的单音,看见岸边灌木丛里透着斑驳的绿色,偶尔有小花大胆地从片片融雪下探出小脸展颜微笑。一大块脱落的碎冰从她旁边颠簸流过,随着激流漂走。
她离开洞穴时才刚开春,不过半岛南端气候比较暖和,春天提前报到。山脉阻挡了寒冷刺骨的冰河强风,内陆海上吹拂的和风为沿岸狭窄的通道带来暖意与水汽,也为南面的山坡地换上了温暖的天气。
大草原的天气比较冷,她沿着山脉的东端往北走,穿越开阔的草原,季节也随着她的脚步前进,但是天气并没有更暖和,似乎永远停在早春的寒凉里。
燕鸥刺耳的尖叫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抬眼一看,瞥见几只像是海鸥的幼鸟展开双翼毫不费力地在空中盘旋滑翔。她心想,大海一定就在附近了,现在应该是鸟群筑巢的时候,有鸟窝就表示有鸟蛋。于是,她加快脚步。岩石上也许还会有贻贝、帽贝、蛤等可以捡,潮水形成的水洼里也会爬满海葵。
就在日头快要升到天顶的时候,她来到一处海湾,有大陆的南岸与半岛西北侧为屏障。她终于抵达连接大陆与狭长半岛陆地的宽广隘口。
爱拉耸肩抖落背上的篓子,手脚并用地朝着高处一片布满嶙峋怪石的峭壁爬上去。在滔天巨浪的猛烈拍击下,那些面海的巨大岩块表面早已凹凸不平,利于鸟儿筑巢,也便于攀爬使力。当爱拉掏挖巢里的鸟蛋时,一群小型海鸟与燕鸥围着她愤怒地叫个不停。她当场弄破了几个还带着鸟巢余温的蛋,生吞了蛋黄和蛋白,爬下峭壁前又多掏了几个鸟蛋塞进斗篷褶层里当存粮。
接着,她脱掉兽皮脚套,走进浅海里,冲洗从海边岩石上扒下来的贻贝。退潮后留下的浅水洼里有一些花朵般的海葵,当她想伸手去拔时,那些伪装成花瓣的触手全都缩了起来。不过这些海葵的形状和颜色并不是她熟悉的那种。于是她吃了两颗大蛤当午餐,那是她从沙里挖出来的,只要轻轻按压沙子表面,沙里的蛤就会暴露行迹。她也不用火,就地生吃,享用大海赏赐的美味。
吃完鸟蛋与海鲜大餐后,年轻女人在一块高大的岩石下小憩了一会儿,然后爬上这块岩石,以便找个更好的眺望点观察海岸及大陆。她抱膝坐在这块大岩石上眺望着海湾对岸,拂面而过的海风带来了丰盛的生命气息。
大陆南边的海岸有小小的弧度,微微地弯向西方。从对岸那个狭窄的树林边缘看过去,是一片开阔的大草原,看起来跟半岛上的寒冷草原没什么两样,只是看不到半点儿人类居住的迹象。
那里就是半岛之外的大陆了,她想起伊札的话,不由得想问:“我上哪儿去呢,伊札?你说‘异族’都在那里,可是我没看到半个人影。”面对空荡荡的宽广大地,爱拉的思绪飘回到伊札死亡的那一夜。
“爱拉,你不是穴熊族人,你出身‘异族’,应该和他们在一起。你必须离开,孩子,找到你的同类。”
“我能去哪里,伊札?‘异族’人我一个也不认识,甚至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们。”
“北方,爱拉,往北走,他们有很多人都住在半岛以外的大陆上。这里你待不下去了,布劳德会想办法害你。去找他们,我的孩子,去找你的同类,找你的配偶。”
当时她没有离开,她舍不得。现在却由不得她,除了去找异族,她已经走投无路。她再也回不去了,也永远不会再见到儿子了。
眼泪如泉涌般流下脸颊。她一直没有哭过,离开洞穴后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哭泣对她来说太奢侈。但是,一旦克服了这些难关,心情一放松,眼泪就像决了堤似的。
“杜尔克……我的孩子!”她捂着脸啜泣。布劳德为什么要拆散他们母子呢?
她为儿子哭泣,为那个已经被抛到脑后的部落而泣,为记忆里唯一的母亲伊札流泪,也为自己的孤独以及对眼前那个未知世界的恐惧而哭泣。不过她没有为克雷伯哭,尽管他爱她如亲生女儿:这伤痛犹新,她还没准备好面对。
就在泪流满面的时候,爱拉的目光被下面裂岸的惊涛吸引住了。她看着滚滚而来的浪涛撞击海岸,迸出朵朵浪花,落在满布锯齿的岩石上,化成泡沫四散。
她心想,这实在太容易了。
“不行,”她摇摇头,然后挺直身躯,“我跟他说过,他可以夺走我儿子,可以赶我走,可以对我下死咒,但是他不能逼我死!”
她感觉到嘴里有咸味,脸上泛起一抹苦笑。她的眼泪总是会令伊札和克雷伯难过。部落里的人除了眼睛痛,否则都不会流出水来,就连杜尔克也不行。其实杜尔克有很多地方像她,甚至能够发出她叫的那种声音,但是他那双褐色的大眼睛完全跟穴熊族人的一样。
爱拉迅速地攀下大岩石,一面背起篓子,一面纳闷儿:“到底是我的眼睛软弱,还是异族人的眼睛本来就会出水?”接着脑海里冒出另一个念头:去找你的同类,找你的配偶。
年轻女人沿着海岸向西行,越过许多流向内陆海的小溪小河,来到一条较大的河边,才转而顺着奔向内陆的激流往北走,寻找可以渡河的地方。穿过岸边一片高矮层叠的浓密松树林后,她终于抵达大陆上的大草原,河流沿岸除了狭长的针叶树林,还多了垂柳、白杨以及桦树丛的踪影。
她继续沿着蜿蜒的河道迂回前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也越来越焦急。那条河又带她转向东,朝着东北方而去。然而她并不想往东走,因为部落里有些人会到大陆东部的一些地方打猎,她必须想办法过河。
走着走着,爱拉来到一处宽阔的河面,河中央有一座遍布碎石、长着灌木丛的沙洲,将河水一分为二,她决定冒险渡河。靠近对岸的水道里看得到突起的大岩砾,她觉得河水应该不深,可以涉水过去。她虽然很擅于游泳,可是不想把衣服和篓子里的东西弄湿,那得晾很久才会干,而且夜里还是很冷。
她在岸边来回踱步,观察着湍急的河水,选定水最浅的地方后,脱下衣物一一放进篓子里,然后高举着篓子下水。河底的石头滑溜,激流冲得她几乎失去平衡。虽然第一条水道水深及腰,但她还是安然无恙地登上了沙洲。第二条水道比较宽,能不能涉水过去她也没有把握,只是几乎已经成功一半了,她不想半途而废。
不料,过了第二条水道的中央后,河水竟越来越深,即使爱拉踮起脚尖,河水还是淹到脖子,她只得把篓子高举过头。忽然,河床陡地下降,瞬间水淹过头,害她灌了一大口河水,她连忙蹬脚划水,才免于灭顶。就这样,她把篓子顶在头上,一手扶着,腾出另一只手划水,朝对岸游去。漂游了没多远,她就感觉双脚又踩到石头了,只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走上了对岸。
离了河岸,爱拉踏上另一片大草原。放晴的日子越来越多,雨天减少,暖和的季节终于赶上她往北走的艰辛旅程。树上长出新芽,树丛也添了新叶,松树枝头长出了柔嫩鲜绿的针叶。她边走边摘松针送入口中,咀嚼那火辣的味道。
一路上,她昼行夜宿,天快黑的时候就在溪流河川边扎营过夜。水源并不难找,春雨及北方的融雪使得溪水暴涨溢流,灌入那些干涸见底的小沟渠,甚至是形成缓缓流淌的混浊小溪。不过,这种处处流水的好景并不会长久,水分很快会被吸干,但那至少是在这些水分让大草原开花之后。
几乎是一夕之间,白色、黄色、紫色的野花就都绽放了,还有罕见的鲜蓝色、嫣红色花朵开满一地,五颜六色地装点着辽阔的新绿草原。美丽的春色令爱拉欣喜若狂,一年四季,春天是她最喜欢的季节。
随着大草原上的生机越来越蓬勃,她也越来越不需要倚靠随身携带的那点儿干粮。她开始就地取食,而且没耽误什么行程。部落里的妇女都会一边赶路一边采摘花朵、花苞、树叶与莓果,几乎不必停顿。她挑选了一根粗枝,以石刀削去杂枝,再将一端削尖,制成挖掘棒,以便快速挖掘树根和球茎。而且现在她只需要喂饱自己就行了,采集起来更是游刃有余。
爱拉还有一个优势是一般穴熊族妇女所不及的——她会打猎,虽然只能用抛石索打猎。部落里的男人终于同意让她打猎后,都不得不公认她是抛石打猎的高手,然而她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野草蓬勃生长,把那些窝在地洞里过冬的地松鼠、仓鼠、跳鼠和野兔全引了出来。爱拉开始随身佩挂着抛石索,跟挖掘棒一起系在腰间,至于医药袋则是一如往常,系在斗篷内侧的贴身腰带上。
食物不虞匮乏,要找木材生火倒是有点儿困难。她懂得怎么生火,而且在这些季节性的溪流边常可见到熬过严冬的灌木和小树,以及倒地的枯木。她沿路捡拾枯枝与动物的干粪便,作为燃料。只是她并没有每晚都生火,有时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材料,有时则是因为实在太累,也就不想麻烦了。
她并不喜欢在没有火堆保护的情况下露宿荒野。广阔的草原喂养着许多大型草食动物,但它们的数量常因各种四足掠食者而减少。营火往往可以使这些掠食者不敢接近。当穴熊族的部落旅行时,惯例是由某个地位高的男人带着一块火炭,作为下次生火的火种。起初,爱拉没有想到要携带火种旅行。后来,当她开始带着火炭旅行时,则很纳闷儿自己怎么不早点儿这么做。
即使有了取火用的木钻与钻木台,如果引火的火绒或是柴枝太潮湿,要生火也没那么容易。直到她发现了那副原牛骸骨,才解决了这个难题。
月圆月缺又循环了一个周期,潮湿的春天越来越暖和,进入了初夏。她仍旧在内海沿岸的宽阔平原上走着。春季的丰沛河水带来的大量泥沙在河口附近淤积,形成沙洲,或完全封住河道,形成沼泽水塘。
一天上午,爱拉在一个小水塘边歇脚,找了块干地准备扎营。那塘水看起来十分混浊,似乎不能饮用。不过,因为水袋里的水已经所剩无几,她只得伸手从塘里舀了点儿水尝试,却又马上把那恶心的咸水吐了出来,赶紧用水袋里的水漱口。
难道那头原牛就是喝了这塘水死的?她想到这里,转头看了看那副森森的白骨,头骨上还长着一对长长的尖角。她吓得急忙离开那潭致命、恐怖的死水,然而,那副惨白的原牛骨骸以及它头上那对又弯又长的空心牛角老是浮现在她的眼前,挥之不去。
中午时分,她来到另一条溪边,决定生火把刚刚猎杀的兔子烤了吃。她坐在热乎乎的阳光下,两手拼命地搓着取火用的木钻,心里真希望格洛德会带着火种出现……
想到这里,她忽然灵机一动,一跃起身,把取火工具跟兔子放回篓子里,然后匆匆地往回走去。回到水塘边,她赶紧去找那个原牛头骨。格洛德一向是用干苔或地衣包起一块火炭放在空心的牛角里。有了牛角,她就可以携带火种了。
拔牛角时,她忽然良心不安起来。穴熊族不准妇女携带火种,那是禁忌。可是眼下除了自己,还有谁能帮忙携带火种?想到这里,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使劲拔下牛角,然后急忙离开,仿佛害怕这种触犯禁忌的行为引来许多虎视眈眈的责备眼光。
过去她为了生存而遵循的生活方式其实违背了她的天性。现在她得靠自己的能力来摆脱孩提时所受的制约,只为自己着想。用原牛角携带火种就是一个开头,也预示了未来她将有更多机会这么做。
然而,携带火种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简单。隔天一早,她要找干青苔包火炭时,才发现这片干燥的平原上不像洞穴附近的树林里到处都有青苔。最后她只好先用干草来包火炭。令人懊恼的是,等她准备再次扎营生火时,那块火种已经熄了。不过她知道这是有办法解决的,她已经知道怎么保持营火彻夜不熄了。她从中学习相关的必要知识。经过许多次的尝试与犯错、熄灭了好几块火种后,她终于找到了保持火种不灭、供下次生火使用的方法。然后,她也学格洛德,把原牛角系在腰带上。
每当遇到溪流挡路,爱拉总有办法涉水渡过,但是,碰上大河当前的时候,她知道得想别的办法了。她一直往上游走了几天,又折回东北方向,宽广的河面并没有狭窄下来。
她虽然认为已经离开穴熊族人的狩猎地区,却还是不想往东走,因为往东意味着要回到部落。她不能回去,甚至不想往那个方向走。然而她也不能老待在这片河边开阔地带,除了渡河,没有别的路好走了。
她对过河相当有把握,因为她一向是游泳高手,只是以前游泳时头上不需要顶着全部家当。现在,这些随身行李成了大问题。
靠着一棵倒下的枯树挡风,她起了一小堆火,坐在火堆边歇息。倒树的枯枝直直地伸进了河里。午后的阳光映在激流上,映出粼粼波光,偶尔有些草木碎片漂过。这使她想起洞穴附近的那条溪流,大伙儿在溪水汇入内海的地方钓鳕鱼和鲟鱼。那时候她常常游泳,虽然惹得伊札担心,她却玩得很高兴。到底是什么时候学会游泳的,爱拉自己也不记得了,仿佛她天生就会游似的。
“怎么其他人没一个喜欢游泳?”她沉思着,“他们当我是怪人,因为我喜欢游到离岸很远的地方。有一次,奥娜掉下水,差点儿溺死。”
她还记得大家都感激她救了那孩子一命,布伦还跑过来扶她上岸。当时她感觉到了那种被接纳的温暖,好像真的是部落的一分子了。虽然她有着修长笔直的双腿、高高瘦瘦的身材、饱满高挺的额头,还有金发蓝眼睛,长得跟部落里的人完全不一样,却已经不重要了。从那次以后就有人试着学游泳,不过他们都不怎么会浮,而且害怕到水深的地方。
“不知杜尔克学会了没有?他的身体一向没有其他小孩那么重,未来也不会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肌肉纠结,他大概学得会……
“谁来教他游泳?我又不在,乌芭也不行。她虽然会照顾他,会像我一样深爱他,可是她不会游泳。布伦也不会游泳,不过他会教杜尔克打猎,也会保护他。布伦曾经向我保证,即使我儿子不可以见我,他也绝对不会让布劳德伤害我儿子。布伦是好头目,他不像布劳德……
“杜尔克是不是布劳德在我身体里下的种?”爱拉想起布劳德强占她的情景,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伊札说,男人会对喜欢的女人做那种事,不过布劳德那样做只是因为他知道我厌恶做那种事。大家都说是图腾灵使人生小孩,可是没有一个男人的图腾强得过我的穴狮图腾。直到布劳德不断地强占我,我才怀孕。这也使大家感到意外,谁也没料到我会生小孩……
“我真希望能够看到他长大,以他的年龄来说,他的身材已经算高了,就像我一样。他将会是部落里最高的男人,这一点我很确定……
“不,我没办法确定!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再也见不到杜尔克了。
“别再想他了。”她抹掉一滴眼泪,起身走到河边,“再怎么想他也没用,想他也不能帮助我渡河。”
因为顾着想心事,爱拉没注意到有一段分杈的浮木漂了过来。她心不在焉地望着那棵倒树垂到河里的枝丫勾住浮木,那段浮木冲撞、扭动了老半天,却怎么也没办法脱困。但是,就在她回过神来、看见浮木的那一刻,她也看见了渡河的可能。
她走进浅水里,把那根浮木拖到沙滩上。这根浮木是某棵树木的上半段,刚被上游暴涨的河水冲断,还没有完全湿透。她从熊皮斗篷的褶层里取出石斧,将浮木的分杈修整得一样长,再削去杂乱的枝叶,就成了一根长长的丫形木杈。
她扫视了一下四周,然后朝一片桦树林走去。林子里垂挂着许多纠葛的铁线莲属藤蔓,她拉住一根刚木质化的坚韧藤蔓,扯下好长一截,边走回去边拔去长藤上的叶子。接着,她把兽皮帐摊在地上,再把篓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她也该清点一下携带的东西,重新打包了。
她把兽皮脚套、手套以及兽皮斗篷放在篓子的最底层,这些东西要到下一个冬季才用得上。她不禁顿了一顿,心想,下一个冬天自己会在哪里呢?不过,她其实已经不在意到时候自己身在何处了。拿起一块软皮背巾时,她又忍不住停顿了一下,那是以前背杜尔克用的背带,现在已经派不上用场,她还带着只是因为这背带曾经与杜尔克有密切的关系。她情不自禁地将背带贴近脸颊,然后仔细地叠好,放进篓子。接着,她把一块吸水软皮条放了进去,那是月经来时会用的东西。再来就是另一双兽皮脚套。目前她是打赤脚,不过遇到下雨或是天冷她还是会穿上脚套,而目前用的这双已经磨损得差不多了。她很庆幸自己多带了一双。
接着她看了看食物,只剩一包枫糖。她打开桦树皮,掰了一小块枫糖塞进嘴里,心想,这些吃完之后只怕再也尝不到枫糖的滋味了。
她还有旅行用干粮,有熬炼的动物脂肪、肉干与果干,这些都是男人打猎时携带的食物。想到肥美的野味,爱拉不由得口水直流。她用抛石索打死的小动物瘦巴巴地没有什么油水。要是她没有采摘植物,光吃这些纯蛋白质的食物,可能会慢慢饿死。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之类的食物都是人体所需。
不管这些干粮有多难吃,她都塞进了篓子,留待必要时应急。她又多带了几条肉干,它们虽然硬得跟皮革一样,不过很有营养;再带些苹果干和榛果,以及几小袋谷物,那是在洞穴附近的大草原上采的,并把烂掉的根挑出来丢掉。食物上面放她的杯子和碗,最后则是狼獾皮兜帽和磨损的兽皮脚套。
她解下系在腰带上的医药袋,这药袋是用一整只水獭加工制成的。她轻轻地抚过光滑柔软的水獭毛皮,还摸到了它的脚爪和尾骨。水獭的颈部是袋子的开口,穿了一条皮绳以便束紧;后颈还连着压得扁扁的水獭头,正好当作活动罩盖。这个医药袋是她继承伊札成为部落女巫医时伊札亲手制作送给她的。按照穴熊族的传统,女巫医是母女世袭,而伊札一向当她是亲女儿。
然后,爱拉想起好几年前伊札为她制作的第一个医药袋。那个医药袋在她第一次受诅咒时被克雷伯烧掉了。布伦不得不诅咒她,因为族里禁止女人碰武器,爱拉却偷偷用了抛石索好几年。不过他还是给了她一条生路,只要她能存活,就有机会回来。
她想:“也许他给我的不只是一个机会。如果不是因为第一次的死咒,有了那种痛不欲生的经验,真不知这一次我能不能活到现在。除了离开杜尔克的悲伤和痛苦,我觉得第一次死咒比起这次难受得多了。第一次受诅咒时,克雷伯烧光了我的所有东西,那时我真恨不得死掉算了。”
她一直没办法去想克雷伯,那伤痛犹新,一想到就是一阵撕裂心肝的悲恸。她对这位老巫师的爱不亚于对伊札的。他与伊札是手足,布伦也是。因为独眼加上半身残废,克雷伯从来不能打猎,但他是所有部落中最伟大的圣人。他是被称为莫格乌尔的巫师,是最受敬畏与尊崇的圣人。即使是最骁勇的猎人,见到他那张独眼、带着疤痕的沧桑脸庞,也会不由得心生恐惧,但是爱拉深知他内心的温柔。
他从来没有找女人做配偶,却把她视为亲生小孩,对她关怀备至,爱护有加。三年前,当伊札过世时,她还有时间调适悲伤的心情;虽然与杜尔克分离令她悲痛难当,但至少她知道他还活着。然而,打从克雷伯死于那场地震至今,她一直把那份哀恸深藏在心底。忽然间,她再也无法压抑,大声地哭喊出他的名字。
“克雷伯啊……克雷伯……你为什么要跑回山洞?你为什么要去送死?”
爱拉对着水獭皮袋号啕大哭。从身体深处爆发出来的巨大哀恸夺喉而出,她痛彻心扉,身体剧烈地摇晃抖动,大声地哭出她的苦、她的悲、她的伤心欲绝。然而身边再也没有关爱她的族人分担她的不幸,陪她痛哭。她只能独自哀哭,也为自己的孤苦伶仃而哀哭。
哭声暂歇之后,她感到筋疲力竭,不过刚才那阵痛彻心扉的悲恸也因此得以宣泄。歇了一会儿,她走到河边洗了把脸,然后把医药袋放进篓子里,里面有什么东西她不必看也知道。
她拿起挖掘棒准备继续打包,却又忽然狠狠地把它丢到一旁。她想起布劳德一心想置她于死地,心头涌起一股怒气,取代了刚刚的悲痛,也更坚定了她的决心。绝不能让布劳德称心如意!
爱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志坚定地继续收拾。她把打火工具和原牛角放进篓子里,又从斗篷的褶层里拿出几件燧石工具。然后,她从斗篷的另一个褶层里掏出一颗卵石,抛起来再接住。只要是这种大小的石头都可以作为抛石索的弹丸,但是用这种光滑的圆形石子可以增加准头,于是她也带了几颗。
接着,爱拉从褶层里掏出抛石索。这是一根细长的鹿皮条,中间宽,两端窄,较宽的中央部位可以兜住卵石,细长的两端则利于抓取与挥舞甩动。抛石索当然要留着。最后,她解开绑在岩羚羊皮外衣上的细长皮带,脱下外衣。这时,除了用细绳挂在脖子上的护身囊,她的身上已经一丝不挂。取下护身囊后,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少了护身囊让她觉得比没穿衣服更加赤裸。这个装着硬物的小皮囊有安定心神的效果。
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靠着这些,加上知识、技巧、经验、智慧、决心和勇气,她就有办法生存。
她迅速地将护身囊、燧石工具和抛石索等以岩羚羊皮外衣卷起包好,放进篓子里,再以熊皮斗篷包住篓子,用长长的皮带捆好,最外头包上原牛皮帐篷;然后用树藤将这包家当绑在刚才以浮木做成的丫形木杈上。
爱拉朝着宽阔的河面、遥远的对岸凝望了一会儿,想着她的图腾,然后踢了些沙子灭了火堆,开始动手将绑着家当的浮木当成木筏推入河中,自己则在浮木分杈的一端扶住两边分杈踩水推进。
挟带着冰河融雪的河水仍然寒冷刺骨,她赤裸的身体整个儿泡在水里,冻得几乎喘不过气来。不过,等到寒冷令她全身发麻后,刺痛的感觉反而减轻了。大河湍急的水流企图夺走浮木,将它带向大海;汹涌的巨浪一波波袭来,幸好她可以扶着丫形木杈保持平衡,浮木才不至于滚动翻覆。爱拉拼命地踢着水,奋力地推着浮木,想要斜切过汹涌的河水,渡向对岸。
但是渡河的过程既艰辛又缓慢。她觉得应该离对岸更近了,抬头一看,却发现岸边总还在遥远的距离之外,往下游漂流的速度远比渡河的速度快得多。等到河水将她越带越远,远离了预定的上岸地点时,她也累了。冰冷的河水使她体温急遽下降、浑身发抖、全身肌肉酸痛。原本奋力踢水的双脚也宛如绑了石头一般沉重,不过她还是咬紧牙关继续游。
最后,她终于筋疲力尽,屈服在无情的波浪里,抱着浮木做成的筏子随波逐流。本来要推浮木渡河,却反而被浮木带走,爱拉真是绝望了。
不过,河流忽然转向了,原本南向的河道绕过前方突出的岩石后急转流向西方。爱拉在激流里渡过了大半个河面后,已经快要虚脱了。然而,她一抬头,就看见了前方的岩石。她使出残存的最后一丝力气,向河流讨回了浮木的掌控权。
她强迫两腿继续踢水划动,要赶在河水转向之前将浮木推到岸边。最后,她甚至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踢着水。忽然,她感觉到浮木震动了一下,原来浮木碰到河底搁浅了,已经抵达了对岸。
爱拉几近虚脱,她半个身体泡在水里,趴在浮木上直喘气。忽然,一阵巨浪袭来,企图把搁浅的浮木带回河中。年轻女人大吃一惊,顾不得河底的岩石尖锐割人,奋力跪在河底,将那根几乎已经解体的浮木死命地往前推。直到浮木上了岸,她才又瘫倒回河中。
但是她没办法休息太久。冰冷的河水冻得她直发抖,她只得勉强地爬上岩石,僵硬、笨拙地解开树藤,然后把包裹拖到岸上。这时她的手已经抖得不听使唤,连解开捆着包裹的皮带都有困难。
所幸老天帮忙,皮带的某个地方比较脆弱,自动裂开了。她摸索着解开皮带,推开篓子,爬到裹在篓子外的那件熊皮斗篷上,用斗篷包住身体。颤抖终于停歇,年轻女人沉沉入睡。
惊险渡河之后,爱拉朝着北边稍微偏西的方向行进。当她在大草原上寻找人迹的时候,气候也越来越热,不知不觉已进入夏天。草原上为短暂的春天添脂抹粉的小野花们纷纷退场,野草也长得齐腰高了。
她的菜单上添了苜蓿与三叶草;顺着地上蔓生的藤蔓找去,可以找到根部富含淀粉、带点儿甜味的野豆;紫云英豆荚胀鼓鼓的,包着成排可食的椭圆豆仁,有些同属植物虽然跟它的外形类似,却有毒性,她要辨识并不难;金针花的采集季节已经过了,不过它的根还是挺鲜嫩的;有些在低处爬行的醋栗已经开始变色成熟,而苋菜、芥菜与荨麻总会长些新叶,平添绿意。
她的抛石索不愁没有目标。草原鼠兔、地松鼠、土拨鼠与大跳鼠满地乱跑,各种野兔褪下了冬季的白色毛皮,换上了灰褐色的夏装,还有偶尔吃荤的杂食性大仓鼠随处可见。低飞的柳雷鸟更是打牙祭的美味。每回吃雷鸟总会使爱拉忍不住想起克雷伯,因为这种脚爪有羽毛的肥鸟一向是克雷伯的最爱。
然而这些还只是夏季草原盛宴上较小型的动物。她还看到了驯鹿、赤鹿与体形硕壮的大角鹿群,以及小型的草原马、长相类似的野驴与中亚野驴;偶尔也有野牛或是赛加羚羊从她的跟前走过。在红褐色的野牛群中,公牛有两米高,春天出世的牛犊则还在吸吮母牛胀鼓鼓的大乳房。想到吃奶小牛犊身上的嫩肉,爱拉禁不住猛吞口水,不过她的抛石索对于猎野牛一点儿也不管用。走着走着,她瞥见一群迁徙的猛犸象,还看见一群麝牛围成方阵,将初生的小麝牛团团围在阵中,牛群的头部一致向外,跟一群饿狼对峙。她又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个脾气火爆的毛犀牛家族。她想起布劳德的图腾就是毛犀牛,果然跟他的坏脾气吻合。
继续往北走,年轻女人注意到地形景观出现了变化。气候越来越干燥,景物也越来越荒凉。她已经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大草原北方——一片模糊难辨的分界地带。再过去,触目所及都是北方冰河陡峭、高耸的冰壁以及干燥不毛的黄土冻原——冰河时期冰河漫延扩张所造成的特殊地理景观。
由厚重、坚实的冰层形成的冰河覆盖着北半球,全球几乎有四分之一的地表被这些沉重无比的冰层压着。冰河的漫延使得水分都冻结成冰,海洋的水位下降,海岸线扩张,陆地的形状也随之改变。地球上没有一个地方能躲过冰河的影响,赤道地区豪雨不断,沙漠地区面积缩小,但接近冰河边缘一带则是冰河效应最显著的地方。
广袤冰河的上空极为寒冷,大气层里的水汽全都凝结成雪片坠落。不过,冰河中心地带的高气压十分强大而稳定,形成极度干燥寒冷的气候,因而将降雪推往冰河边缘,使得冰河持续向外扩张;这种扩张是全面性的,积压而成的冰层也十分均匀,几乎都超过一千米厚。
因为大部分水汽都化成了降雪,集中落在冰河地带,所以冰层越堆越厚,邻近冰河南边的土地却变得干燥而寒冷。冰河中央持久稳定的高气压带与外围低压带之间产生了一个气流通道,将干冷的空气往低压地带输送,也使得南边冻原上终年刮着北风,从不间断,只是有强弱的差别而已。当冰河缓缓流动时,边缘冰层的推挤、滑移会将附近的岩石全都席卷而起、磨得粉碎;这些石粉被北风挟带南下,堆积形成了一片厚达数米、绵延几十千米的黄土地。
冬天,咆哮的北风狂扫着这片贫瘠的冰天雪地。然而,只要地球还是依着倾斜的中心轴自转,季节就会有所更迭。如果每年的平均气温低个一两度,就可能会对冰河的形状有所影响;偶尔回暖个一两天,只要不影响年均温,就不会造成什么改变。
到了春天,冻原上落地即化的稀薄降雪,以及冰河表层因气温升高而融化的雪水,渗入了这片终年寒冷的冻原。水分使土壤变得柔软,足供浅根的野草发芽。野草把握住有限的生命,拼命地快速生长。仲夏时节,萋萋长草就已经枯成了丛丛干草,整个冻原上只剩下零星散布的北方小树林以及海边的苔原。
冰河边缘这片雪量稀薄的冻原供养着数以百万计、能适应酷寒的耐寒草食动物。例如猛犸象就能在一两千米高、闪耀着蓝白光辉的冰壁脚下觅食吃草。这些草食动物同时也养活了能适应各种气候的掠食动物。
天气回暖时,冰河融雪形成季节性的溪流河川,划过厚厚的黄土,向下切割,有时甚至切开了沉积岩层,直达大陆地壳的结晶花岗岩层。陡峭的山沟河谷是到处可见的景观。不过,因为河川供应了水分,河谷遮挡了强风,即使是在这片黄土冻原上,也会有绿色山谷的存在。
天气暖和起来,爱拉开始对日复一日的旅行感到厌烦。她受够了这片景色单调的冻原,受够了无情的烈日和老是刮个没完的北风。她的皮肤变得又粗又皱,嘴唇裂得发疼,两眼干涩,喉咙里也满是泥沙。一天,她来到了一片河谷。虽然跟冻原比起来这里多了些绿意与树木,她却一点儿也不想停留,而且这里还是没有人迹。
虽然天空依旧晴朗清澈,沿途追寻的一无所获却让她的心头罩上了一层恐惧与担忧的阴霾。严冬向来主宰着大地,即使是最炎热的夏天,也很难叫人不想起冰河的酷寒。所以,她一定得找到遮风挡雪的地方,采集、贮藏食物,以度过那个漫长而恶劣的季节。从开春以来,她一直在流浪,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就要在草原上这样永无止境地流浪下去,至死方休?
天黑时,年轻女人跟往常一样找了一块干地扎营。虽然猎杀了一只土拨鼠,但她携带的火种熄灭了,而木柴也越来越难找。她懒得花力气生火,索性抓起猎物生吃了几口,可是一点儿食欲也没有。她把那只死土拨鼠丢在一旁,想着到底是猎物变得稀少了,还是她粗心大意没看到。食物的采集也变困难了。不但土地硬邦邦的,植物也多半已经枯黄。而且北风又老是刮个不停。
夜里她睡得很不安稳,老做噩梦,不时惊醒过来。已经没有东西吃了,就连那只丢弃的土拨鼠也被她吃光了。她喝了一口已经有腐味的水,然后背起篓子向北方出发。
大约走到中午,爱拉来到一处溪床,找到了两个快要干涸的水洼。虽然水味有点儿苦涩,但她还是把水袋灌满,并挖了一些香蒲草根。这种草根多筋,味道爽口,她嚼着香蒲草根,脚步却越来越沉重。其实她不想再走了,可是不走又不知道要干什么好。她意兴阑珊、漫不经心地走着,直到一声示警的吼声使她回过神来。一抬头,她就发现一群穴狮正在午后的太阳下做日光浴。一阵恐惧袭来,让她再度集中注意力,急忙后退转向西方,绕过狮群的地盘。她往北走得已经够远了,保护她的是穴狮的灵而不是活生生的穴狮。她以穴狮做自己的图腾,并不表示穴狮不会攻击她。
克雷伯之所以知道穴狮是她的图腾,是因为她的左大腿上有四道长长的平行爪痕。那是她五岁大的时候为了躲避穴狮而钻进一个小岩洞里,穴狮伸出巨大的脚爪捞抓,在她的大腿上留下的印记。事后她惊魂难定,一直做噩梦。克雷伯说,那是穴狮对她的考验,它在她的腿上留下印记,表示她有资格以穴狮做图腾。她不知不觉地伸手摸了摸大腿上的爪痕,心里纳闷儿,穴狮为什么选中她呢?
虽然夕阳已经低垂在西边的天际,余晖却依然耀眼。爱拉爬上一座长长的斜坡,一面寻找干燥的营地,一面庆幸刚刚先把水袋灌满了。不过,还是得赶快找到更多的水。她又饿又累,而且为刚才走近穴狮群的大意行为而懊恼不已。
难道那是凶兆?是她在劫难逃吗?她心想,自己凭什么认为能够逃过死亡诅咒?
天际的耀眼光芒让她一阵眼花,差点儿踩空而摔下陡坡。她站在陡坡边缘,伸手挡住刺眼的阳光,俯瞰河谷。只见谷中泛着粼粼波光,原来这儿有一条小河,河岸上长满了蓊郁的林木。河谷两侧是笔直高悬的岩壁,遮挡着苍郁沁凉的谷地。夕阳长长的余晖落在山腰上,照见一小群野马正安详地吃着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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