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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传奇:蛮荒大会
《原始人传奇·蛮荒大会》
在洞熊部落的生活中,爱拉学会了采集、打猎和古老语言,还学会了只有巫医才能传承的医药知识。蛮荒大会归来后,一场意外却让爱拉踏上惊心动魄的流亡之路……
一套书引发从美国到全世界的原始人文化热潮
1977年的一个冬夜,关于原始人孩子的故事忽然跳进琼·奥尔的脑中,一个精彩绝伦、让全世界狂热着迷的伟大冒险故事从此诞生。为了呈现蛮荒狂野、危机四伏的原始人世界,琼·奥尔研读了上千份考古学和古人类学资料,并飞往全球各地参观探查古人类考古遗址。1980年,《原始人传奇》系列第一册面世,炸弹般引爆全球,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榜41周,并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该系列陆续出版,与《哈利·波特》《指环王》共同获评BBC“最喜爱的一百本书”,被译成31种语言,横扫48国,全球狂销4500万册,引发了从美国到全世界的原始人文化热潮。
美国国宝级作家,最会讲原始人故事的奶奶
一生只写《原始人传奇》,奉献所有热情和心血只为讲述关于原始人的故事。
出版界高度评价她是世界上最具原创性、最受欢迎的作家;
同行赞她是集小说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于一体的不可思议的文学家;
媒体追捧她是让人翘首企盼、难得一遇的叙事大拿;
人类学专业人士认证她从此改变了大众看待史前文明和原始人的方式。
几十年热度不减,铁杆书迷还原原始人游历路线,打造“原始人传奇地图集”
《原始人传奇》第一册出版后便俘获千万读者,几十年里更是源源不断收获大批铁杆书迷,来自读者的热爱开花结果,其中最吸引人的一颗果实便是探寻主角爱拉游历地点,实地拜访史前文明遗址,还原书中充满勇气的冒险历程,重走人类祖先伟大的迁徙求生之路。
致中国读者的信
得知中国也有许多对我的作品感兴趣的读者,我十分欣喜。我想,所有作家都渴望达成这样一个目标,那就是利用自己的言语和文辞,在自己独特的故事中表达出普适的人性,让读者在阅读中寻得一些联系与共鸣。你们让我感到自己在这个目标上获得了成功。
1977 年1 月一个寒冷的冬夜,灵感突然造访,让我想到了这个生活在与自己不同的人群中的年轻女孩的故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念头从何而来。虽然我一向喜爱读书,但此前从未亲自动手写过小说。不过,当我坐下来开始尝试写作的时候,我发现写作实在是非常有趣。只是我对自己要写的东西几乎一无所知,因为我对考古学和人类学毫无研究,好在我知道可以从哪里开始学习。图书馆实在是个美妙的好地方,我正是从那里开始了这次我至今都乐在其中的探索之旅。它开拓了我的
视野,将现代科学讲述的冰川时代先民的迷人故事呈现在我眼前——我说的可不是那些拖着长胳膊的类人猿,而是人类的故事。我在这里也找到了许多关于小说写作技巧的书籍,它们让我学会了如何把有趣的故事讲出来。
在我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这个系列的故事都是由情节推动的——我会首先想到故事情节的点子,然后深入研究,为这些故事提供更丰满的灵感。我原本按部就班地走着求学——成家——工作的道路,获得工商管理学位后,我辞去了工作,不过并不是为了写作,而是因为我相信自己可以在商界找到更好的工作。孩子们升入高中和大学后,我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有一天,我萌生了创作关于一个年轻女孩的故事的念头,她生活在与自己不同的人群中,她像我们一样是现代人,身边的人却认为她与众不同。我当时想的是,也许我可以把这个点子写成一部短篇小说,这也是我最早开始写作的动机。初次尝试写小说的感觉很有意思,不过我很快就发现,我既不了解自己描写的主题,对自己塑造的人群也一无所知,于是我开始了一次小小的研究。
我的研究是从百科全书开始的,我在书中发现在史前时代的某个时期,曾经有两种不同的人类在同一个地区生活。这个发现让我走进图书馆,搬回了好几摞书开始研读,我从这些书里读到的东西彻底点燃了我的想象力。我此前知道的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现代人到达欧洲的时候,欧洲地区已经分布着另一种人类了,那就是尼安德特人。创作这些故事的灵感正是由此而来。
来自科学家的最新消息表明,早期现代人来自非洲。走出非洲后,他们首先一路向东前往了亚洲。他们极有可能在那里发展出了更加先进的技术和语言能力,这些能力与技巧是他们刚刚离开非洲时尚不具备的。接下来,一部分现代人向西迁移,并在几千年后到达了欧洲。这批先民此时早已不是智力低下且凶残野蛮的克罗马尼翁人——好莱坞呈现的那种“穴居人”形象——而是彻头彻尾的现代人。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求生方式和不同的文化与价值观。
尼安德特人依旧被谜团笼罩,然而他们也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先进许多。比方说,假如人们发掘出了这样一具尼安德特老人的遗骨:骨架上的痕迹表明,他很小的时候就有一只眼睛失明,还有一条胳膊自肘部以下被截断了,走路时一条腿是跛的……不用猜就知道,他无法像同胞一样去追猎猛犸象。这就带来了许多有意思的问题:是谁替他完成的截肢手术?是谁替他止血?谁能帮他应对截肢的剧痛刺激?他是怎么活到老年的——很明显有人照料他,但真正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会是因为他们爱着这个人吗,还是因为他们有着照料老弱和伤员的文化?或许“茹毛饮血”并不是对我们这些远亲最恰当的形容。
我们的先祖到达冰川时代的欧洲后,在至少一万年的时间里,他们都与尼安德特人共享着这片古老的寒冷大地,甚至有些研究认为这一时段长达两万年。这些知识深深地迷住了我,让我发现短篇小说远远不够,要写成一本完整的书才行。当时我将这本书命名为《大地之子》,随着写作不断继续,它逐渐变成了一部需要分成好几个部分的长篇小说。我最初写好了大约45000 词的草稿,打算一边修改,一边进行分割与删减。但是重读这些草稿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太会写小说。于是我又回到图书馆,开始阅读小说创作方面的书籍。
我的研究依旧为我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灵感。每当我读到关于某些特别的化石或者文物的资料时,我都会忍不住联想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这里,并且尽情畅想可能的答案。比如说,有一次,我读到了关于出土的一批杂物的消息,这些古怪的物件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唯一的联系就是它们被放在了一起。这让我不禁想到,会不会是有人在刻意收集这些东西?它们会不会原本装在什么容器里,比如说一个皮制的小口袋之类的,只不过现在这个容器不存在了?这个念头后来成了《洞熊部落》中爱拉护身符的灵感来源。书中爱拉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许多小物件,她认为这些东西是她信仰的图腾所赐,对她有着特别的含义。
这一切都不断激发着我的想象,让我最终决定不仅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更要把它写好。于是我开始了修改与重写,为小说加入了更多有利于塑造剧情的对话与场景,这样一来,小说的篇幅不但没有删减,反而越来越长了。最终我带着些许的惊喜与惶恐发现,小说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完整的部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部长篇小说系列作品。所以,早在《洞熊部落》完成之前,我就基本已经想好整个系列的剧情走向了。
此外,我还研究了许多有关植物及其药用功效的资料,以及冰川时代动物和游猎、采集部落如何利用资源与环境的信息。在这一过程中,我逐渐积攒下了数量可观的私人藏书。不过我既不是植物学家,也不是草药学家,因此,我也只敢说有人曾经依据我书中描写的方法使用过某些植物而已。
写作这一系列的历程是一段愉快而令人振奋的旅程,而最让我由衷感到喜悦的还是各位读者对我的作品展露出的兴趣。
琼·奥尔(Jean Auel) 著
美国著名女作家,人类学文化学者,荣任波特兰大学、缅因大学等4所大学荣誉教授,获颁法国政府文化部文艺骑士勋章。
1980年,《原始人传奇》系列第一册面世,炸弹般引爆全球,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榜41周,并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该系列陆续出版,与《哈利·波特》《指环王》共同获评BBC“最喜爱的一百本书”,被译成31种语言,横扫48国,全球狂销4500万册,引发了从美国到全世界的原始人文化热潮。
为了呈现蛮荒狂野、危机四伏的原始人世界,琼·奥尔钻研了冰河时期相关的考古学、古地理学、古人类学的各种学术著作;向专家请教如何狩猎、取火、在雪洞中过夜,如何敲制石斧、搓绳、编制篮筐、鞣制皮革,如何识别野菜、野果和用于治病的草药;并到欧洲的史前人类遗址实地考察,远赴法国、澳大利亚、捷克、俄罗斯做研究;还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了相关论文,她的书房里还留存着自己搜集和专业人士陆续赠送的4000多份珍贵的文献资料。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十四章
猛犸象狩猎计划预定在秋初,也就是这毛茸茸的巨兽往南迁徙时。这个计划即使从最乐观的角度来看也有风险,但全部落的人知道后都非常兴奋。这趟远征将前往半岛的北端,接近半岛与大陆的连接处,到时候,凡是身强力壮的人都会是远征队的一员。他们得走很远的路,狩猎,肢解,将肉加工处理、熬出油脂,然后才回山洞。在这期间,其他狩猎活动将全部中止。虽说抵达目的地后不一定能发现猛犸象,就算发现了也不一定猎得成,但只要猎杀成功,这样的一头庞然巨兽就足以供全部落吃上好几个月的肉,还可以取得他们生活必需的大量油脂,因此很值得一试。
他们在夏初就密集出猎,比正常情况更辛苦而频繁地打猎,贮存兽肉,如果省吃俭用,就够过今年的冬天。不为下一个寒冬贮存食物,而把希望全放在一场猛犸象狩猎上,这其中的风险太大,他们禁不起。然而,下一次各部落大会要在后年夏天举行,那个夏天几乎不能打猎,所有时间得全部花在出发到主办部落住的山洞、参加庆典、返回自己的山洞上。这类聚会渊源已久,布伦早就知道要事先贮存食物和必需品,好让部落能度过大会后的冬天。他决意猎猛犸象,原因就在这里。为今年冬天备好充足的食物,再加上猎得一头猛犸象,将让他们有个好的开始。晒干的肉、蔬菜、水果、谷物,如果贮藏得当,可以轻松撑上两年。
这场即将进行的狩猎不只让大家兴奋,还激发了强烈的迷信心理。狩猎能否成功,运气占很大因素,所以,连无关紧要的小事也被当成预示吉凶的征兆。每个人一举一动都很小心,对于与神灵可能相关的事物尤其谨慎。没有人想触怒神灵,招来噩运。女人烹煮食物时更加谨慎了,烧焦可能是不祥之兆。
男人在计划狩猎的每个阶段都举行祈福仪式,虔诚祈请周遭不可见的力量息怒。莫格乌尔<$>忙着下吉祥咒,施大法术——通常在小洞穴里以骨头施行。凡是顺利进行的事,都被当成吉兆;凡是扞挌不顺的事,都引人忧心。部落里人人紧张得要命,布伦自从决定猎猛犸象,就几乎没一晚睡好觉,有时还后悔做了这个决定。
布伦召集男人开会,讨论哪些人留守山洞。保护家园也是很重要的事。
“我一直在考虑留下一名猎人,”头目说道,“我们要待在外头至少一个月,说不定两个月。山洞将有很长一段时间失去保护。”
众人对布伦的目光避而不见。没有一个猎人想在这场狩猎里缺席。每个人都担心若与头目的目光对上,可能就会中选。
“布伦,你会用得上所有猎人。”祖格示意道,“我的腿或许不够快,无法猎猛犸象,但手臂还够壮,使得动矛。我会用的武器不是只有抛石索。多夫视力差,但肌肉还有力,而且还没瞎。他仍然能用棒或矛,至少还足以保护山洞。只要不让火熄灭,就没有动物敢靠得太近。你不必担心山洞的安危,我们守得住。猎猛犸象这件事还有得你烦心的。当然,决定权在你,但我想,你应该带所有猎人去。”
“我同意,布伦。”多夫倾身向前,微微眯着眼,补充道,“当你们不在时,祖格和我守得住山洞。”
布伦看看祖格,再瞧瞧多夫,又回头看祖格。他一个猎人也不想留下,他不想做出可能让这场狩猎失败的事。
“你说得没错,祖格,”布伦终于以手语回答,“你和多夫无法猎猛犸象,不代表你们无法保护山洞。你们两个还是这么能干,这是我们部落的荣幸。前任头目的副手仍能和我们在一起,以他的智慧帮助我,这是我的荣幸,祖格。”让这位老人知道他很受器重,并不害事。
其他人都松了一口气。没有一个猎人需要留下了。他们为这两个老人无法参与大狩猎而难过,但又为他们两人留下保护山洞而心存感激。大家都知道,莫格乌尔<$>也不会参加,因为他不是猎人。但布伦偶尔会见到跛脚老人用力挥舞他结实的拐杖自卫,所以心里也把他算进保护山洞的一员。这三个人加起来抵得上一名猎人。
“再来,我们要带哪些女人同行?”布伦问,“娥布拉会来。”
“乌卡也会,”格洛德补充道,“她很壮,有经验,且没有小孩要带。”
“没错,乌卡是个好人选。”布伦同意道,“还有奥芙拉。”他望着古夫说。巫师助手点头同意。
“奥佳怎么样?”布劳德问,“布拉克会走路了,且不久就要断奶,他占用不了她太多时间。”
布伦思索片刻。“我看不出有何不可。其他女人可以帮忙看他,而奥佳工作很能干。我们用得着她。”
布劳德露出高兴的神情。自己的配偶受到头目的肯定,他很高兴,那是对他调教有方的赞美。
“有些女人得留下照顾小孩。”布伦示意道,“阿葛和伊卡如何?葛鲁布和伊格拉年纪太小,不适合这趟远行。”
“阿芭、伊札可以照顾他们,”克罗哥主动说,“伊格拉不太需要伊卡操心了。”碰上得长期在外的打猎,大部分男人都希望自己的配偶能同行,这样不必倚赖其他人的配偶来服侍。
“伊卡的情形我不清楚,”德鲁格议论道,“但我认为阿葛这次最好留下来。她有三个小孩,如果只带葛鲁布出门,奥娜会吵着要找她。但佛恩会想跟我们出去。”
“阿葛和伊卡都应该留下,”布伦决定,“佛恩也是。他年纪太小帮不上忙,无法打猎,又不太肯帮其他女人做事,如果没有他母亲在旁催他的话。以后他还有机会参加猛犸象狩猎。”
一直没主动表达意见的莫格乌尔<$>觉得该自己说话了。“伊札的身子太虚不适合去,她需要留下照顾乌芭,但没理由不让爱拉去。”
“她连女人都还不是,”布劳德插话,“再说,这个怪人跟我们一起去,神灵说不定会不高兴。”
“她比女人还高,而且跟大人一样壮,”德鲁格主张,“工作很卖力,双手又灵巧,神灵也很眷顾她。大家想想看找到山洞的事?奥娜的事?我认为她会带来好运。”
“德鲁格说得没错。她工作利落,和女人一样壮。她没有小孩得操心,又受过一些女巫医训练,可能派得上用场。不过,如果伊札的身子强壮些,我会带伊札。爱拉就跟我们出去。”布伦以手势下了决定。
得知自己就要和猎人一起去猎猛犸象了,爱拉兴奋得坐不住。她不断缠着伊札问该带什么东西,出发的前几天,她开始往自己的篓子装东西,过了一会儿又拿出来重装,这样重复了好几次。
“不要带太多东西,爱拉。如果打猎成功,回程时要背的东西会重很多。我替你准备好你该带的东西了,我刚做好的。”
看到伊札拿出皮袋,爱拉高兴得哭了。新皮袋是用整张水獭皮制成的,皮加工过,不过毛、头、尾、脚仍保持原样。伊札先前请祖格替她弄一张水獭皮,然后一直把这块皮藏在德鲁格的地盘里,阿葛、阿芭都知道她要给爱拉一个惊喜。
“伊札!我专用的医药袋!”爱拉大叫,抱住她的母亲。她马上坐下来,拿出里面所有的小袋子,像看伊札做过很多次那样将它们一一排好。她打开每个小袋,闻一闻里面的东西,再按照原来的绳结将袋口一一绑好。
许多晒干的药草和根光靠嗅闻很难分辨,所以往往会把特别危险的药草和无毒但气味强烈的放在一块儿,以防误用。真正的分类依据是袋口的系绳或皮带的种类,还有不同绳结的搭配方法。某些药草袋口绑的是马毛编的细绳,有的是用野牛毛或颜色、质地独特的兽毛制成的细绳,要不然就系着以筋、粗树皮或藤做的细绳或束皮带。要记住个别植物的用途,有时候必须靠药草袋上用的是哪种绳子或绳结来确认。
爱拉把各个小袋放回去,将医药袋系在腰部的细绳上,仔细欣赏。然后,她卸下医药袋,连同几个大袋子一起放在她的采集篓附近。若他们如愿猎得猛犸象,到时候,这些大袋子就会用来装猛犸象肉。爱拉唯一担心的是怎么处置她的抛石索。她这趟出去用不着这个东西,但若留在山洞里,又怕伊札或克雷伯发现。她想过藏在树林里,但担心动物把它挖出来;若不埋起来,任由风吹日晒雨淋,又可能会坏掉。最后,她决定把它带在身上,藏在外衣的褶层里。
出发那天,当大家起床时,天还是黑的。启程时,天蒙蒙亮,树叶现出原本缤纷的色彩。当一行人越过山洞东边的山脊时,旭日冒出地平面,初露的曙光将宽阔的草原照得耀眼金黄。他们列队走出覆盖着山腰的树林,抵达大草原,这时太阳仍低悬于天际。布伦带头疾走,速度几乎是男人单独外出时的两倍快。女人的负担不重,但不习惯快步行走,得使劲追赶才跟得上。
他们从日出走到日落,一天走的距离比整个部落寻找新山洞时要长得多。除了煮水泡茶,他们不炊煮,很少有需要女人的地方。一路上不打猎,全吃猎人平常出去打猎时带的旅行粮,就是用肉干磨成的粗粉加上干净的油脂和水果干做成的糕饼。这种高度浓缩的干粮非常营养,光吃这个绰绰有余。
开阔的大草原上风势强劲,非常冷,越往北走,气温越是急遽下降。尽管如此,早上出发后没多久,他们还是热得必须脱掉几层衣服。疾行让他们很快就全身发热,只有停下来休息时才觉得冷。头几天,大家都走得两腿酸痛,特别是女人;但渐渐地,双腿习惯了这样的长途行走,也就不痛了。
半岛北部的地形比较崎岖。宽阔平坦的高原突然变成了深窄的山沟或陡峭的悬崖,都是过去地壳几次剧烈隆起、解放了石灰岩结合力的结果。狭窄峡谷的两侧立着嶙峋的石壁,有的两面石壁最后接合变成了死路,有的峡谷里密布着碎石块,是边缘锐利的大石块从石壁上崩落碎裂所留下的。还有一些峡谷中偶尔可见流水,从季节性的小溪到奔腾的大河都有。只有在接近水流处才见得到几棵松树、落叶松、冷杉,它们夹杂在大片桦树、柳树之间,打破了大草原的单调景色。这些松树、落叶松和冷杉因为长期被风吹袭而扭曲变形,桦树和柳树则因生长不良,长得和灌木差不多。在极罕有的情况下,才可见到陡窄的深沟豁然开朗,变成有流水的河谷,谷里不受强风侵袭,而且水汽充足,针叶树和小叶落叶树在这里更接近原本应有的数量。
这趟远行一路平静无事。他们以稳定而快速的步伐疾走了十天,布伦开始派男人侦察周遭地区,接下来几天放慢了脚程。他们已接近半岛与大陆的连接处,如果要找猛犸象,应该很快就能发现。
这支狩猎队伍在小河边停下。这天下午稍早时,布伦派布劳德、古夫出去探路,他自己与其他人隔了一小段距离,正望着一行人走来的方向。要在河边扎营,还是继续走到天黑才停,他得很快下决定。傍晚了,影子越伸越长,离天黑越来越近,如果两个年轻男子不快点儿回来,他就只有就地扎营这个选择。他眯起眼睛,昂首面对疾劲的东风,风拍打着裹住他双腿长长的毛皮,把他浓密的胡子吹得平贴住脸。
他觉得远处似有动静,就在他等待时,两个男人奔跑的身影越来越清楚。他突然感到一丝兴奋,或许是直觉,又或许他敏感的五官能迅速地觉察到他们身体的移动。他们看到这道独自站立的身影,立刻挥起手,再加足劲跑过来。还没听到他们开口,布伦就知道结果了。
“猛犸象!猛犸象!”他们喘着气大叫,朝着大伙儿跑了过来。大家听了,立刻围到这两个兴奋无比的男人身旁。
“一大群,在东边。”布劳德以手势激动地说。
“多远?”布伦问。
古夫将手直直地指着上方,然后往下画了一道小弧,这个手势的意思是“几小时”。
“带路。”布伦以手语说道,并示意其他人跟着。白天的时间还足够让他们更靠近这群巨兽。
当狩猎队看到远处移动的幢幢黑影时,太阳已逼近地平线。布伦示意大家停下来,心想,的确是很大的一群。他们只能将就使用上一次休息时带的水,天色太黑,很难找溪流。反正隔天早上可以找到更好的扎营地,重点是猛犸象。已经找到了猛犸象,接下来就看猎人上场了。
一行人移到新营地后,布伦带猎人去查看虚实。新营地位于小溪旁,两岸各长了两排蓬乱的灌木丛,夹峙出小溪蜿蜒的身形。对付猛犸象无法像猎野牛那样追捕,也不能用流星锤捶击。要猎杀这种毛茸茸的厚皮动物,得想出另一套战术。布伦和手下勘察过周遭的沟壑和峡谷,他想找一个特殊地形,要逐渐收窄形成死路、距这群缓缓移动的巨兽不远、谷壁两面和末端都堆着大石头堵住去路的峡谷。
第二天大清早,奥佳紧张地在布伦面前坐下,低着头,奥芙拉、爱拉在她身后焦急地等着。
“你想做什么,奥佳?”布伦轻拍她的肩膀。
“这女人有个请求。”她吞吞吐吐地说。
“什么请求?”
“这女人从没见过猛犸象,奥芙拉、爱拉也没见过。头目可不可以让我们走近些,把它们看得更清楚?”
“娥布拉、乌卡呢,她们也想看猛犸象吗?”
“她们说,在我们说服她们之前,她们就看够猛犸象了。她们不想去。”奥佳答道。
“她们是懂事的女人,不过,她们已看过猛犸象。我们位于下风处,只要不靠太近,不要想绕过去,应该就不会惊动它们。”
“我们不会靠太近。”奥佳答应。
“我想,你们看到时也不会想靠太近。好吧,你们可以去。”他决定道。
让这些年轻女人出去小小地溜达一下也无妨,他想。她们现在没什么事做,接下来她们会很忙,如果神灵眷顾他们的话。
这三个人为自己提议的这趟冒险兴奋得要命。最后说动奥佳出面去请求头目的是爱拉,但她们三个很早就聊到这个想法了。这趟狩猎之旅让她们有机会了解彼此,她们比在山洞里时亲密多了。天生安静拘谨的奥芙拉一直把爱拉当小辈,没想过和她交朋友。奥佳不大和外人往来,她知道布劳德不喜欢。这两个年轻女人原本都认为自己和这个女孩没什么共通点。她们是有配偶的女人,是大人,是她们男人的火堆地盘里的主妇,而爱拉是小孩子,没有这些责任。
直到夏天,爱拉获得准大人的地位,开始参加出猎,她们才当她不只是小孩,特别是在这趟猎捕猛犸象的远行中。爱拉比其他女人都高,看起来一副大人样。在许多方面,猎人也当她跟女人一样。克罗哥、德鲁格常找她做事,他们的配偶留在山洞里,而爱拉尚未婚配,找她帮忙不需要通过另一个男人或得到那男人的允许。由于有猎杀猛犸象这个共同关注的焦点,三个年轻女性的情谊变得更深厚了。过去爱拉最亲密的人是伊札、克雷伯、乌芭,如今则很高兴交上这两个新朋友。
男人们早上离开后不久,奥佳就将布拉克托给娥布拉、乌卡照顾,然后跟奥芙拉、爱拉出发了。这趟远足非常惬意,三个人用急速挥动的手势和加强语意的口语,很快就有说有笑地交谈起来。接近猛犸象时,她们减少交谈,终至完全静默。最后,她们停下来,盯着这些庞然巨兽。
毛茸茸的猛犸象已非常适应寒冷的环境和严酷的冰缘气候。厚皮上覆着浓密柔软的下层绒毛,绒毛外又有一层长长的红褐色粗毛,可长达五十厘米。皮下脂肪约八厘米厚,更能将寒气隔绝体外。为了适应寒冷,它们的身体结构也有所改变。就所属的物种而言,它们的身形算是小巧的,以肩胛骨间的隆起处做顶点的话,平均身高三米。巨大的头耸立于双肩之上,像一座尖尖的穹顶。头在身高里占的比例很大,头长超过鼻长的一半。耳朵小,尾巴短,象鼻比较短,鼻末端有一上一下两根指头。从侧面看去,颈背处有一个凹陷,前面是穹顶状的头,后面是肩膀上高高隆起的肉,里面贮存着油脂。背部陡降,然后是骨盆和稍短的后腿。但最教人印象深刻的非又长又弯的象牙莫属。
“看那一头!”奥佳指着一头老公象,以手势说道。那头象的两根象牙长出的地方非常靠近,陡然斜向下,再急遽往外弯,往上伸,然后往内弯,在头部前方交叉,再继续伸展,长度整整达四点八米。
这头猛犸象正用长鼻扯下禾本、草本植物和莎草,将干韧的草料塞进嘴里,靠它犹如粗锉刀的牙齿将草很有效率地咬碎。一头年纪较小的猛犸象用象牙连根拔起一棵落叶松,扯下小枝和树皮。它的象牙虽没有老象的那么长,但仍然很管用。
“好大!”奥芙拉以动作示意,身子同时抖了一下,“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动物。他们要怎么猎啊?他们连拿着矛靠近一头也没办法。”
“不晓得。”奥佳说,一样害怕。
“我有点儿后悔来这趟了,”奥芙拉说,“猎捕它们会很危险,可能会有人受伤。如果古夫有什么意外,我怎么办?”
“布伦一定有计划,”爱拉说,“如果不认为猎人办得到,我想他不会冒险来猎捕它们。真希望我能亲眼看到他们打猎。”她一脸渴望的神情。
“我可不想,”奥佳说,“我只想离得远远的。只有结束时我才高兴得起来。”奥佳想起,就在那场夺走她母亲生命的地震前不久,母亲的配偶死于狩猎意外。她深知,即使有周全的计划,还是会有危险。
“我们该回去了,”奥芙拉说,“布伦不希望我们太靠近。这比我想象的近多了。”
三人打道回府。急急离开时,爱拉回头看了好几次。回程途中,三人变得比较沉默,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无心多言。
男人回来后,布伦指示女人在隔天早上猎人离开后拔营。他已经发现一条合适的峡谷,预定明天出猎,他不希望女人在旁边碍事。前一天早上他就看到那条峡谷了,地点很理想,但离猛犸象群太远。不料,象群缓缓往西南移动,到了第二天傍晚,距离那条峡谷已经够近了。因此,他决定就在那里狩猎。布伦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好兆头。
狩猎队一早就钻出温暖的毛皮,把头伸出低矮的帐篷外,陡然刮起的强劲东风卷起又轻又干的粉状雪往他们的脸上扑来。阴沉灰暗的天空遮住了本该普照大地的太阳,但压不下他们热切期待的心情。这一天,他们要去猎捕猛犸象。女人忙着泡茶:猎人只喝茶,不吃其他东西了,就像已调整到最佳状态、准备迎接比赛的运动员。他们四处跺脚以暖身,持矛凌空虚刺来练习,舒展、放松紧绷的肌肉。他们散发出的紧张情绪令众人心情昂扬。
格洛德从火堆里取出一块发红的煤块,放进系在腰部的原牛角里。古夫也取出一块煤块。他们穿上不会妨碍行动的轻便皮衣,而非平常穿的厚重外衣。没有人觉得冷,个个都亢奋无比。布伦把计划再次快速地讲了一遍,最后一遍。
所有男人闭上双眼,抓住自己的护身囊,然后拎起前一晚所制、尚未点燃的火把,出发。爱拉看着他们离去,心想,自己若敢跟在他们后面就好了。然后,她加入女人们,她们开始捡拾干掉的草叶、动物粪便、灌木、木材当作燃料,然后拔营。
男人们很快就抵达了象群附近。猛犸象休息一夜后,再度开始移动。猎人们蹲伏在高高的草丛里等待,布伦则看着经过的象群,寻找攻击目标。他看到了那头长着粗大的弯牙的老公象。如果能捕到这头,那可真了不起,他暗忖道,但想了一想,随即作罢。回山洞的路非常长,拖着这两根大象牙会把他们累垮,得不偿失。年轻象的象牙比较好带,肉也比较嫩。那比拿回大象牙向人展示,博得人前的称赞更为重要。
但年轻的公象很危险,它们较短的象牙不只可以把树木连根拔起,还是非常有力的武器。布伦耐心等待。还未准备周全,现在还不能突袭。他知道自己要的攻击时机,若无成功的把握,宁可明天再来,也不能贸然行动。其他猎人也在等待,但并非个个都像他那么有耐心。
升起的太阳暖化了暗沉的阴天,驱散了乌云。雪停了,明亮的阳光从天上无云的地方射下。
“他什么时候才会发出信号?”布劳德以无声的手语向古夫说,“你看,太阳升这么高了。干吗一早就来这里枯坐?他在等什么?”
格洛德看到布劳德的手语,向他说:“布伦在等正确的时机。你要空手而回,还是等候片刻?耐心点儿,布劳德,学着点儿。总有一天会由你来决定何时是正确的时机。布伦是个好头目、好猎人,你很幸运有他来教。当头目不只需要勇气。”
格洛德的说教,布劳德听了老大不爽。“等我当上头目,不会让他当我的副手。”他心想,“无论如何,他太老了。”这个年轻人换了个位置,一阵强风吹得他忍不住发抖,他静下来等待。
当太阳高挂在天上时,布伦终于发出了“准备好”的信号。兴奋袭上每个猎人的心头。一头怀孕的母象走得很慢,几乎在象群最后面,且还在一步步落后。它还很年轻,但从象牙来分析,肚里怀的大概不是第一胎。它怀孕很久了,所以才行动迟缓。它跑得将没有怀孕前快,也没有过去灵活,胎儿则会是味美多汁的附加收获。
这头猛犸象注意到一片其他象没发现的草地,往那边走去。它独自站了一会儿,失去象群的保护,落单了。这就是布伦所等待的一刻。他发出信号。
格洛德取出火热的煤块,握着火把准备着。布伦一发出信号,他就立刻将火把贴近余火未尽的煤块,用力吹气将火把点燃。德鲁格借这根火把点燃了另外两根,递了一根给布伦。三名年轻猎人看到信号早已冲向峡谷,但要晚点儿才会轮到他们上场。火把一点燃,布伦、格洛德就立即上前追赶那头猛犸象,并用火把点燃大草原的干草。
成年猛犸象没有天敌,只有幼象和老象会遭掠食者的毒手,但碰到人类就未必如此,因为它们怕火。自行烧起来的大草原野火有时会连烧数日,所经之处皆成灰烬。人为纵火杀伤力一样惊人。象群一察觉到危险,就本能地聚拢。火必须尽快烧开,免得这头母象和其他象会合。布伦和格洛德位于母象和象群之间,两边的象都可能朝他们冲来,让他们身陷乱窜的巨兽之间。
烟味使这些安静吃草的动物嚎叫起来,惊慌奔逃。那头母象转身要回象群,但为时已晚。一堵火墙将它与象群隔开了,它狂吼求救,但大火在迅疾的东风的助长下已扑向慌乱打转的象群。它们开始往西奔窜,想远离快速逼近的大火。大草原的火势一发不可收,但这些人不担心,因为风势会把大火带离他们要去的地方。
母象尖叫着向东逃命。德鲁格等到火势延烧才跑开,看到母象发足窜逃,他连忙跑向这头惊慌的动物,一边大叫一边挥舞火把,迫使它转向东南。
克罗哥、布劳德、古夫,猎人队里最年轻、跑得最快的三个人死命地跑在它的前面。他们虽有先起步的优势,但还是担心这头发狂的猛犸象会赶过他们。布伦、格洛德、德鲁格在它后面拼命追赶,希望它不会转向。但这头巨兽一放足狂奔,就一个劲儿直往前冲。
三名年轻猎人抵达那条只能从下游进入的峡谷,克罗哥转进谷中,布劳德、古夫在南壁停下。古夫紧张极了,上气不接下气,拿出原牛角,以无声的语言恳请他的图腾保佑牛角里的煤块还没熄。煤块果然没熄,但他们两人的肺活量都不够,没法儿将火把吹燃。所幸,一阵疾风吹来,帮了他们的忙。他们把两根火把点燃,一人拿一根,从岩壁往外移,试图抢得先机,早一步抵达猛犸象可能接近的地方。等了没多久,就在他们向自己的图腾默默祈祷时,这头惊恐吼叫的巨兽朝他们奔来,两名勇敢的年轻人拿着冒烟的火把用力挥舞,对着疾奔而来的猛犸象冲过去。他们的任务艰巨又危险,要让这头吓呆的动物转向进入峡谷。
这头惊慌失措的母象先是因为怕火而奔逃,现在闻到前面有烟味又想向另一边跑。庞然身躯冲进峡谷,布劳德、古夫就在它的右方。它在峡谷里狂吼着往前冲,却进入死路,既无法往前,又不能后退,卡在窄谷里无法转身,沮丧得连连哀鸣。
布劳德和古夫气喘吁吁地冲上去。布劳德手拿着一把刀,由德鲁格精心打造且经莫格乌尔<$>施过法的刀。他奋不顾身地冲向它的左后腿,用利刃划过它的肌腱。它痛得尖叫,叫声划破长空。它无法往前走,不能转向,现在更无法后退。古夫跟在布劳德后面,割断它右腿的大肌腱。这头巨兽后脚一弯,跪了下去。
然后,克罗哥从摇摇晃晃、痛苦狂叫的猛犸象前面的大石头后方跳出来,拿着长长的尖矛直刺进它张开的嘴里。它本能地想攻击他,把血吐在这没有武器的男人身上。克罗哥在石头后面还藏了矛,当他拿起另一根矛时,布伦、格洛德、德鲁格抵达峡谷,冲到死路的尽头,跳上怀孕的母象两旁的岩石,几乎同时将矛刺进受伤的母象体内。布伦刺穿它的一只眼睛,温热的血溅到他身上。巨兽陡地动了一下,使出最后的力气发出悍然不屈的尖叫,终于倒下了。
猎人们疲累极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努力的成果。他们默默地望着彼此,心跳加快,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兴奋。无形而原始的冲动从内心升起,化为胜利的高呼,从众人口中爆发出来。他们办到了!杀了强壮有力的猛犸象!
六个男人的力气远不如猛犸象,但靠着技巧与聪明、合作与勇敢,杀了这没有其他掠食者杀得了的庞然巨兽。四条腿的掠食者再快、再壮、再狡猾,也不可能完成这样的壮举。布劳德跃上布伦身旁的岩石,再跳上倒下的猛犸象。不一会儿,布伦来到他的身旁,热情地拍打他的肩膀,拉出刺进猛犸象眼睛的矛,高高举起。其他四人立刻凑上来,他们就着自己心跳的节奏在巨兽的背上又跳又叫,雀跃不已。
然后,布伦跳下来,绕着几乎占满狭窄空间的猛犸象走了一圈。“没有人受伤,”他想,“连擦伤都没有。这次狩猎非常幸运,我们的图腾必定很满意我们。”
“我们得让神灵知道我们的感激,”他向众人宣布,“回去后,莫格乌尔<$>会举行特殊典礼。至于现在,我们要取下肝来吃,在场的每个人都有一份,还要替祖格、多夫、莫格乌尔<$>各带一份。剩下的就送给猛犸象之灵<$>,莫格乌尔<$>告诉我要这么做。我们要把剩下的肝埋在它倒下的地方,它怀的那头小猛犸象的肝也是。莫格乌尔<$>说,脑不能碰,脑得留在原来的地方,让那灵<$>可以继续存在。是谁出第一击的,布劳德还是古夫?”
“布劳德。”古夫回答。
“那么第一块肝由布劳德拿,但这次狩猎是大家的功劳。”
布劳德和古夫奉命去带女人过来。男人一举完成了任务,接下来就该女人上场了,进行肢解猎物和加工处理的单调工作。等女人来时,留下的男人将这头巨兽的内脏取出,包括快足月的胎儿。女人抵达后,男人帮她们割象皮。因为猛犸象的体形很大,每个人都来帮忙割皮。最受喜爱的部位特别挑出来,割下后藏在石头底下冷冻。接着在剩下的兽肉周围生起火堆,一则防止它结冻,二则让闻到血和生肉味道的食腐动物不敢靠近。食腐动物跑来是必然的事。
疲累但欣喜的狩猎队伍享用过离开山洞后的第一顿鲜肉大餐,怀着感恩的心情钻进温暖的毛皮被窝,沉沉睡去。隔天早上,男人聚在一块儿重温那场惊心动魄的狩猎,互相褒奖对方勇敢,女人则继续干活儿。附近有条溪流,离峡谷有点儿距离,取水不太便利。所以,她们割下猛犸象的腰腿肉分成块,运到离溪水较近的地方,把黏着肉屑的大部分骨头留给地上和空中的食腐动物。
猛犸象的每个部位几乎都用得到。坚韧的象皮做成的脚套比其他兽皮脚套更耐用,象皮还可以挂在洞口挡风,或者做成烹煮用的锅子、捆绑物品的坚固皮带,甚至户外栖身的营帐。柔软的内层绒毛制成毡料,可以填塞枕头和床垫,或当成婴儿襁褓里的吸湿填充料。长长的象毛可搓成坚固的绳索,腱可搓成一条条筋;膀胱、胃、肠可以做成盛水容器或汤锅,拿来贮存食物,甚至当防水雨衣。可以说,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会浪费掉。
不只肉和各个部位有用,油脂也非常重要。油脂可以补充族人赖以维生的热量,无论是夏天他们活动剧烈的时候,还是冬天窝居时仅仅维持新陈代谢所需。油脂可用作整治兽皮的敷料,因为他们的许多猎物都很瘦,没有脂肪,包括鹿、马、在草地上游走觅食的原牛和野牛、兔、鸟。油脂也是石灯的燃料,可以照明,增添温暖。油脂还可以用作防水剂和调稀药膏、油膏、润肤剂的溶剂,可以让木头迅速点燃,可用于长时间燃烧的火把,甚至在没有其他燃料时当作煮饭的燃料。总之,油脂的用途非常多。
每天女人干活儿时都很留意天空。如果天气晴朗,加上吹个不停的风帮忙,那么肉大约七天就可晒干。在这里不需要用烟来熏肉,因为天气太冷,不必担心绿头苍蝇把肉弄脏。就大草原的环境来说,这再好不过了,因为这儿的燃料远比他们的山洞所在的树林以及草木繁茂、温暖的南方草原稀少。如果中间遇上多云的阴天或下雨、降雪,薄肉条干燥的时间可能要多上两倍。强风刮起的粉状轻雪没什么妨碍,但若天气转为超乎寻常的温暖、潮湿,晒肉工作就会中止。他们最盼望干燥、晴朗而寒冷的天气。堆积如山的肉如果不晒干,就无法运回山洞。
长满粗毛的厚皮下有一层油脂和相连的血管、神经、小囊,需要刮干净。把遇冷凝结的厚板状油脂丢进大皮锅里煮,把熬出的油倒进洗净切段的肠子里,两端绑紧,看起来像一根根肥肥的大香肠。把还没去毛的象皮切割成数张更方便处理,每张密密地卷成一捆,摆着让它冻结变硬,比较好带。过些时日回到山洞后,再把象皮打开去毛,整治加工。象牙展示似的被陈列于营地里,最后也要带回去。
女人忙着干活儿的那几天,男人出去捕猎小型猎物,或有一搭没一搭地保持警戒。把营地移到靠近溪水的地方,他们就少了一个麻烦,但还有个麻烦较难解决。食腐动物被猛犸象的血腥味吸引而来,跟着这支狩猎队来到了新营地。得时时看着挂在绳索、皮带上的肉条,免得被它们偷走。有只巨大的斑纹鬣狗特别百折不挠,被赶了许多次还不死心,继续在营地边缘鬼鬼祟祟地徘徊,男人气得想宰掉它,却又不认真下手,让它一次次躲过。这个面目狰狞的动物非常狡猾,每天都来偷咬晾着的猛犸象肉,教人不堪其扰。
这天,娥布拉和奥佳赶着把最后一大块肉切成长条薄片,好拿去晒干。乌卡和奥芙拉正将油倒进一截肠子里,爱拉在溪边冲洗另一截肠子。溪缘表面已封冻结冰,但溪水仍是流动的。众男人站在象牙附近,讨论是否要用抛石索打跳鼠。
奥佳的儿子布拉克一直坐在他母亲和娥布拉附近玩石头。石头玩腻了,他站起来,想找其他更好玩的东西。女人专注于工作,没注意到他跑远了,但另有一双眼睛盯着他。
忽然响起一声凄厉的尖叫,营地里的每个人都转向声音的来源。
“我的宝宝!”奥佳大叫,“鬣狗叼走了我的宝宝!”
鬣狗既是食腐动物,也是掠食动物,随时会攻击不小心的小孩或虚弱的老人。这只可恶的鬣狗以强有力的下巴咬住小孩的手臂,拖着他迅速退离。
“布拉克!布拉克!”布劳德大叫着追上去,其他男人跟在后面。距离太远,矛派不上用场,他便拿出抛石索,弯腰捡石头,趁鬣狗尚未跑出他的射程时迅速射出。
“不!噢,天哪!”石头射得不够远,鬣狗还在跑,他绝望大叫,“布拉克!布拉克!”
突然,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唰唰两声,两颗石头连发,正中鬣狗的头部,鬣狗当场倒毙。
看到爱拉手拿抛石索和两颗石头跑向大哭的小孩,布劳德张口结舌,整个人惊得呆在原地,惊讶于她竟然杀了鬣狗。爱拉研究过这种动物,知道它们的习性和弱点,经过多次练习,杀鬣狗已如家常便饭。听见布拉克的尖叫,她没想后果,立刻拿出抛石索,抓起两颗石头射出,心里只想着要阻止那只正把布拉克拖走的鬣狗。
直到把小孩从死鬣狗的嘴里拉出,转身面对其他人的目光时,她才感受到一股全然的冲击。她的秘密曝光了,她自己露出了马脚。他们知道她能打猎了。一股冷冷的恐惧袭遍她的全身。“他们会怎么处置我?”她想。
爱拉搂着孩子走回营地,不敢正视众人难以置信的目光。奥佳首先从震惊里回过神。她跑向爱拉和布拉克,从救命恩人手里满怀感激地接下她的儿子。一回到营地,爱拉就立即检查这个孩子,一方面是为了判定他的伤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布拉克的一只手和一边肩膀伤势严重,上臂骨折,但裂口似乎很平整。
她没有处理过骨折,但看伊札做过。女巫医告诉过她碰上紧急事故该怎么处理。伊札关心的对象一直是猎人,从没想过幼儿会发生意外。爱拉把火拨旺,开始烧水,拿过医药袋。
男人们仍震惊得说不出话,无法接受刚刚那一幕,或者不愿接受那一幕。布劳德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要感谢爱拉。他心里只想到自己配偶的儿子获救,躲过了原以为无可避免的惨死。但布伦想到了其他事。
这位头目很快就看出了这件事背后的意义,知道自己突然面临着两难的决定。根据穴熊族传统,也就是实质上的穴熊族律法,女人用武器的唯一处罚就是死。毫无模糊的余地,没有针对特殊情况的但书。这个习俗相传已久,人人皆知,无数代来从未动用过。传说,过去女人掌控着进入灵界的权力,后来才被男人取代。有关这个习俗的传说与这些男女权力消长的传说有密切关系。
这个习俗是促成穴熊族男女明显分化的因素之一,因为凡是有打猎的念头、不符女性条件的女人都不能活下来。经过无数代,只有具备女性应有态度和举止的女人才能存活。结果,这个种族的适应力和生存所必须的特质就被削弱了。但这是穴熊族习俗、穴熊族律法,尽管再也没有离经叛道的女人,这个习俗还是在。不过,爱拉不是穴熊族出身。
布伦很爱布劳德配偶的儿子。只有跟布拉克在一块儿,头目才会藏起他坚毅拘谨的性情。这小鬼百般捉弄他,拉他的胡子,好奇地用手指戳他的眼睛,口水流得他全身都是,他都不以为意。当布拉克在头目那自豪、结实、安稳的臂膀里放心地睡着时,布伦会露出他从未有过的温柔。他清楚地知道,若非爱拉杀掉了鬣狗,布拉克的小命绝对保不住。他怎么能把布拉克的救命恩人处死?她用会替她惹来杀身之祸的武器救了这个男孩。
她怎么办到的?他不懂。这野兽已在射程外,而她比所有男人离它远。布伦走到一动不动的鬣狗尸体旁,摸了摸致命伤口上逐渐干掉的血。不止一个伤口?两个伤口?他看得清清楚楚。他想,他看到的是两颗石头。这女孩是怎么学会这么厉害的抛石索本事的?祖格,或他听过的任何人,都无法用一条抛石索如此快狠准地连发两颗石头。要从这么远的距离杀死鬣狗,力道实在很强。
总而言之,没有人用抛石索杀死过鬣狗。一开始他就认为布劳德那一击肯定徒劳。祖格总说用抛石索可杀死鬣狗,但私底下布伦没这么笃定。他从未反驳过祖格的话,祖格仍是部落非常重要的资产,没必要贬低他。如今,事实证明祖格讲得没错。抛石索是否也可用来杀死狼或猞猁,就像祖格信誓旦旦声称的?布伦暗忖道。突然,他睁大双眼,又眯起眼睛。狼?猞猁?还是狼獾、野猫、獾、雪貂、鬣狗?布伦思绪飞驰。还有最近发现陈尸荒野的所有掠食动物?
“当然!”布伦不自觉地比了个手势。是她干的!爱拉打猎已有很长时间。她到底是怎么学到这本事的?她是女孩子,学女人的本事容易,但怎么学得会打猎?为什么要猎掠食者?为什么挑这么危险的动物?到底为什么?
她如果是男人,就将成为每个猎人欣羡的对象。但她不是男人。爱拉是女子,她用了武器,一定得为此而死,否则神灵会生气。生气?她打猎这么久了,他们怎么都没生气?他们根本没生气。他们刚猎到一头猛犸象,整个过程中很幸运,没有人受伤。神灵对他们很满意,没有发怒。
困惑的头目摇了摇头。“神灵!真搞不懂神灵。要是莫格乌尔<$>在就好了。德鲁格说她能带来好运,他说得似乎没错,自从发现她,事情都特别顺利。如果神灵那么眷顾她,而我杀了她,他们会不会不高兴?但那是穴熊族的习俗啊。”他痛苦万分,“为什么是我的部落发现了她?她或许能带来好运,但她带给我的麻烦也超乎想象地多。得跟莫格乌尔<$>谈谈,才能下决定。这件事得等回山洞后再说。”
布伦大步走回营地。爱拉给那男孩服了能让他好睡的止痛药,然后用消毒液清洗了伤口,把断掉的骨头复位,包上潮湿的桦树皮。桦树皮干了以后会变硬,将骨头固定住。但她还得时时注意,以防伤口肿得太厉害。看到布伦检视过鬣狗后转身回来,一步步走近,她浑身发抖。但他走过她身旁,没有任何表示,完全视她如无物。她明白,得等到回山洞,她才能知道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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