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陆经济的迅猛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已越来越“滞后”于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步伐,特别是职业高校校园里关于传统文化教育的“缺陷”使得当今的大学生传统文化意识逐渐淡薄。本书共分六章,从台湾技职院校重视人文素养的培养以及给福建高校教育的启示,阐述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的意义。
孟国碧,法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波士顿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在《法学家》《法学》《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国际经济法学刊》《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四十篇。主持省部级项目多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主编教材两部。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国际商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 国际商法的渊源
第四节 国际商法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第五节 学习国际商法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国际商事组织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第三节 公司法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代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的取得与终止
第三节 代理法律关系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代理及其主要类型
第五节 我国的外贸代理法律制度
第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第四节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第五章 产品责任法
第一节 产品、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法概述
第二节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
第三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
第四节 中国的产品责任法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七章 国际贸易支付法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支付法概述
第二节 票据和票据法
第三节 汇付
第四节 托收
第五节 信用证
第六节 国际保理
第八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一节 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
第三节 国际技术许可协议
第四节 国际技术贸易管理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九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述
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
第三节 WTO服务贸易议题的进展
第十章 国际电子商务法
第一节 国际电子商务法概述
第二节 《电子商务示范法》
第三节 《电子签名示范法》
第四节 《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第五节 《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
第六节 《跟单信用证电子交单统一惯例》
第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多边贸易规则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后续发展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
第一节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在这一阶段,国际商法是以商人习惯法的形式出现的,即事实上支配那些往返于商业交易所在的各港口、集市之间的国际商业界普遍适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这种商人习惯法最早于11世纪出现于意大利,因当时的地中海是世界各国贸易的中心。商人们有自己的解决争议的法院。这些法院的程序是非正规的,申诉可在无法院令状的情况下审理,诉讼程序可不定期,具有现代调解或仲裁的性质,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院,运用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来调整商事交易和解决商事争议。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和世界贸易中心向大西洋沿岸的转移,商人习惯法逐步扩及西班牙、法国、德国、荷兰及英国。其内容包括商事合同、海上运输与保险、汇票等。
这一阶段的商人习惯法有着明显的特点:(1)它具有国际性和统一性,它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2)它具有自治性和简易性,商人习惯法的运用和解释都不是由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执掌,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执掌,且诉讼程序简单,有人形象地比喻说,商人法院公平审理案件的速度,就像把商人脚上的灰尘去掉;(3)强调契约自由、财产的自由转让和公平合理。
(二)发展阶段
随着欧洲国家中央集权的形成与加强,自17世纪后,商人习惯法被纳入各国的国内法制度,逐步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从而使国际商法失去了原有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商人习惯法的国内化首先发生在法国。1673年、1681年法国先后颁布了《商事条例》《海商条例》,并于1807年颁布了《商法典》;1897年德国通过了《商法典》;从19世纪起,英国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商事活动的单行法规,如1882年的《票据法》、1890年的《合伙法》、1893年的《货物买卖法》等。从此以后,商事行为主要受国内法的调整。
在这一阶段,由于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被西方各国国内的商法所吸收,调整国际商事关系和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主要依赖于各国的国内法。但因各国的国内商法主要是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不是从国际商事活动的需要出发制定的,因此它们不但很难充分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问题,而且其中某些法律规定甚至与国际商事惯例相违背;再加上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历史发展特点互有差异,因而在许多法律制度和规定上存在重大分歧,从而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复杂的法律冲突,有碍于国际商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发展。
(三)国际化、统一化阶段
进入20世纪,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经济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各国相互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互相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经济生活的国际化、一体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此外,各国在长期的经济贸易交往中,也逐步形成了一些普遍接受、遵守的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而且许多国家都认为,为了促进国际商事交易的发展,就必须克服由于各国国内商法的分歧所造成的法律障碍,主张制定一套统一的、普遍适用的国际商事法律规范和统一编纂有关国际商事惯例。在此条件下,国际商法进入了国际化、统一化的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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