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选择之理论与实践》以公私合作问题观为导向,基于行行为形式基本理论,分别在静态和动态的视角下解构和剖析公私合作的类型、模式、体系以及运作过程,以行合作契约为落脚,结合法判例,完善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的法制构建。《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选择之理论与实践》适合高校学生、专职教师、科研人员使用,也可成为府及法院法部门研究公私合作这一领域的专业人员理论学的参考书。
张一雄,男,浙江东阳人。2011年获东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6年硕博连读获东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攻读学位期间获公派项目访问台湾地区地区治大学、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现任学法学院讲师,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江苏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重点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府法制办研究项目等多项部级、厅局级课题。先后在《法学论坛》《行法学研究》《论坛》等核心期刊独立发表论文多篇。
●章公私合作与行行为形式理论问题界定
节公私合作与民营化的区别与联系
二节行法主导下的公私合作
三节公私合作与行行为形式理论的展开与变革
二章公私合作类型涵摄下的行行为形式态样思辨
节跨学科视角下的公私合作及其实践应用
二节传统行法理论下的行行为形式态样
三节公私合作下的行行为形式
三章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选择裁量
节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选择裁量空间
二节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与组织形态之选择裁量
三节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选择裁量应以公法基本原则为约束
四章比较法下的公私合作法制及行行为形式评价
节德国公私合作法制架构基础与行行为形式
二节日本公私合作法制架构基础与行行为形式
三节我国台湾地区公私合作立法及判例评析
四节比较法下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的评价
五章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法制建构
节公私合作行行为形式法制建构基础
二节行合作契约法制比较研究与本土化建构
三节其他行行为形式法制建构与发展
四节相关法判例与项目调研之观点总结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