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曼之中医讲演录1》是陕西渭南明医孙曼之老师跟正安聚友会合作举办的“正安青年医师培训计划”的成果之一,是孙老师倾注多年的学医、行医和传授经验的结晶,弥足珍贵。《孙曼之中医讲演录1》是孙老师为青年医(学)生们的专题讲演内容全记录,包括了诸如如何认识和理解辨证论治这一中医治病大法,孙老师炉火纯青的风药研究心得和临证经验,叶天士方剂应用经验,中医处方的剂量问题,热邪对人体的危害,等等,都是青年医生临证时候非常需要的知识,全书内容充分地体现了培训的初衷:一方面对于现行教材不足(比如实用性)予以适当补充,一方面介绍孙老师几十年治学经验。
《孙曼之中医讲演录1》由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本书的主编是我的弟子陈盈霖,他来自台北市,毕业于上海中医药大学,他是我的临床技能提高班里面采用“临床医案循环阅读法”的倡导者,此法把学习的速度大大推进了一步。很多同学都效仿此法而取得成功。2013年他担任辅导老师以后,又出现了陈振斌、陈胜、陈家益等4位同学先后担任此职,他们都是快速成长型人才。其中,陈胜主持的每日“临床思路练习讨论”和孙乃雄主持的“临床思路练习写作”课程,采用把三个方法结合起来的模式,为人才的大面积速成,摸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厥功甚伟,成为我们目前一直坚持采用的基本教学方法。
我认为,“弟子不必不如师”,是中医发展的正常现象。鼓励弟子超过老师一直是我的期望。事实上,目前已经有一些弟子在不同的领域超过了我,我为此而倍感自豪,这正是我的私家中医教育为官办的中医教育体制所不及、而中医能够后继有人的希望之所在!
我们的师承教育要求学员们对于古代主要医家的临床经验都能够熟练掌握、运用,同时反对偏执,要求他们在短期内掌握一般毕业生要在走出校门后花费很多年才能掌握的辨证施治的基本技巧,这也为他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用以读书学习,使得他们日后成为在理论上具有坚实造诣的医学家。
他们何以能够在短期之内实现这一点呢?关键在于搞好病案讨论课程,这个课程是采用座谈会形式举行的,鼓励学员们踊跃参加,自由发言,互相补充,独立思考,从而形成了活跃的学术气氛。其次是针对教材的某些不足之处,进行专题讲演教学活动共三十六讲,用以提高对于中医理论一些重要问题的正确认识。
本书即是我的专题讲演授课记录,所遵守的原则有两点:一是对于现行教材所存在的不足之处的补充;二是参以己见,以供读者参考。如有疏误之处,敬请不吝指正。我个人的能力有限,我的余生恐怕只能够培训出几眢瞳得辨证论治的医生,但他们还是会像我一样,免费地把知识传授给更多的人,代代相传,薪火不熄,必将留下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中医之不会灭亡,端的有赖于这一批青年人,又有何疑焉!
今年以来,我已完全退出临床和教学工作,专心致力于写作、研究,以便为贤能让路,精力有余之时当然希望与诸位聚友多多来往,谈医论道,诚为人生一大乐事。我坚信,如果中医不灭亡,东方文化也一定会给世界科学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在为保存传统文化而做的努力,绝不会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历史将会证明这一切!
孙曼之
陈盈霖,男,执业中医师,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专业毕业,师承上海中医潘华信老师及陕西中医孙曼之老师。近年来,利用业余时间担任孙曼之老师之“正安青年意识医师培训计划”辅导老师。
第一讲辨证论治的意义和历史渊源
第二讲朱志宏谈风药的历史和应用
第三讲风药应用医案解析
第四讲“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谈谈深入学习中医基础理论的重要性
第五讲通降阳明法和叶氏茯苓饮
第六讲叶氏茯苓饮应用医案解析
第七讲后至者成功——谈谈中医处方的剂量问题
第八讲“阳蓄积病死”——谈谈热邪对于人体的危害
第九讲用药如用兵——谈谈辨证论治的方法
第十讲阳陷于阴的病机及其诊治
第十一讲《素问·藏气法时论》讲解
第十二讲从源头入手——《医学启源》简介
后记
版权页:
我们应该明白,辨证论治并不是症状,如果要说是症状的话,它就等于说废话。因为医生所面对的本来就是一些症状,对吧?所以他们这个对于辨证论治提出的批判是不成立的,这是因为他们不理解“证”字含义变化的历史渊源,它的含义其实在《伤寒论》里边就已经是病机了,说:无方曰证,有方就叫法。就是具体落实到一个法。那么,没有方的这一部分,就等于是说道理,有方的这一部分就等于论治。后世又有一个说法,更通俗的说法,叫作“理法方药”。我们大家都知道,开出一张处方要经过这么四个步骤:先说“理”;然后才选择治疗的“方”;再然后才落实到它的“药”,方剂和加减,所以叫“理法方药”。那么这个“理”就是分析“证”。所以如果说我们觉得“理法方药”这几个字容易理解,而对“辨证论治”不理解,那这就不对了,因为“辨证论治”和“理法方药”其实是一个意思。
《伤寒论》里面一共有三百九十七法、二百一十八证,这是宋臣他们整理的时候注讲的。当时医家们都知道这个三百九十七法、二百一十八证。至于这些证和法的具体的解释就失传了,后来到了宋元以后才有人逐渐地重新解释这些问题。之所以说对《伤寒论》的解读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就是因为历史上对于它的解读的那一部分失传了。
但是我们起码至少知道三百九十七法、二百一十八证,这个说法还是流传下来了。那么这就可以证明,“辨证论治”的“证”就是由此而来。而“法”与“方”,也就是那个三百九十七法和二百一十八证的关系,简单地说,也就是“法”与“方”的关系,前人认为这个关系是“以法统方”“方从法出”。这里的“法”,就是“办法”或者“治疗原则”的意思,当这种办法成为一种规定性的时候,就相当于咱们现在说的法律的“法”。《医门法律》的“法”。喻嘉言写的一本书——《医门法律》。这个“法”就规定了一个医生们必须遵守的规矩——古人说:“无规矩无以成方圆。”这样的一个规矩,就是对于病机的分析所得出来的结论,它就是指导治疗的大法。然后呢,在这个大法下面,还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小法,还有很多种被法所统辖的方剂,而且并不是一个方剂就只能对应一个,那么它的关系就是“以法统方”,“方”是必须跟着“法”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