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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骨袋(斯蒂芬金作品·精装) 但其实我想不起来那天我真的好好想过什么事没有。我记得的只是我的心思一直在飘,愈飘愈远,飘到我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的神游地带。近傍晚时,尽管很热,我还是出门散步,走了很长一段——一路走到42巷接高速公路的路口。回程时,我在蒂德韦尔草地的边缘站了一会儿,远眺夕阳的余晖从天际隐没,倾听隆隆的雷声从新罕布什尔州那边遥遥传来。那时,我再一次觉得现实世界好像很薄,不仅在这里,而是到处都如此。现实就像一层皮,拉开来撑在人身血肉的组织上面,我们此生永远没办法看得清楚。我看树木像手臂,看灌木像人脸。鬼魂,玛蒂说过。寒气逼人的鬼魂。 时间也很薄,在我看是如此。凯拉和我是真的去了弗赖堡的游园会——某种形式的吧,总之。我们是真的到了一九〇〇年。就在这片草地,红顶小子也可以说是正在那里,跟以前一样,就住在他们盖的整齐的小屋里面。我好像听得到他们弹奏吉他的琴音,他们的低语,他们的笑声。我好像看得到他们灯笼的微光,闻得到他们煎牛肉和猪肉的味道。“心肝宝贝啊,你还记得我吧?”她有一首歌这样子唱道,“唉,我已经不是你以前的那个甜心啦。” 我左手边的矮树丛有哗啦啦的声音传来。我朝那方向转过身去,以为会看到莎拉从树丛里走出来,穿着玛蒂的白色连身裙和白色运动鞋。衬着这么幽暗的天色,那身衣裙和运动鞋会很像兀自在空中飘似的,直到她近在眼前才…… 但什么也没有,还用说,当然是谁也没有,只有土拨鼠查克上班忙了一天要打道回府。我不想再待在那里了。白昼的天光已经褪尽,雾气已然从地表升起。我转身回家。 我回到家后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拐弯沿着小径来到乔的工作室。打从那天我在梦里从这工作室把我的IBM拿回屋里,我就再没进来过。我走在小径上时,不时有热闪电为我照路。 乔的工作室很热,但没有霉味。我还闻到一股胡椒的香气,其实还挺好闻的,不知是不是乔种的那些香草。这里装了空调,而且可以运行——我开了冷气,在它前面站了一会儿。全身热得滚烫,一下吹这么多冷气可能有害健康,但感觉很舒服。 只是,除此之外,我感觉不到有什么好舒服的。我四下看了看,愈看就愈觉得这里有事情太过沉重,不仅仅是悲伤,感觉更像是绝望。现在想来,我觉得这应该是因为乔留在“莎拉笑”的东西太少,而她自己流连在这里的又太多。我以前把我们的婚姻想作是玩家家酒的娃娃屋——婚姻不就是这样的吗?大部分就像娃娃屋,里面只有一半的东西是固定的,由小磁铁或看不见的缆线固定住。后来,不知是什么跑来把我们娃娃屋的一角掀了起来——这是全天下再简单不过的事,而我想,我其实还应该感谢那不知什么当初没有把小屋从地基整个拔起来,把它全掀翻过去。你看,它也只掀起一角。我这边的东西都没动,但乔那边就全…… 从娃娃屋里掉了出来,掉到了这里。 “乔,你在吗?”我问了一声,坐进她的椅子。没回应。墙上没有“砰”,树林里没有乌鸦或猫头鹰的叫声。我伸出一只手搭在她书桌上原来放打字机的地方,慢慢摩挲过去,沾了一手灰。 “我好想你,亲爱的。”我说完就哭了起来。 等泪止住了——又一次——我像孩子一样拉起T恤的衣角擦擦脸,四下巡视。她书桌上有一张莎拉·蒂德韦尔的照片,墙上有一张我不记得看过的照片——这一张很旧,已经泛黑,都是树。照片的焦点是一株有一人高的桦树,桦树立在湖边山坡的一块小空地上。那块空地现在十之八九看不到了,应该早就长满了树。 我再看看她摆了一罐罐香草和蕈菇的地方,她的档案柜,她放阿富汗毛毯的地方。她那张绿色的碎布地毯铺在地上。那罐铅笔还在她的书桌上面,一支支铅笔都是她摸过的、用过的。我拿起一支笔,在一张白纸前摆好写字的姿势,等了一下子,但啥也没有。我觉得这房间里像有生命,觉得像有人在盯着我看……只是,感觉不到它有要帮我的意思。 “我查出了一些事,但不够,”我说,“那么多我搞不清楚的事里面,最重要的可能就是谁在冰箱门上写‘帮她’的。是你吗,乔?” 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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