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书之美》是《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名家讲堂》20卷丛书之一。收入《圣书与美》中的文章分为三大类,首先是“作为文学的圣经”。这一部分专论圣经本身的文学性质及其文学经典品质,兼及西方历代学者对圣经文学品质的认识和研讨,尤其当代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何竟声称圣经为“仅次于莎士比亚戏剧的文学经典”。其次聚焦于“圣经与世界文学流变”,分门别类地考察了圣经对古今中外文学的深远影响。作者瞩目于“当代文论脉络中的圣经批评”。首先综合观察当代多元化圣经批评的全景,涉及后现代主义哲学如何为之提供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的基础,形形色色的文学理论如何致使圣经研究发生了从历史批评向文学批评的范式转型——从历史过程转向文本自身,从浅层心理转向深层心理,从作者意图转向读者接受,从封闭思辨转向文化批判,从单一阅读转向综合解析。其后依次考察了现当代神话学、修辞学、符号学,以及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为圣经批评提供的新视野和新路径。继而运用弗洛伊德—荣格的精神分析理论,对两篇圣经名文《挪亚诅咒迦南》和《罗得与其女儿们》做出深层心理学的解读。一组文章议及意识形态文论在圣经批评中的运用,先议若干理论问题,再逐一勾勒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生态保护主义为当代圣经批评实践带来的观念更新。
梁工(1952-),河南开封人。20世纪80年代中期师承朱维之先生研习圣经文学,其后始终致力于圣经文学研究。现为河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圣经文学研究所所长、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所长。多次赴美国、以色列、德国、英国、香港、台湾等地访学交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外国文学学会会长(2001-2011)、河南大学十佳教工。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规划课题4项,发表论文110余篇,出版著译《当代文学理论与圣经批评》、《圣经叙事艺术研究》、《耶稣传》、《圣经文学概论》等20余部,主编辑刊《圣经文学研究》。
作为文学的圣经
“作为文学的圣经”(the Bible as Literature)与“作为宗教的圣经”(the Bible as Religion)是相对而言的。论及圣经的性质,它无疑首先是犹太—基督教的宗教经典,对于定位犹太人及基督徒的信仰,规范其文化身份能发挥“独特的、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圣经也是一部文学典籍,与世界文学名著荷马史诗、《罗摩衍那》、《源氏物语》、《西游记》、莎士比亚戏剧、托尔斯泰小说等有着充分的可比性。作为人类心灵和社会生活的产物,包括圣经在内的这些名著都出于特定民族之特定时期的真实作者,用某种民族语言和当时可资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形式写成。它们符合普遍适用的文学准则,因而能被其流传之地的各类读者阅读和鉴赏。
一、圣经的文学性质
“作为文学的圣经”这个词组固然由近代学者发明,它的内涵——强调圣经是一部文学著作——却源于圣经内部。称圣经为文学著作,并未否认它也是而且首先是宗教著作,只是主张犹太—基督教的宗教经典其实兼具深厚的文学品质。
研究表明,《新旧约全书》的大部分文本,包括律法书、历史书、故事书、诗歌书、启示书、福音书等,本是用叙事性散文和抒情性诗歌写成的,另一些篇章如先知书、使徒书信等属于论说性散文,其文体类型均在文学范畴之列。就单篇作品而言,圣经作者擅长写作箴言、谚语、史记、怨言、哀歌、神谕、启示、比喻、寓言、颂歌、书信……等,这些文类均有独到而稳定的文学规范。圣经中远离文学定义的是一批星散于史书和传记中的族谱、家谱、人名录、典章、律例、条款等,但它们皆未独立成篇,而是穿插于特定的故事情节中,成为某个文学篇章的有机单元。诺思洛普?弗莱称《新旧约全书》是一部从起初上帝创世到未来新天新地降临的“神圣喜剧”,在一部如此宏大的叙事中,间或出现某些非文学要素,显然无伤其总体上的文学性质。
当代学者强调语言分析为文学研究的切入点,因为“文学是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的统称”。海德格尔谓语言是所有存在者的栖居之所,甚至是上帝栖居的家园。其实,圣经作者对语言的本体论性质及其非凡功能早就别有一番体验,他们断言宇宙万物都是上帝用话语“说”出来的,上帝的意志和计划也透过语言向世人彰显。福音书宣布“太初有道”,“道”就是圣言,亦即上帝的本体;“道”以肉身进入世间,便是圣子耶稣基督。这种观念致使圣经作者敬畏语言,慎待语言,小心翼翼地运作语言,以求借助于行之有效的文学策略,把亘古不变的真理揭示出来。加百尔和威勒在其《作为文学的圣经导论》中表明,圣经作者拥有自觉的修辞意识,擅长运用夸张、隐喻、象征、寓言、拟人、反讽、双关等语言技巧,实现最佳的言说效果;由于那群古代作者是“从迄今依然适用的武库中取出其武器”的,后世读者才得以“充满信心地步入圣经文学的殿堂”。圣经作者著书立说时精心推敲语词的情景可见于《传道书》12:9—10:“他既揣摩,又考察,也编撰了许多箴言,……要搜寻那可喜悦的言词。”——语中就呈现出一个富于自我意识的作家和文类学家肖像。
圣经的文学特质既得自其作者们的文学天赋和创作实践,也受惠于西亚、北非、南欧古代文化发达诸族的文学传统。圣经中的某些文体与希伯来周边民族的文类遥相呼应,如“十诫”的格式与赫梯王国强迫其附庸国遵守的条款模式大同小异;使徒书信总体上采纳了罗马帝国通行的书信文体;《约翰福音》卷首对耶稣基督的赞美回应了希腊的“宙斯赞美诗”,那种诗歌在古希腊曾广为传诵。
二、圣经存在于文学中的方式
有别于“作为文学的圣经”瞩目于圣经的文学特质,“圣经存在于文学中(the Bible in Literature)的方式”关注的是圣经以何种方式对文学创作发生影响。由于圣经具备多种文学品格,它可能对文学创作发生多方面的影响,即如弗莱所论:“倘若本身不具备文学品格,任何书籍都不可能对文学发生(圣经那样的)影响。”研究者指出,圣经是西方文学“最伟大的源头”,“对文学的象征意义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类见解所针对的不仅是隐现于文学中的多种圣经文化元素,还是一种文学直接受惠于圣经的事实。刘易斯将这种事实分成文学从圣经中觅得“源泉”和获得“影响力”两种方式,认为“源泉为人们提供了可供书写的事物,而影响力则激励人们以某种既定方式书写”。西方诗人作家以多种方式将圣经用为创作源泉,其中不少人用圣经术语为作品命名,如叶芝的《基督重临》、斯坦贝克的《伊甸之东》、戈尔丁的《蝇王》、福克纳的《去吧,摩西》、梅特林克的《耶稣与淫妇》、奥尼尔的《拉撒路笑了》、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等等。常有作家借助于改写圣经故事表达自己的美学、哲学、神学及政治思考,如王尔德在《莎乐美》中描写女主人公不顾一切地亲吻约翰被砍掉的头颅,借以渲染一种超现实的变态激情,张扬唯美主义的审美理想。托马斯?曼的长篇四部曲《约瑟和他的兄弟们》再现了犹太人的颠沛流离、深重苦难、诚实正直和聪明睿智,对法西斯惨绝人寰的反犹大迫害表示严正控诉。
除了多部作品中俯拾皆是的圣经典故,还应提到常见于小说诗歌中的圣经原型,即一些植根于圣经而在文学中重复出现的情节、母题、人物类型或意象。弗莱称圣经为“原型的语法书”,指其乃是人们能以最系统最完备的形式发现原型之处。莱肯的研究表明,在圣经与文学文本之间,有可能穿行于一条硕果累累的双行道:一方面,对圣经原型的洞悉能提供一种语境,丰富我们对所读文学中原型模式的经验(例如,当读者意识到匹普的道德之旅追随了“浪子回头”的圣经母题模式时,狄更斯《远大前程》中的不少描写就有了归属之地);另一方面,读者不断增长的对于文学原型的经验,也能越来越多地打开通向圣经本身的门户和视窗。
文学家固然习惯于从相同方向引申圣经原型,而有时也会“反其意而用之”,以“逆向移置”手法求取某种新颖的喻义。霍桑在《拉帕其尼的花园》中别出心裁地改写了伊甸园故事,为其古老的人物、情节、结构和意象赋予负面含义,以一个毒花遍布的现世园林对应温馨、平和、其乐融融的伊甸乐园;将拉帕其尼的花园隐喻为现代人因追求知识而再度堕落之地,使一个现代命题在古典神话的逆向映衬中给人以深刻启迪。
在成为诗人作家创作的源泉之际,对于西方文学而言,圣经还提供了重要的影响力。《詹姆士王英文圣经译本》从整体上影响到数百年间英语散文和诗歌的风格,涉及作家对语词、句法、意象、韵律、节拍等的选择和使用。研究表明,不仅海明威的故事植根于圣经原型中,他的文章风格也深受圣经文风濡染。通常认为,圣经叙事惯常采用一种质朴无华、不事雕琢的散文文体,那种文体颇能概括海明威小说的特色。此即贝克所论:在海明威那里,“一种纯粹的现代英文口语和一种本质上属于《詹姆士王译本》的英语合而为一,相得益彰”。
三、西方诗人作家与圣经
西方诗人作家与圣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性。
先言但丁。《神曲》的博大精深得益于多种缘由,其一是但丁匠心独运地借鉴了圣经,藉以扩充和丰富了《神曲》的内涵。他惯以圣经作者常用的“传讲圣言”方式写作,擅长以多种手段把圣经资源纳入自己的艺术世界中。他娴熟运用了圣经作者精通的隐喻性言说方式,并通过《炼狱篇》第29歌描绘的神秘仪仗队,表达出对圣经的极度崇敬之心和客观开明态度。一支庄重肃穆的队伍缓缓前行,《旧约》和《新约》的全部经卷以“可视性艺术和仪式化程序”展示在《神曲》的读者面前,以富于诗意的场景证明,在但丁心中圣经不但是一部圣书,也是一个上帝之言自我呈现的审美事件。再看莎士比亚。海伦?加德纳认为,莎士比亚“对圣经了如指掌,……似乎比他同时代的大多数剧作家对圣经都精通许多。……他是圣经的讲读者,而不仅仅是旁听者”。莎士比亚超越了人世悲欢的寻常层面而进入人类心灵的最深层,在那里捕捉到人的终极关注,其核心意象乃是圣经中的上帝。莎剧人物忠实诠释了上帝的绝对属性如全知、全能、遍在、永恒等,及其道德属性如仁慈、至善、正义、信实等。对于上帝与人、上帝与自然、上帝与历史的关系,莎士比亚的理解与圣经教义如出一辙。由此可见,深刻揭示出人类的终极关注,是莎剧取得不朽成就的基本原因之一。
歌德的《浮士德》也多处受惠于圣经。就诗剧的总体架构而言,上帝与魔鬼靡菲斯特打赌的“天上序幕”化用了《约伯记》卷首的类似场景;魔鬼引诱浮士德的情节源于撒旦在旷野引诱禁食中的耶稣;浮士德灵魂升天的结局透露出耶稣升天的意象。诗剧的情节安排显然借鉴了圣经的二元对立思维:上帝与魔鬼的冲突、浮士德与魔鬼的冲突,以及分别发生于男女主人公内心的两种精神的冲突,都呈现出纵贯圣经始末的善恶两种势力既对立又统一的特征。
拜伦取材于《创世记》的诗剧《该隐》把该隐重塑成一个精神领域的“拜伦式英雄”,他鄙视亚伯式逆来顺受的奴性,勇于反抗上帝的权威,充满理性主义的豪情。拜伦还写出24首配乐诗“希伯来歌曲”,娴熟运用圣经题材,或颂扬英雄傲立天地、无所畏惧的慷慨之气,或抒发主人公的孤独与悒郁之情,或表达对社会、历史和现世人生的深切关怀。雪莱的名篇《西风颂》借鉴圣经赞美诗体裁,用“流血”、“荆棘”、“重轭”等圣经术语等影射耶稣头戴荆冠、自我牺牲的形象,用“冬天已经来了,西风啊,春日怎还遥远的”预言暗示出死而复生的圣经意境。
狄更斯小说中也弥漫着圣经文化元素。狄更斯擅长以希伯来先知精神冷眼旁观英国社会,在《荒凉山庄》中刻意渲染伦敦法庭地区的大雾,在《我们的共同朋友》中反复描写散发着臭气的泰晤士河和垃圾山,以示当年政治阴暗、司法腐败,整个国家俨然一座大监狱。一如丹纳所论,“狄更斯小说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行善和爱”,狄更斯的“圣诞故事”系列作品中充满仁慈、博爱、友好、宽恕的氛围,那种氛围溯源于福音书所载圣婴耶稣降生的喜乐。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塑造了为救他人而自我牺牲的耶稣式人物卡尔登,他黯然单恋着路茜,把路茜的幸福——与其丈夫代尔那的美满婚姻——当成自己最大的幸福;当代尔那行将受戮时,他竟然冒名顶替,以己之身替代尔那受死!
俄国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在《复活》中精心记叙了聂赫留朵夫从“兽性的人”复活为“精神的人”的过程,那一过程的发生全赖福音书真理的光照。《复活》以引述《马太福音》的大段经文结束,表明作者将圣经奉为笔下人物立身行事的终极尺度。俄国20世纪革命文学的代表作家高尔基对圣经也很熟悉,他的《母亲》时常引用圣经语词,尤其常用“弥赛亚”或“救主”(指耶稣基督)。巴威尔投身于革命犹如使徒们追随耶稣,都是为了一个伟大事业而献身。耶稣生平的一系列关键元素,如肉身与神性的统一、追随者、怀疑者、告密者,及其受难与复活,皆以某种形式在巴威尔故事中重现。
上述作家作品足以表明,一部既“作为宗教”也“作为文学”的圣经,乃是根深叶茂地成长繁育于西方文学的肥田沃土之中。
但若换一个角度,却能发现不同诗人作家接受圣经的侧重点常有所不同。大致说来,在古代和中世纪,圣经仅仅被奉为宗教信仰的依据,而未被接纳为文学著作。中世纪末期以降,在但丁、莎士比亚、弥尔顿、约翰?多恩(John Donne)、约翰?班扬、雨果、霍桑、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TS艾略特一类诗人作家那里,圣经的文学性质得到充分认可,但它依然首先是体现神圣权威的宗教经典。然而启蒙运动以降,尤其19世纪上半叶以后,人们对圣经的理解出现一些新动向,一批浪漫主义作家大体上只将圣经视为文学著作,而回避其内容所传达的宗教信仰。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称圣经为“伟大的艺术代码”(the great code of art),是一部想象性著作,从中能发现文学艺术的本质原理;它作为西方人想象中的核心文学文本,是诗人作家创作过程中的灵感和模式之源。其后,随着西方文明的世俗化程度日益加深,圣经日渐丧失其作为主导性文化势力的支配地位,越来越多的文学家和批评家把它仅仅接纳为文学巨著而非宗教权威的象征。荒诞派戏剧家贝克特(Samuel Beckett)的如下言论折射出现代人对圣经的实用主义态度:“我了解基督教圣经的神话,……如同了解所有文学方法一样,只要能为我所用,我就使用它。”“如同所有文学方法”——此语表明对于多数现代作家而言,圣经已失去其神圣光环,而被置于与其他文学著作等同的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