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迎来我国改革开放30年。30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法治建设也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刑事法治建设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最早步入法治化进程的部门法。2009年,刑法也将迎来其颁布的30年。这30年恰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法治有许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因此,我们将“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法治考察”作为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8年学术年会的主题,于2008年3月发送了征文通知,11月20日至21日在临沂市国际会议中心(颐正园)举行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办,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协办。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武警及高校的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提交学术论文70篇。与会专家学者从立法的角度探讨了刑法修正模式、刑法学研究视野、经济犯罪的立法模式等问题;从量刑的角度探讨了量刑公开、量刑情节、量刑基准、量刑建议权、司法裁量权、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规则等问题;从新型犯罪的角度探讨了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环境犯罪、事故类犯罪、涉众型犯罪、涉税犯罪、新类型受贿罪等犯罪;从刑罚的角度探讨了刑罚结构的调整、罚金刑的易科、财产刑的执行、缓刑等问题。其中,对于新型犯罪的研究成为本次会议的焦点。专家学者们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探讨,审视了我国30年来刑法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刑法的发展提出了建构思路。本文集共收录了48篇论文。
立法问题研究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研究
论刑法修正的模式选择
刑法学研究视野之反正——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谈起
经济犯罪的立法模式探析
论中国死刑的政策问题
论恢复性司法的本土化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论刑法的禁止重合评价原则
新型犯罪研究(一)
我国责任事故犯罪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现行交通肇事罪两段式定罪模式的检视与修正
注意义务阻却事由与医疗过失
台湾“刑法”之交通业务过失述评
环境犯罪概念重塑之思考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
破坏环境渎职犯罪有关问题研究
计算机网络犯罪面面观
网络犯罪未完成状态探讨
我国网络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实务应对
浅议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与完善
青少年网瘾被害危机的基本理论及其干预教育对策研究
医疗网络化进程中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关问题浅析
略论计算机犯罪的立法缺失及其完善
新型犯罪研究(二)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完善建议
涉众型犯罪的几个问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探析
完善我国公司犯罪立法制度之思考
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研究
票据诈骗罪研究——以刑法第194条第1款之分析为视角
关于完善我国禁毒立法的研究
对新型受贿几个难点问题的探讨
职务犯罪轻刑化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影响
刑罚问题研究
刑罚一体论视角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刑罚个别化
我国短期自由刑与罚金刑整合问题研究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相关问题探讨
罚金刑易科制度中国化的解读——罚金刑执行难不能动摇其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
中外缓刑制度的比较考察与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刑罚化问题研究
量刑问题研究
量刑公开论
再论量刑情节并存的适用
论量刑基准及其确立方法
论我国刑事司法裁量权的规制
论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并罚原则
量刑建议权相关问题探析
论确定性量刑建议制度的构建——以当前量刑建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视角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犯罪地的确定刍议
论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规则
刑、民冲突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探讨
立法问题研究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研究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精髓。保障诉讼主体能够不受财产多少的影响平等地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衡量一国司法制度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律援助制度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减费或免费的法律服务为其基本使命,缺乏质量保障的法律援助,则难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50多个国家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我国自1994年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至今也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如果仅仅是在形式上提供法律援助,而未对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援助制度的预设功能也就无法实现。因此,如何切实保障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是我国亟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的必要性
一般认为,法律援助最早产生子500年前的英格兰,1495年,英王亨利签署的一项法案中规定,”正义应当同样给予贫困的人”,“根据正义原则任命的律师应同样地为穷苦人服务”,并承认贫穷者享有免付诉讼费的权利。1949年《法律援助与咨询法》在英国正式确立了现代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也由一种传统的人道主义的慈善行为,向国家法律制度转变,成为国家对公民的一种责任。法律援助由于其在实现平等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特殊作用,获得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因此,保障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是任何一个确立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只有认识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的重要意义,并且通过具体的制度来保障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法律援助制度才能真正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在我国,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质量已经受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部门的重视。司法部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指示,要初步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控体系,以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在我国,有效保障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不仅是法律援助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其能够有效运行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