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一书是中国最早具有体系雏形的哲学专著,也是发行量仅次于《圣经》的世界文化名著。《老子》.文论简约,虽只有五千言,但涉猎领域很广,已自觉运用哲学思维来观察、思考“哲学”问题,从宇宙到人生无不有所论及。它与《论语》共同成为引领和带动中国思想发展的两个重要源泉和引擎,给璀璨的中国文化烙上了“别具一格”的风格和特征。借用A.N.怀特海将“文明”界定为由行为、情感、信仰模式与各种技术四大因素组成(引自《观念的冒险》,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的观念,可以说《老子》在其产生后的两千多年文化发展史中,已成为中国人的一种处世行为、心灵情感和信仰模式,即使在现代中国人的某些生存方式中仍能看到其“文化情结”式的痕迹和传统。
春秋战国时代,中国文化发展出现了一次大裂变,产生了一批思想巨擘,他们引领中国古代文明走向了一个文化自觉自省的黄金时期或“轴心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酝酿产生了诸如《老子》《论语》《孟子》《庄子》和《荀子》等伟大的思想名著,它们运用人类特有的理性和睿智,毅然开启了人类理解自己、理解自己所处社会、自然环境的反思大门,自觉地选择和构建人生的模式和社会的理想,追求理性自由,成就博大人格。《老子》哲学文本的出现,代表了当时中华民族文明探索和理性思考的一个顶峰,在其中建构起了对自然、对社会、对人生的一种认知模型和文化理式。作者忧患于先秦时期民不安生的乱世状况,胸怀济世慈生之心,为当时社会开出了一剂王道的“救世药方”,用张载的语言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理性思考,给“殉名”、“殉利”、“殉国”的浑浊世道,注入一支唤起世人反省的清醒剂,尤其期望唤醒入主进行反思,回归于王道政治。虽然作者在文本中也感伤发出“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的喟叹,但这并没有动摇其先觉启后觉、唤醒人理性的济世情怀,彰显了作为人类理性智者的思想批判和构建新模式的责任,这是何等的博大!在《老子》中,既可体会到“道之大”,也可体悟到“德之真”。学界过去多强调其自然无为之真,而对其“博大”(《庄子·天下篇》)“德溥”(《老子》第54章)之义有所疏略。实际上,“道大”(《老子》第25章)“德溥”才是《老子》真正的奥义。真者无为,无为方能博大。其字里行间无不浸润着执著理性、忧患悯人的精神,希望以“道德经”导引人主修道于身,以至于德溥于天下,进而弘扬“民本”或“王道”传统,建立人民安居乐业的“小国寡民”社会理想。
在中国古代,“哲”代表着聪明、智慧,一般指聪明而具有智慧的人。“知人则哲,能官人”(《尚书·皋陶谟》)。孔安国传云:“哲,智也。无所不知,故能官人。”孔颖达疏云:“知人善恶,则为大智。能用官,得其人矣。”(引自《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这里的“哲”是官人治理的智慧,它本自“知人”,效验在于官人、安民,以期达至天下归往之“王”。知人首先在于自知,知人之本在于自明。《老子》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只有“自知者明”,方能“知人者智”,本末关系当下可见。知人的前提在于以人为本,这就要摒弃自矜、自是,“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这种思维模式与西方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相类,苏格拉底虽为智者,然总是自称“一无所知”。己无偏见,方能真正认识别人,因人识人。当然,与西方先哲求知的关注点有所不同,中国古代哲人更侧重于探讨人伦关系和“官人”治理的知识,求“知”的学问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和平天下。或者说,“哲”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成仁”和“为政”上,而非专注于自然科学类的“物理”。在价值层次上,比“知”更高的价值概念是“圣”。孔孟以仁且智为圣,将“仁”放在“智”之前的第一位置,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是:知为仁所统摄,成仁必以“智”为凭借,然有“知”不一定能“仁”。张载云:“仁不得义则不行,不得礼则不立,不得智则不知,不得信则不能守,此致一之道也。”‘(引自《经学理窟》,载《张载集》,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74页)统一来说,成仁则智内涵其中。牟宗三指出,“哲字的原意是明智,明智加以德性化和人格化,便是圣了。”(引自《中国哲学的特质》,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版,第9页)归结而言,先人“哲”的学问,乃在于探索人生之路、社会治理之路,故又谓之“道”的学问。它的宗旨,既为了“成己”,也为了“立人”、“达人”。“立人”、“达人”是“成己”的延伸和拓展,齐家、治国、平天下何尝不是“成己”?《中庸》云:“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陆九渊解云:“成己成物一出于诚,彼其所以成己者,乃其所以成物者也,非于成己之外复有所谓成物。”(引自《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35-336页)对此,成中英有过精当的阐述,“仁是使人成为一个人的根本原则。因为人是以仁为基础来成人成己和成己成人的”。(引自《中国哲学的特性》,载《成中英文集》第一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老子》虽揭示出万物生成以及自然变化律则的“道”,但主旨在于建立万物归往的玄德之性、王道之术、社会理想和帝王人格。“道”论不过在于给“德”寻找一个牢固的根基而已。
《道与物:<老子>通微(上册)》:
三、道家经权观
前面主要对儒家、法家等经权思想进行了概略阐述,揭开了经权思想的基本内涵。现在对王弼以前道家主要文本涉及的经权思想进行一下略览。《老子》虽不曾以经权关系揭示道用,然在“道可道,非恒道”中已内含这样的思维意蕴。经是道纪、楷式、天下式、恒德等,权是“动善时,事善能”等。《庄子》多处论及经权观念。“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养生主》)以缘督为经,已然含有恒常理则的指导意义。郭象注为“顺中以为常”,认为“苟得中而冥度,则事事无不可”。经作为已成之常,是“经式义度”。“告我君人者以己出经式义度,人孰敢不听而化诸!”(《应帝王》)“经式义度”是法制典常之经,亦是统一规范之经。以其执于定常、故常而谓之“欺德”,它是以己治天下,非以天下治天下。以之治天下,“犹涉海凿河而使蚊负山”。圣人之治,“正而后行,确乎能其事者而已”。万物各自得,各自适,方是至治。“经式义度”作为己出之经,以己制人则失物之情,何能化诸?己不宰化于经常,则万物自能以权变。这里揭示出“己出经式义度”之弊,然并非一概否定其存在之宜。因为“经式义度”也是事物所当然者,在万物自为适宜之中。若一概否定“经式义度”之常,不亦否定了人类认知的渐进性、知识的积累性以及追求真理的相对进展性?岂非因噎而废食?人类的自由在于:不再重走直接见知的简单重复,而站在前人认知真理上进一步丰富对世界的认知、穷理。对《庄子》言,人类不是不需要常经,而是要对其保持一种谦虚、开放的“知不知”态度,因为一切现在所谓的真理,皆是相对真理。以真理为万古不变,自居为绝对真理,本身非是科学态度。自然存在固有其经,“天德而出宁,日月照而四时行,若昼夜之有经,云行而雨施矣!”(《天道》)天德宁,日月照,四时行,昼夜更,云行雨施,皆是。常、经。经为恒常,恒常可为经。“四时迭起,万物循生。一盛一衰,文武伦经。”(《天运》)四时迭运、一盛一衰,犹如文武并存的“伦经”。伦、经皆是道理之常。在经与权的关系内涵上,“礼义法度”是世俗以为治之经,然“应时而变”是权。“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不矜于同而矜于治。故譬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柤梨橘柚邪!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礼义法度”,是求同为治的习常,然非是求治之常。治之所以治者,在于“应时而变”。正如男女授受不亲是礼饰之常,非是仁的本常。在揭示经、权的内在关系上,《庄子》认为孔子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欲以济世为经,然“一君无所钩用”。“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壅。苟得于道,无自而不可;失焉者,无自而可。”(《天道》)“六经”如“经式义度”,以导人人于正道。“六经”有常,故可使小人于“无忌惮”为“行于常道”,此在为治上固不可少。孔子不为世用,并非“六经”不可用,而在于“六经”在春秋无义战的时代,王道方策不为人主所取用。道在导人,然道不虚行,贵在人用。“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中庸》)道家重视变化之道,认为世移道殊,故以“六经”为先王为治的陈迹。固然“所以迹”为“六经”之本,“六经”应随着时代、事物的变易而更改。然一概舍去,则忽略了文化的历史传承性、相对稳定性。固然“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壅”,不可固常。然得道的目的在于可于可、然于然,使无可不可,无然不然,同样是因循曲成的恒常。这里并非否定有常,而是否定过去陈迹之常,提出了常与变的关系。常、经者,不可因循守旧、泥古不化,而要因时代而变易。孔子的“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的论说,正道出了这一思想内涵。“与化为人”,是人与变化俱进,故能因时举事,因世治人,权变而宜。经者有“卫生之经”:“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能倏然乎?能侗然乎?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手不挽,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瞬,偏不在外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庚桑楚》)。“卫生之经”作为经,非是定常不化之经,而是“与物委蛇而同其波”的权变之经。至人者,“相与交食乎地而交乐乎天,不以人物利害相撄,不相与为怪,不相与为谋,不相与为事,倏然而往,侗然而来”。如此,则“祸亦不至,福亦不来”。此虽言经,实言权。“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已。”(《秋水》)道以理达,达理必以权明,明权则不以物害己。“明于权”,是“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犹如精义入神。权变而宜,方是真正的达理知道,故“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道理的真谛,在于时变明权之中。道者无所不可,理者无所不宜,权者无所不适。道是通变之理,理是变化之道,权是时措之宜。权者顺物而为,各当其性,各尽其理。因物付物,物各自遂。“害己”者,迷于所执,不能权变,故与时变悖,逆物之情。权在认识上,是“道观”、“齐物”;在功用上,是“权变”、“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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