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工“七五”普法简明读本 刑法》是职工“七五”普法指导用书,其写作体例上是由法律条文、职工权益导读、附录组成。其中职工权益导读是选取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法条进行解释,采用问答题的形式写作。附录可选取一些与本法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流程图或计算公式。以求让广大职工看得懂、用得上、买得起、方便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职工权益导读
1.什么是刑法?
2.刑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3.刑法适用于哪些地方?
4.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
5.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区别?
6.什么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7.扬言杀人也是犯罪吗?
8.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9.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那醉酒的人犯罪呢?
10.聋哑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1.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12.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后果要承担责任吗?
13.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后果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4.什么是犯罪既遂?
15.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否负刑事责任?
16.什么是犯罪未遂?未遂犯是否负刑事责任?
17.偷了东西又主动还回去的构成盗窃罪吗?
18.什么是不作为犯?见死不救是犯罪吗?
19.什么是共同犯罪?只在门外把风,没有进屋行窃也构成盗窃罪吗?
20.什么是主犯?主犯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21.什么是从犯?从犯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22.什么是胁从犯?胁从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23.教唆他人犯罪也是犯罪吗?
24.我国刑罚有哪些种类?
25.什么是管制?管制如何执行?
26.什么是拘役?拘役如何执行?
27.什么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28.什么是死刑?什么人不适用死刑?
29.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的应当如何处理?
30.怎样构成累犯?对累犯应如何处置?
31.自首是不是就是坦白?哪些情节可以自首论?对于自首如何处理?
32.什么是数罪并罚?
33.什么是缓刑?缓刑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34.什么是减刑?刑法关于减刑有哪些规定?
35.什么是假释?假释有哪些法律后果?
36.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如何处罚?
37.什么是交通肇事罪?应当如何处罚?
38.什么是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行为有何区别?
39.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如何处罚?
40.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41.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当如何处罚?
......
1.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犯罪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以及应当给予犯罪分子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刑法指的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
我国刑法的作用,是用刑罚与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的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免受犯罪行为的侵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1〗2.刑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第四条规定了“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第五条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些都是司法机关适用刑法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指的是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具体而言,是指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的是判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1〗3.刑法适用于哪些地方?
我国刑法管辖分为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以及普遍管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国刑法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行为,不管犯罪主体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我国领域内”包括以下区域:(1)我国国境线以内的陆地范围,即领陆;(2)我国的领水范围内;(3)我国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间,即领空。此外,在法律拟制的领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舶和航空器上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关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定性,法律规定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1〗4.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
犯罪是违反我国刑法、应受到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具体规定了犯罪的范畴:“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5.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区别?
故意犯罪是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积极追求至少不反对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而犯罪的行为。故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过失犯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承担刑事责任,处罚一般比故意犯罪较轻。
〖1〗6.什么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认定行为人对于结果是否有支配力,是否应当为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目的不是取代自然科学对于自然规律的认知,而是在已经具备自然规律认知的前提下,进行刑法上的价值判断。即以生活中存在的因果关系为规范层面判断的前提。因果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因一果:行为对结果独立地直接起作用,认定为有因果关系。如A杀B,导致B死亡,即A的杀害行为是B死亡的原因,则A应对B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二) 多因一果:行为对结果参与性地直接起作用,认为有因果关系。例如:挥拳打人,引发被害人原有疾病,导致死亡;开枪射人,造成被害人失足坠崖死亡;同时但不同谋投毒杀人,被害人受二毒之害而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