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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爱情
本书讲述了“我”是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二十八岁女性,虽获得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博士学位,却在“博士到处走,硕士不如狗”的坚硬现实面前,应聘为董事长秘书。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女博士陷入与董事长的婚外情,在残酷生活面前,她备受事业、爱情、追求和欲望的折磨,最后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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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河南省作家协会主席,曾以《明惠的圣诞》获鲁迅文学奖,并以长篇《我的生活质量》入围茅盾文学奖,被视为河南当代女性作家中的“领军人物”。
北地爱情
第四十圈
一
走出校门那年我28岁,刚刚拿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博士学位。不过这并没什么可骄傲的,怎么说呢,时也运也命也。要是前些年,这个文凭还有点含金量,现如今一年不如一年了,一来普天之下尽是“博士到处走,硕士不如狗”的坚硬现实,二来女博士不招人待见亦是当下世相,甚至连找对象这种事儿都成了弱势群体。
最后选择去Z城的金帝上市公司也是我反复权衡的结果。如果去外企做白领,一个月可以拿到七八千左右的薪水,而且我已经通过了德国西拿上海咨询公司的复试,很快就可以进入见习期。要是回四川老家当公务员,据说,有关规定能安排个副县长,月薪可以拿到三千元左右。在电话里,父亲强烈要求我回去。不言而喻,他巴望着靠我的成功扬眉吐气一回。三十年前看父敬子,三十年后看子敬父,他在电话里近乎用“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口气跟我念叨,好像县政府的印把子一半在我手里,一半已经在他手里了。算命的都说咱家早晚要重见天日,要是你回来,你爷爷都会在坟里笑醒!
重见天日,这几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听着有一种摩挲压在箱底的暗器才有的那种阴暗的快感。这也难怪,据我外婆说(她说起我父亲,总是一脸的不屑),我父亲文革的时候曾经红极一时,他那时是“双突干部”——突击提干,突击入党——这是他用斗地主,打右派,砸公社书记办公室的革命行动换来的。后来他官居乡里“革委会副主任”的高位。娶我母亲用的也是不甚体面的手段,据说跟霸占差不了多少。文革结束后,他受到了政治清算,“跳得越高摔得越惨”的命运之手,一巴掌把他打翻在地,从此他的人生像一捆打起来的旧包裹,再也没有展开过。直到我拿了全市高考状元,他才如释重负,拉着我跪在爷爷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了一次。都说男人的哭是一种软弱,而男人的痛哭则是一种力量。可在他的哭声里,我没有得到安慰或者鼓舞,而是脊背发冷,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
现在,如果我回家乡去做副县长,他在村子里就可以重新背着手走路了,用冷笑就能把那些曾经打击过他、或者看不起他的人一个个杀死——他给我寄来家乡招揽人才的政策,上面说,如果博士回去,可以安排当副县长,条件合适的也可以直接当县长。
正在我犹豫之际,中部六省联合来学校举办了一次大型人才招聘会。就是在这次会上,我遇到了金帝公司的董事长金玉玺。说来也巧,我之所以直奔金帝公司的展位,一来是他们在我的家乡建了一个非常大的屠宰厂,我有好几个亲戚都在那个厂子里干活;二来这个在港股上市的国内企业是我们必修的成功案例,它在国内外有几十家分公司,据说如果他们兼并了意大利的一家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食品公司,将会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肉制品企业。
我在金帝公司的展位前坐下,递上个人简历。接待我的是厂办主任,胸牌上的名字是李毓秀。一个高大而且高傲的北方女人,光彩耀人,棱角分明。她边看我的简历边跟我聊着,问了一些最简单的问题。最后她问我,你为什么会选择金帝公司?我老老实实地说了上述两个原因。她看着我,非常满意地点着头。天,她把我领到展厅后面的一个小套间里,介绍给他们公司的董事长金玉玺,一个在商界被传说为神的人物。李毓秀直言不讳地对董事长说,我是她今天最满意的一个应试者!董事长头都没抬,问,怎么说?李毓秀轻声说,南方女孩,实在,大方。他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打量了我一眼,然后又像猛然想起什么似的,狠狠地盯着我。他那天穿了一身白西装,面前摆着好几部手机。他盯着我看时的神情我不喜欢,非常不喜欢,但我始终用应聘者专用的微笑回应着他。他拿过我的档案看了一会儿,突然用四川话问我:你是四川地?
是地!四川地!我把微笑放大一点,努力假装轻松地操着川西口音回答他。他点了点头,把面前的手机像洗牌似的调换了一下位置,随后掀开了他的底牌:试用期年薪二十万,奖金另算。至于试用期满嘛——,他说了一个让我晕倒的数字。
金钱无疑成为我们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我学的是钱,我也需要钱。家里东挪西借地供我读了二十年书,正是举步维艰的时候。
就这么简单,我决定三天后赴任。我甚至懒得上网查查Z城的基本情况,反正只要能够逃出北京,这个让我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就行。说起来我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了九年,可是我一次都没真正走进过它,既不知道它有多大,也不知道它到底有多么繁华。在这个世界级的大都市里,我活得简直像一个拾荒者,遭遇的各种伤心事不说也罢,你懂的。
金帝的主厂区是一个工业新城,大得跟一个小城市差不多。来到厂子里的第一天,填各种表格,签正式合同,跟着一批新来的人员到厂史展览室接受入厂教育。第二天,到厂区参观,熟悉工作流程,安排食宿。第三天、第四天,我们这一批新来的人员基本都有了工作岗位,可是没人找我谈。我去找厂办主任李毓秀,连办公室的大门都没有进去。办公室秘书出来告诉我说,主任正在开会,让我把电话留给她,回去等消息。
大概会是什么时候呢?我问秘书。
她瞟了我一眼,摇了一下头,转身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
又等了两天,还是没消息。百无聊赖,度日如年。那天下午,我信步走出工业城,沿着一条大路向市区走去,想找个电影院看场电影。刚刚走到一个超市门口,手机突然响了,是一个全部显示为0的隐蔽号码。电话是毓秀打来的,毓秀说:你等着,董事长跟你讲话。
董事长?我的心狂跳起来,以为自己是在梦游。我明白,招聘的时候是一码事,真正成为一个企业的员工之后是另一码事,在这个有着国内外几十家分公司、数十万员工的企业里,我一个刚来的黄毛丫头与董事长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了,他怎么会直接跟我打电话?但是,没容我多想,董事长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他的话把我震得目瞪口呆:
是这样,他嘴里好像在咀嚼着什么,让我觉得面对的是一个正在捕食的动物,我身边还缺一个秘书,如果你不觉得委屈,就先跟着我适应一段时间!说完,我清晰地听见他喝了一口汤,咕咚一声咽下去,然后挂断了电话。我听着电话里的盲音,呆呆地立在那里,半天都没还过神来。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谁会想到含着零食就这样把一个女博士的命运给展开了?看来这世界本无公平这回事儿,有些人的公平,是需要另外一些人的施与才能得到的。
走近金玉玺之后我才知道,毓秀每天下午给他用酒精炉炖一只血燕,配六只虫草,这是他的加餐。再后来,这事儿就成了我的本职工作。
那天晚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脑子里翻来覆去就是这件事,既思想着它的过程,也思想着它的结果。它来得太突然,也来得太特别,如果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益方法分析,要得到这样的效益,得付出怎样的成本?
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让我切切实实体验到理论只是一具失血的干尸,而生活才是活生生的教材。
不过,若是开篇就说到我后来和金玉玺之间发生的那些食色故事,你肯定会认为我是个不正经的女孩。事实上我们之间的故事经历了很长一段周折。真正上班之后我才知道,董事长的秘书不止一个人,有文字秘书、文件秘书、生活秘书、企管秘书,整整是一套工作班子。毓秀是办公室主任,还兼任着生活秘书。我是文字秘书,主要负责他出席会议和有关活动用的文字准备。其实,跟他时间长了我才明白,给他起草的文字材料常常是浪费资源,他讲话几乎不看稿子,虽然不是出口成章,但是句句话都有的放矢,几乎没有虚话废话,这让我对这个看上去粗枝大叶的男人刮目相看。有一次公司领导班子开会讨论一个发展规划,他点名让我参加。我拿着速记本过去,以为只是帮助整理一下文字材料。谁知讨论的中间,他突然指着我说:博士,从我进入公司一直到我离开这里,他总是这样称呼我,说说你的意见。
什么——?我脸涨得通红,虽然站了起来,但身子佝偻着不敢直立。
先坐下吧!他的大手朝我挥了一下,在这个企业,可没有人是旁听生!
我面红耳赤地低着头,恨不得把后来会议上的每句话都吃到肚子里。
不过,从那次会议之后他再也没有点过我的名。毓秀兼任的生活秘书的职责,慢慢转移到了我这里。我离他越来越近,给他炖虫草血燕,负责打理他出席各种场合的着装。开始这些我都不怎么懂,便去问毓秀。毓秀说,也没什么忌讳,他这个人,你准备什么他穿什么。可事实上不是这样,他是个骨子里非常讲究的人,而这些讲究,却是他不声不响一点一滴地灌输给我的。他非常有耐心,也很随意,平时和气得像个好脾气的父亲一样。好在我不笨,南方女孩的灵秀和天生打理家务的本领,让我很快我就掌握了他的习惯和偏好。我能让他满意,我肯定不是个旁听生。
搬到董事长的豪宅住是他提出来的。这要回头说一说我来上班后公司为我准备的两室一厅的公寓房。一上班就有自己单独的房子,是非常令我喜出望外的,七十多平,要是搁北京,简直是一步登天了。但是走进房间,多少还是有点失望。房子是十几年前公司刚成立时建的职工宿舍,住过多少人已经无从考究了。卧室的墙壁和那张破旧的床垫上印满了可疑的污痕,卫生间的马桶浪费我一个下午的时间,用了一桶去污剂都无济于事。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只有公共厕所才有的那种馊味儿,一间房屋,经历过多少主人人就会留下多少种气味,无可消弭。
开始我怀疑这味道是我从学校的宿舍里带来的,我受够了这种气味。没有任何一所大学的宿舍里没有那种尿骚味儿。有人说,在大学的厕所里蹲一次,你就不是原来的自己了。为什么没有人说只要进到大学生宿舍里,就等于进到大学的厕所里呢?我曾经想过,这种味道是不是北方特有的?
若不是后来频繁进出董事长的豪宅,我也许对自己认真清扫粉刷后的小家会基本满意。尽管一切都还陌生,但我有了自己的家,它让我有了一种职场女性独立的尊贵感,让我对未来的新生活野心勃勃。
那次是因为工作需要,下班之后毓秀带着我去董事长家。他家坐落在公司总部大楼东面,是一个独立的大院子,里面有三四栋建筑,经过好几道门岗才走进大院里面的一个小院子,金玉玺住在这里。我们进去的时候他自己正独自面对一桌子饭菜吃饭,他一个人。看见我们进来,他点着餐桌上丰盛的食物说,你们就在这吃吧!说完他便自顾自地吃起来。从那时我才知道,他一天要吃五六顿饭,眼前的餐桌上摆满了精美的食物,有蒸得碎玉样的白米饭,有鸭汤和嫩绿的小青菜,竟然还有两道让人看见就流口水的川菜。他有从四川请来的专业厨师。
毓秀摆摆手让我坐下。她也靠着我坐下来,虽然扎着吃饭的架势,可是一口饭都没吃,只喝了两口汤,说有事要先走了。我左顾右盼看着他们两个,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也跟着站起来走。董事长眼皮都没抬,用筷子指指菜,说,吃呀!我赶紧低下头继续扒自己碗里的饭。
饭后,董事长说,从明天起,你就搬到这里来住。看我有点惊讶,他又补充说,在这个院子里,还住着十来个工作人员,你先跟他们住在一起。
第二天我就搬到了金董事长的大院子里,住在管理人员宿舍楼的二层楼上,自己独占一层楼。也真是奇了怪了,三个同学挤在一间研究生宿舍里我都觉得宽绰,而自己住一层楼则觉得拥挤得厉害——可能用拥挤这个词不太贴切,算是压迫吧。每次登到二楼,站在宽大的阳台上,我都有“独上西楼,望断天涯路”那样的凄惶。我上班的时候我跟毓秀说起这事,她只是淡淡地笑笑。看我还在疑惑,便跟我说,你想想,董事长哪次请人吃饭不吃掉一间屋?
小家子里走出来的我,当然还没有学会这种换算方法。
自从我搬进去之后,厂里的人对我的态度好像跟过去不太一样了,那是一种躲避还是恭敬,说不清楚。平时我跟谁都没什么交往,也没有朋友,我来这个地方大半年的时间都没有朋友。能够跟我说上话的,或者能往朋友上靠的,只有毓秀一个。我搬进金玉玺那以后,毓秀对我很客气了,常常以大姐的身份,提醒我一些注意事项,这让我很感激,但又让我隐约感觉到一种受到钳制的压迫。她总是说,在金帝工作,做你应分的事情。份外的事情,既听不见,也看不到,更说不出,否则——她话里有话地看着我——是不太合适的。她还说,我们对企业的忠诚,落到实处就是对董事长的忠诚,“所谓跟群众打成一片,就是跟领导打成一片,领导就是最大的群众!”
慢慢我了解到,毓秀是董事长夫人的闺蜜,是金夫人从小学一直到大学的伙伴,也是金夫人让老公一步步把她安排到眼前的这个职位上的。我觉得他们没看错人,毓秀办事很有分寸,既能够有所作为,又知道适可而止,不卑不亢。在我心里,她是一个成熟完美的女人,我因此而信任她。
有一次,她在办公室主动跟我聊起金玉玺的家事。她告诉我说,董事长挺可怜的,他的夫人和孩子去美国定居已经十多年了,大儿子娶了个美国妞,生了个洋孙子。二儿子也找了个华裔女孩,跑女方家住去了。孩子们都不愿再回到这灰突突的北方小城,妈妈又舍不下三个孩子,特别是最小的女孩,长得像天使般可爱,那可是她的命根子。他们很少回国,董事长一年半载去一次,每次回来,情绪很久都不会恢复。他觉得那边的家人对他过于冷淡,除了夫人,孩子们没人陪他,他想跟孩子们亲近一下都很难。有一次他没有敲门就进了女儿的房间,女儿惊得大叫起来,惹得夫人从中调停大半天。他们已经变成地道的美国人了。夫人知道他不可能放弃自己的事业陪他们到美国生活,企业也是他的命根子。但是让她们放弃美国优渥的生活环境回到国内来也不现实了。因此,他与孩子们的关系也变得相对简单起来,简单得只有汇款账号上的数字和他的签名。
毓秀那天把这事儿说得活色生香的,生怕我听不明白。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跟我说这些,她不是告诉我份外的事情既听不见,也看不到,更说不出吗?
我在照片上很多次看到过董事长夫人,瘦弱白净的面庞像一只瓠瓜,眼睛和鼻子好像是用凿子刻出来的,缺少情绪。但是那张嘴很有个性,嘴唇薄而白,嘴角微微下撇,与上翘的眼角形成呼应,在那个三角区里潜伏着一种不怒自威的淡定。
可是,如果我单独跟董事长在一起久了,毓秀又会提醒我说,他们夫妻感情很好,董事长从来没有招惹过任何女人。任何。她看着我的眼睛别有深意地说。
我不知道她是提醒还是告诫,反正这让我很逆反,而且我应该告诉她,我是因为逆反才有今天的——一个堂堂正正的博士,一个鸡窝里飞出的凤凰。也许我想强调这一点的目的是,我可以借机把后来发生的一切事情的责任全部推给她。
我本善良,但不软弱,也不糊涂。
说实话,我喜欢上了董事长家的食物和宽大的别墅。他一个人住六百平的房子,有佣人和厨子,即使在梦里,我也不敢走入这样的世界。从内心来说,我渴望过上一种体面的日子,在学校里我就不忌讳和有钱的同学谈钱。我是经济学博士,既知道有钱意味着是什么,也知道没钱意味着什么都不是。若不是为钱,我又如何愿意来到这个乏味的北方小城?
我的宿舍在工业区最西边。搬过去那天我找了门岗的自行车,回去把必需的用品带过来,其他东西都没动。我骑着自行车穿过工业城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第一次觉得这个人工新城跟我发生了某种关系。至于什么样的关系倒没有深想,有点兴奋,也有点忐忑不安。
在自己家里,董事长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对什么都听之任之。他对待下面的人宽容仁厚,也看得出来他们对他都忠心耿耿。本来我想跟其他人一起吃饭,可是他不同意,说我们吃饭的时候还要工作。这也是真的,他常常把工作带到饭桌上,面前放着四五部手机。有一次,他给我讲起新加坡分公司的一个经理,说他曾经有一年的时间,每天只睡一个小时,白天办理亚洲的业务,晚上办理美洲的,完全靠浓咖啡支撑着,一年喝掉一百多斤咖啡。就为了他们,我也不能偷懒啊!我确实没见他偷过懒,他工作的认真和刻苦,外人是无法想象的。他看材料、打电话,要到很晚才睡。早上天不亮就起来,绕着工业城的核心区步行一圈,风雨无阻。记得有一次,那已经是我们好了之后很久了,他在接见意大利圣菲特公司的董事长时,叹着气说了一句非常意味深长的话,他说:我们两个都是病人,老病人。看着老圣菲特一脸的迷惑,他用指头点着自己的头继续说,而且是不治之症——工作病。对方听完哈哈大笑——老圣菲特已经七十多岁了,掌管着有几百年历史且在全世界也是鼎鼎有名的家族企业。他穿着看起来比他的年龄还要老的旧皮鞋和在自由市场上淘来的T恤,每顿饭只吃白面包夹生黄瓜番茄片,喝瓶装的“依云”,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除了敬业,金玉玺还吝啬得厉害,每次挤的牙膏跟黄豆粒似的,一卷卫生纸能用半个月。可是他为什么要住这么大的房子、吃这么排场的东西呢?很多我认为不该奢侈的场合他都花钱如流水,钱撒出去连响声都听不见。
吃东西是我的工作,不吃那么多怎么知道什么好吃?有一次我问他的时候他跟我这样说,住,也是公司的排场。公司的排场既是面子,也是里子。是吧博士?
我咀嚼着这句话,很久才想透里面的道理。
每次吃饭我都坐他对面。开始还很拘谨,时间长了也就放松了。家里的水果他几乎动也不动一下,他是个典型的北方男人,喜面食,不吃水果不喝茶。我想尽一切办法把他的胃口调动起来,我把果肉血红的柚子切开,剥成一瓣一瓣的,把山竹从壳里挑出来,把苹果去皮切成小块,放到电脑或者电视机前。有一次,他在电脑前,喊我过去帮他翻译一封英文信件。我刚刚走过去,他暗示我拿一块水果给他吃。我紧张得出了一身汗,看他若无其事的样子,只好插起一块芒果片送到他嘴里。他的嘴唇宽大而温热,是一张动物的嘴——我突然想到他跟我打电话那天我纷乱的想象。这一刻我的思想也走了很远,心里很乱,尽是乱七八糟一闪即逝的东西。我甚至想,这张嘴唇跟他夫人那张薄白的嘴唇吻在一起,会是什么滋味儿?
看到我狼吞虎咽地吃饭样子,他就会会心地笑起来。我就故意吃得很香,还带出很大的响声,这常常让他忍俊不禁。他说,人啊,吃饭就得像个人样!每次到欧洲去,看他们撮着嘴吃饭,觉得简直是糟蹋了上帝给的这么好的食物。还夸奖说,只要世界上有我这么贪吃的人,他就失不了业。
饭后他习惯喝一杯红酒。据说他过去滴酒不沾,喝红酒是夫人特意安排的,说是对心脑血管有好处,他遵嘱执行,然后就形成了习惯。我说,每天吃几枚干果和新鲜水果,红酒才能发挥作用。他听了笑呵呵的,也遵嘱执行。
有一次因为讨论一个合同,我们工作到很晚。回家吃饭的时候他让把饭菜放在他的卧室里。其实卧室比客厅还大,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来,以为是进入了一个沙特王储的起居室。饭间他非要让我陪他喝一杯,其实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事儿。父亲最失意的时候,常常自己在家里酿酒喝,我们家里到处都是酒缸,光闻那个味儿就把我的酒量熏大了。我主动跟他碰杯,几杯下来,他喝得脸红红的,说起话来舌头都大了,笑起来像个孩子。我提醒他说,明天要出席一个重要活动,省市领导都要参加。他只管一杯一杯接着喝,我又提醒他一次,他说,什么领导,去他的!然后又开了一瓶。男人说“去他的”的时候,往往会放纵自己。果然,我过去夺酒瓶,他突然用另一只手紧紧地攥住我的手。我一下失去重心,猛地趴在了他的肩上。我非常紧张,挣扎着想站起来,但他用胳膊箍住了我。
我在他急切的抚摸里失去控制,说实在渴望他的怀抱不是一天半天了。那天就是那样,我们自然而然地滚到床上去了。对于我来说,那不是床,而是一艘大船,身下厚厚的拉毛床毯像是波涛汹涌的海洋,我要在这样的海洋里眩晕。去他的!去他妈的!我的心狂野地悸动着,想象着人的疯狂所能达到的极限。我猜想,这将是一次真正的生活——与过去那些偶尔疯一次,偶尔喝点酒哭一哭的生活相比的话——可是,说真的,我有点失望,他做爱时的表现和他所表达的那种热切大相径庭,有点像香港朋友送我的礼物,一个偌大的包装盒,揭开一层还有一层,到最后里面只是一只小饰品。
他一句调情的话都没有,甚至不会亲吻,他那温厚而湿润的嘴唇掠过我的头发扭到了一边,到底没有吻我一下。事情很快就结束了,潮水迅速退去,给上岸的人带来无尽的尴尬。可从他的眼睛里,我什么都看不到,既没有满意,也没有不满。我想,即使是忧伤或者失望都能让我踏实一些,可是没有,有的只是平静或者平淡。那种平静跟性怎么都不能挂起钩来。这样也好,在我们的亲密里掺入某种疏离也许是一种稳定的力量。或者是,他不是不爱,只是不会爱,他放不下架子吧!我寻找着各种合适的理由安慰自己。如果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那么,该发生的就没有理由不发生。
的确,这是一次有分寸的偷情,我确定。他并没有进入灵魂的欢愉,但缺憾却不仅仅局限于此。他是想试一试他的能力还是想试探一下我的意图呢?这是我最不愿意要的结果,我不想成为他待开拓的市场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他曾经和妻子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地做爱吗?关了灯,我试图把头挤进他的怀抱,而他几乎动都不动一下,呼吸轻微而克制。我猜想他是不是后悔了,他在心中祈祷他的妻子原谅吗?
实际上,做爱之后我并没有多少思索的时间,很快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虽然他并没说过什么,但我也知道,那个晚上他并不希望我在他的房间里过夜。
性爱渐渐寻常起来,我会主动淘气地纠缠他,我知道,他喜欢我的缠绵,他一次次任由我在他身体上的放纵。是的,他喜欢。
常常,在我们温存之后,我会被头顶上一阵呼噜声弄出了一身冷汗,扭过头看去,发现靠背上卧着一只黑底狸花的大猫,它正举着一只爪子,瞪着一双没有眼睑的大眼盯着我。它尖利的爪尖和磨得粉红色的足掌像一种身份证明,显示着它的尊贵和霸道。
它叫花花,在我没进来之前,它和金玉玺共同拥有这间屋子。金玉玺每天都柔声地招呼它,轻轻地逗弄它几下。除此之外,它几乎用剩下的全部时间盯着屋子里的一切。那是金玉玺妻子的猫,不好带去美国,也许是她故意留下它,她把她的某一部分寄居在它的身体里。它常常在我们做爱的时候悄悄躲在屋子的某一处,用金玉玺妻子的目光盯着我们,身上的毛随着我们做爱的节奏支楞着。
我说,那只猫——
金玉玺的表情会打断我的话,他不喜欢我讨论有关他妻子的一切,除非他主动提起她。他说起他的妻子,语气就像呼唤那只猫,不知道是逗弄、哀怨还是撒娇。
有一次我跟他提起她,他半天没说话,直到夜里我们要温存了,他才说:你老是问她干嘛?这问题把我难住了,这是个问题吗?而且我也没有老是问她啊!没什么,不过是随便问问。我故作轻松地说,其实被他的态度弄得很烦。
你拥有的是今天,没有什么值得你老是挂在嘴上?他轻描淡写地说。可这句话,把我深深地感动了,那天晚上我们做爱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疯子,我把他也弄疯了。
就着这股热乎劲儿,我把他老婆斜倚在对面墙角的一帧巨幅照片趁他不在家时挪动了一下位置,让她那扁平的脸朝向门外,再也看不到床上的我们。然后把我过塑的一张小照嵌在床头靠背的空档里。他回来看到这些小把戏,苦笑着摇了摇头,也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我不想把我们的做爱弄成一个公共事件,哪怕是心理上的。估计他也一样。
那时候我还不明白,生活中的滑稽或者悲哀,不是因某人某事而起,仅仅是因为它本身。它本身既滑稽,又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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