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阐述了睡眠及其相关疾病的临床分类、定义、临床诊断标准、基本临床特征、病理生理亚型、流行病学和遗传学特点以及客观诊断方法与鉴别诊断要点,并对疾病认识与理解中存在的问题和展望给予了科学的提示。
第1章 失眠
一、慢性失眠障碍
二、短期失眠障碍
三、其他失眠障碍
孤立症状和正常变异
一、卧床时间过多
二、短睡眠者
第2章 睡眠相关呼吸障碍
第一节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一、成人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二、儿童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第二节 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一、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伴陈-施呼吸
二、内科疾病所致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不伴陈-施呼吸
三、高海拔周期性呼吸所致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
四、药物或物质导致的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
五、原发性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
六、婴儿原发性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
七、早产儿原发性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
八、治疗后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
第三节 睡眠相关肺泡低通气障碍
一、肥胖低通气综合征
二、先天性中枢性肺泡低通气综合征
三、迟发性中枢性肺泡低通气伴下丘脑功能障碍
四、特发性中枢性肺泡低通气
五、药物或物质导致的睡眠相关肺泡低通气
六、内科疾病导致的睡眠相关肺泡低通气
第四节 睡眠相关低氧血症
第五节 孤立症状和正常变异
一、鼾症
二、夜间呻吟
第3章 中枢嗜睡性疾病
一、1型发作性睡病
二、2型发作性睡病
三、特发性过度睡眠
四、克莱恩-莱文(Kleine-Levin)综合征
五、疾病引起的过度睡眠
六、药物或物质引起的过度睡眠
七、精神疾病相关的过度睡眠
八、睡眠不足综合征
孤立症状和正常变异
长睡眠者
第4章 睡眠-清醒昼夜节律障碍
一、睡眠-清醒时相延迟障碍
二、睡眠-清醒时相前移障碍
三、无规律型睡眠-清醒节律紊乱
四、非24小时睡眠-清醒节律障碍
五、倒班工作障碍
六、时差障碍
七、未分类的睡眠-清醒昼夜节律障碍
第5章 异态睡眠
第一节 NREM相关异态睡眠
一、觉醒障碍(发生在NREM睡眠期)
二、意识模糊性觉醒
三、睡行
四、睡惊
五、睡眠相关进食障碍
第二节 REM相关异态睡眠
一、REM睡眠行为异常
二、复发孤立性睡眠瘫痪
三、梦魇症
第三节 其他异态睡眠
一、爆炸头综合征
二、睡眠相关幻觉
三、睡眠遗尿
四、内科疾病导致的异态睡眠
五、药物或物质导致的异态睡眠
六、未分类的异态睡眠
第四节 孤立症状和正常变异
睡眠呓语
第6章 睡眠相关运动障碍
一、不宁腿综合征
二、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
三、睡眠相关腿部肌肉痉挛
四、睡眠相关磨牙症
五、睡眠相关节律性运动障碍
六、良性婴儿睡眠肌阵挛
七、睡眠起始脊髓固有束肌阵挛
八、疾病引起的睡眠相关运动障碍
九、药物或物质引起的睡眠相关运动障碍
十、未分类的睡眠相关运动障碍
孤立症状和正常变异
一、多发片段肌阵挛
二、睡前足震颤和交替性腿部肌肉活动
三、睡眠惊跳
第7章 其他睡眠障碍
附录 睡眠相关的内科和神经科疾病
一、致死性家族性失眠
二、睡眠相关性癫痫
三、睡眠相关性头痛
四、睡眠相关性喉痉挛
五、睡眠相关性胃食管反流
六、睡眠相关性心肌缺血
术语表
中英文名词对照索引
《睡眠障碍国际分类(第3版)》:
现代社会中,为保障健康幸福和正常的功能状态,人们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昏昏欲睡容易导致在许多方面出现严重的行为能力下降,并可能危及家庭和职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本章描述的是在无夜间睡眠受扰或昼夜节律紊乱的前提下,以白天嗜睡为主诉的一类疾病。如果并存其他的睡眠障碍,必须经充分治疗后才可以确定是否为此类疾病。本章的疾病分类中,嗜睡(hypersomnolence)通常是指过度困倦欲睡的症状,而过度睡眠(hypersomnia)是指具体疾病,如特发性过度睡眠(idiopathic hypersomnia)。
白天嗜睡(Daytime sleepiness)定义为白天主要清醒时段不能保持清醒和警觉,出现难以克制的困倦欲睡或非预期地进入瞌睡和睡眠状态。嗜睡(sleepiness)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在久坐、无聊、枯燥、单调而无须主动参与的情景下更容易出现。一些患者入睡之前可以意识到睡意增加,而另一些患者在不知不觉中或毫无前驱症状而突然入睡,即睡眠发作(sleep attacks)。这组患者有时可因嗜睡而出现机动车事故。嗜睡表现形式各异,一些每日总睡眠量明显增多,但并没有真正精神体力恢复的感觉;另一些则表现为小睡后可以暂时缓解症状,但之后很快重现。低龄儿童可能表现为夜间睡眠时间过长或先前已消失的白天小睡(daytime napping)又重新出现。儿童可能出现注意力涣散、情绪不稳定、行为多动或学习成绩不佳等似乎与嗜睡不一致的表现。大多数情况下,过度嗜睡(excesslve sleepiness)是一个慢性症状,必须出现至少3个月才能考虑诊断。白天嗜睡的严重程度可以使用主观评价如艾泼沃斯嗜睡量表(Epworth Sleepiness Scale,ESS)和客观检查多次睡眠潜伏时间试验(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MSLT)来量化。这些检查方法并非总是彼此相关,必须充分结合临床判断综合考虑。临床应用中,MSLT对睡眠剥夺和昼夜节律的变化十分敏感。习惯于整夜清醒而白天睡眠的人,MSLT不能作为确定诊断的试验。尚不能确定上午8点至下午6点以外时间进行的MSLT中睡眠潜伏时间的正常和异常范围。无6岁以下儿童MSLT的正常值。
MSLT测定的是安静环境中入睡的生理倾向。在诊断中枢嗜睡性疾病(central disorders of hypersomnolence)的过程中,应按照美国睡眠医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Sleep Medicine,AASM)实践参数中的标准流程来进行MSLT。值得注意的是,患者在进行MSLT的前一周,特别是检查前夜尽可能保证充足睡眠。对于一些睡眠时相延迟综合征的患者,可能需要推迟唤醒时间及随后MSLT的开始时间。强烈建议通过睡眠日志(sleeplog)和体动记录仪(actigraphy)(如果可能)来证实MSLT前1-2周内的睡眠是否充足。通常认为,MSLT平均睡眠潜伏时间小于5分钟提示嗜睡,而超过10分钟则认为警觉性正常。在本章中,将MSLT平均睡眠潜伏时间小于8分钟定义为具有诊断意义的嗜睡。此值是诊断发作性睡病的最佳截点,大约90%发作性睡病患者的睡眠潜伏时间低于这个数值。MSLT中出现的多次睡眠起始快速眼球运动期(sleep onset rapid eye movement periods,SOREMP)比平均睡眠潜伏时间小于或等于8分钟对于诊断发作性睡病更具特异性,尽管SOREMP也可能出现在睡眠不足、昼夜节律紊乱(包括睡眠时相延迟或倒班工作障碍)、睡眠呼吸障碍人群中,或偶尔在正常人中出现。应当结合患者病史和白天嗜睡主诉,充分理解MSLT的结果。
清醒维持试验(Maintenance of Wakefulness Test)是测定受试者在昏暗、安静环境中保持清醒能力的试验,经常用于评估治疗反应,而不应用于诊断。
连续24小时睡眠监测或至少1周的体动记录仪记录有助于诊断某些特发性过度睡眠。所有被诊断为嗜睡(hypersomnolence)的病例,都应进行其他睡眠障碍、内科和精神疾病、物质和药物使用情况的回顾和评价。
本版《睡眠障碍国际分类》对某些中枢嗜睡性疾病的命名进行了修改。特别是发作性睡病,原为伴猝倒的发作性睡病和无猝倒的发作性睡病,现更改为1型发作性睡病和2型发作性睡病。此改变是根据下丘脑分泌素(hypocretin)即食欲素(orexin)缺乏是确定此病分类最精准的基本标志这一理念。由于一些无猝倒的发作性睡病患者的脑脊液(CSF)下丘脑分泌素.1也呈低水平,此时使用“伴猝倒发作性睡病”或“发作性睡病.猝倒型”显然并不合适。此修改并非隐含有无猝倒在临床上并不重要,也不意味着必须进行CSF下丘脑分泌素.1的检测。此外,取消特发性过度睡眠(idiopathic hypersomnia)亚型分类的具体原因将在相应章节讨论。以Kleine-Levin综合征替代此前的复发性过度睡眠(recurrent hypersomnia)是因为资料显示二者属于同一疾病,并且缺乏其中一个疾病属于另一个疾病某个亚型的确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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