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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
《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讲述了一段与科学结缘的浪漫故事,一本展现了化学之美的童年回忆录。出生于医学世家的少年萨克斯受到钨舅舅的影响和鼓励,狂热地喜欢上了化学,沉浸在各式各样魔术般的化学实验中。在他的笔下,金属、原子、冷光、力线、放射线、元素周期表等这些原本只存在于教科书中的名词,似乎都被赋予了生命,陪伴了作者在二战阴霾笼罩下的童年。萨克斯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过,激情澎湃的描写将科学知识与心灵成长无缝结合,令人叹为观止。
作者奥利弗·萨克斯被书评家赞为20世纪难得一见的“神经学专家”,也被《纽约时报》誉为“医学桂冠诗人”。他的这一系列“探索者”读本在欧美畅销近30年,不断再版,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是风靡欧美的经典认知读物。
《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2001年被《纽约时报》评为年度好书,重印达15次。J.K.罗琳、理查德·道金斯敬意推荐。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教授蔡曙山、果壳网创始人姬十三精彩解读并撰写推荐序。 萨克斯对自己童年经历及以家庭充满热情的回忆,让我们得以窥探这位大师丰富与创新的思维是怎样形成的。萨克斯说:“我们用眼睛看世界,也用大脑看世界。用大脑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想象。我们熟悉自己的想象模式,思维方式,它决定我们的行为,并将伴随一生。”认识世界的第一步就是认识自己,我们终其一生都走在探索自己与外部世界的道路上。 在萨克斯的笔下,科学拥有点石成金的魔力,金属、原子、冷光、力线、放射线、元素周期表等这些原本只存在于教科书中的名词,似乎都被赋予了生命,生动有趣充满吸引力,展现了化学之美。
推荐序1
因为写这篇序的缘故,仔细阅读了奥利弗·萨克斯的生平,发现其实我早就与他有些联系。萨克斯的研究理念,可以说师承俄国神经科学家卢瑞亚(A. R.Luria),而这位前辈,曾经因为在大脑皮层功能研究领域的探索性研究,被我的博士论文多次引用。 五六十年前,关于神经系统可塑性的研究,还远没有现在这么深入,大脑内“神经线路” 的联系,一旦固定还能否改变,还没有一个笃定的结论。卢瑞亚和萨克斯认定大脑有“卓越的可塑性、惊人的适应能力”,而且这些“不仅仅是在神经或感知障碍的这种特殊(而且经常是令人绝望的)环境下才会出现”,他们主张不单单要面对来问诊的病人,更要看到处在日常生活环境中的病人。这些见地,在当时的情境下,可谓先锋。 萨克斯和卢瑞亚的交情,始于1974年前后的一段通信。那年萨克斯在挪威的一个边远山区,遭遇了一头愤怒的公牛,情急之下他急转逃生,一脚踩空,左腿肌腱断裂,神经损伤,造成了严重的残疾。 他慢慢发现这条腿仿佛不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奇异的遭遇让他以一个病人的视角审视自己的身体和心理。他将之称为“医学的机缘”。正是因为这个机缘,他和卢瑞亚讨论起人体的整体机能,关于个体和环境的联系。卢瑞亚鼓励说“你正在揭示一个全新的领域”,这样的信件给了他极大的支持。 萨克斯的这段遭遇,后来被写成《单腿站立》一书,于1984 年出版。事实上,从1973 年起,他就开始以亲身的医患经历,写作了一系列的“医疗轶事”,《觉醒》、《错把妻子当帽子》,这些都成为世界范围的畅销书。他将病患案例文学化,将虚构与真实融为一体,饱含同情,着力描写患者的各种身心体验,给读者打开一道通往奇异世界之门。这一系列的书,获得了极大成功,被翻译成多国语言。萨克斯因癌症于2015 年8 月30 日在纽约去世,享年82 岁。他生前就职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为顶尖医生的同时,也成为了著名的畅销 书作家,被称为“脑神经文学家”,被《纽约时报》誉为“医学桂冠诗人”。 萨克斯的书中描写了很多例“病感失认症”,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话题。由于中风或其他原因,病人可能无法辨认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甚至觉得那是别人的。他们会在火车上指着自己的手对邻座说:“对不起,先生,您把手放在我的膝盖上了。”即便被旁人提醒,这些可怜的病人都很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身体的错误感知,有时会发展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记得英国《卫报》曾有个记者写到自己的遭遇,他有天早晨起来,感觉“自己跟电视机遥控器一样高”,“脚陷进了地毯里”。此后,他时不时被猛然抛进童话世界:手指变得有半里长,走到街上,路旁的车看起来像威尔士矮脚狗那么大。有时办公的时候,身体突然缩小,椅子变得好大,感觉自己就好像走进了仙境的爱丽丝。还记得阿兰·德波顿描写过一个家伙,他把自己当做一个煎蛋,始终不敢坐在椅子上,后来有个朋友出了个招,在椅子上放了块面包。如此,他始终肯把自己像三明治一样放在椅子上了。 萨克斯将神经病学的理论和案例深入浅出地写进书里,既轻盈又沉厚。本来,神经病患,在普通人看来是一类与自己很少发生关联的遥远而陌生的群体。萨克斯以客观平等的态度看待他们,与他们交流,在书中展现了他们的心灵世界。那是另外一个伟大而奇异的境界。每一个患者,其实都有自己独特的、值得尊重的人格世界,有着我们未必能够达到的宁静和辽远,甚至是通透。 每一本萨克斯医生的书都可当做非常精彩的医学传奇集。《错把妻子当帽子》展现了24 个脑神经失序的患者,这本书大多数讲述的是“白痴天才(或称白痴学者)”的事迹。这些故事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告诉我们,“病”这种东西,未必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缺陷、不适与疾病,会产生出另一些发展、进化与生命的形态,激发出我们远不能预料的创造力。普通读者能通过阅读这些故事感受到人类心智活动的繁复和奇妙,更能以新的眼光重新发现日常与人生。《火星上的人类学家》描写的则是另一种“变形记”。书名同题文写的则是一位自闭症患者、杰出的动物行为科学家坦普·葛兰汀。一方面,她有韧性、真诚、坦率、非常敏锐,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病症带来的情感缺陷,使得她在感知情绪时会有障碍,在社交中常感困惑。文中也提到阿斯伯格综合征——因为一部动画电影《玛丽与麦克斯》而让影迷们熟知的病症。阿斯伯格综合征和自闭症的关系,学界尚不是很清楚,两者有类似的症状,例如人际交往障碍、刻板、重复的兴趣、自我中心、然而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不易被发现,他们在外在表现上很难与正常人区分开。影片中的麦克斯就是一个44 岁的肥胖古怪的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不擅长交际却又渴望温情。我们自认为是正常的地球人,将这些病人视为“火星人”,其实我们又何尝不被他们当做是“外星人”呢?又何尝不处处表现出怪异的举动呢?这正是萨克斯想告诉读者的。 萨克斯的“小说”谈的不仅仅是猎奇的故事,他探讨的是人性的无限可能性,人与人之间微妙的超越我们现有认知的关系,他希望“火星人”与地球人相互了解,相互表达。这正是萨克斯的文字的珍贵之处,也是中信出版社这套书的珍贵之处。 姬十三(神经生物学博士,果壳网创始人) 推荐序2 20世纪人类上天入地。人类到太空行走并登上月球;携带人类信息的飞船飞出太阳系和银河系并正飞向宇宙深处;“蛟龙号”潜入最深的海底……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是人类思维和认知的结果。但如果要问,人类是如何进行思维和认知的,或者说,人类的大脑是如何对信息进行加工,并指导我们的行为?这个问题可比上天入地要复杂得多!对这个问题的追究,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诞生了一门全新的学科——认知科学。 认知科学是探索和研究认知现象和规律的交叉综合学科,由神经科学、心理学、语言学、哲学、计算机科学和人类学构成,其科学目标是探索并最终揭开人类心智的奥秘。 英国出生的美国神经科学家、科普作家奥利弗·萨克斯的一系列与神经科学有关的科普读物、游记、回忆录式的非虚构作品,以及有自传性质的著作,包括奥利弗·萨克斯这套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 “探索者”系列丛书,其实也是引人入胜的认知科学读物,因为他所讲的故事,都是与神经认知和心理认知有关的经典案例。与大多数的科普作品一样,萨克斯讲故事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只负责记录和描述现象和事件,提出问题,但不提供问题的解决方案:作为一位科学大师和聪明的科普作家,他更愿意把思考的空间留给读者。 每一本萨克斯的书都是非常精彩的认知神经科学经典读物。例如,《错把妻子当帽子》一书的第一章,讲述了一位音乐家和歌唱家皮博士的故事。皮博士大脑视觉区长了一个肿瘤,导致他有视觉功能缺陷,他分辨脸孔、景物的能力严重受损,只是辨别事物架构的能力依然存在,当他起身寻找帽子时,伸出手抓住妻子的头,把她的头拿起来戴上。他把自己的妻子当成了帽子!他还会轻拍消防栓或站牌的顶部,把它们当成小孩子的头,在家里他会亲切地跟家具上的雕花把手聊天。当萨克斯对患者进行测试时,他连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手套也不认识,但却能够识别出那是用来装东西的“五个小袋子”。他无时无刻不在唱歌、吃饭、穿衣、洗澡,每件事都化成了歌曲。若不能把每件事变成歌曲,他就做不了任何事。 很多读者恐怕难以理解皮博士的故事,而多半只会把他当成一个行为怪异的病人。但如果你稍微懂得一点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的知识,你就会知道,皮博士其实是一个右脑受到损伤而左脑仍然正常的病人。他能够正常辨别物体的形态并进行逻辑判断——这是左脑的功能;但却不能将这些事物与日常生活的经验联系起来——这是右脑的功能。他为何做每件事都要唱歌?因为音乐和歌唱能够启动他的右脑功能,这样他的受损伤的右脑认知能力会得到某种激活! 虽然萨克斯想把更多的思考空间留给读者,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有答案。例如,在《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一书中,作者讲述了一位彻底成为色盲的画家艾先生的故事。艾先生由于遭遇车祸而受到脑损伤,此后便出现种种怪异的行为。他无法辨认字母和颜色,变成了完全的色盲!对一位画家来说,没有比失去颜色认知能力更悲惨的了!令人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对黑白二色和各种灰度的知觉能力却得到异常的加强!艾先生说,他现在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多变的世界,一个光明与黑暗随着照明亮度波长变动的世界,这和他过去所知的彩色世界形成强烈对比,因为原来的世界比较稳定,也比较持久不变,而他现在的世界却是变化不居的。 这一切以传统的色彩理论来解释的话,是非常困难的。按照牛顿的观念,波长与色彩之间的关系固定不变,从视网膜传送波长信息到大脑的方式为细胞对细胞,而且这使信息更直接地转换成颜色。但如果将神经方面的现象模拟为光线透过三棱镜的分解与重新组合,根本 无法解释真实生活中视觉的错综复杂性。这些研究也许会改变自牛顿以来,物理学家和哲学家关于色彩是客观存在的看法。也许色彩的认知只是人们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主观加工的结果。 萨克斯不仅是一位科学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会讲故事的科普作家。萨克斯的案例通过奇闻异事讲出来,生动有趣。即使是一般的科学爱好者和普通读者,也可以读懂这些书,正如我们能够读懂科学大师霍金介绍相对论的科普作品《时间简史》一样。本书所提供的大量丰富生动的案例,则是神经科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研究的重要素材。 20 世纪人类上天入地,遨游太空。21 世纪人类回到自身,探索自己肩上这几磅重的“宇宙中最复杂的也最不可思议的物体”——人类的大脑。这是一个新的时代,让我们来参与其中吧! 蔡曙山(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授权书.jpg
奥利弗·萨克斯Oliver Sacks (1933,7—2015,8),杰出的神经病学专家、闻名全球的畅销书作家,在医学和文学领域均享有盛誉。毕业于牛津大学皇后学院,哥伦比亚大学临床神经科教授。他是美国艺术和文学学会的会员、纽约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是英国牛津大学、加拿大女王大学、美国乔治敦大学等多所世界级著名学府的荣誉博士,也是古根汉学术奖获得者,还被英国女王授予高级骑士勋章。他常年为《纽约客》、《纽约时报·书评周刊》的专栏供稿,是《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胜作家。因其在文学和科学研究上的杰出贡献,萨克斯荣膺霍桑登奖、乔治·波克奖,以及专门授予科学作家的刘易斯·托马斯奖。
推荐序1
推荐序2 钨舅舅 故园 少小离家 理想的金属 万家灯火 辉锑之地 化学魔术 地狱的气味 出诊 化学的语言 诗人化学家戴维 影像 道尔顿先生的小圆木块 力线 家庭生活 门捷列夫的花园 袖珍分光镜 冷火 妈妈 射线 居里夫人的元素 罐头巷 猛虎出闸 光芒万丈 此情可待成追忆 死灰复燃
钨舅舅
我儿时的回忆有很多和金属有关。在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金属似乎就已经对我施展了魔力。在这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中,金属独树一帜:晶亮、耀眼、清越、光滑、沉甸甸,摸起来冰凉,敲打它时还会发出声音。 我爱黄澄澄、稳重的金。妈妈常拿下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让我放在手里握一会儿,同时告诉我黄金的成色华美,永不褪色。“重重的吧,”她说,“金可是比铅还重。”我知道什么是铅。有一年,我摸过铅管工人留下来的铅管,沉甸甸的、软软的。妈妈说,金的质地也很柔软,必须与其他金属熔合才会变得坚硬。 铜也是,加了锡就成了青铜。啊,青铜,一听到这个词,耳际仿佛听到嘹亮的号角声。战场上,勇敢的战士以青铜武器短兵相接,矛来,盾挡。希腊神话中的勇士阿喀琉斯1就有一面伟大的盾。你也可用铜和锌做成合金。妈妈说,这就成了黄铜。我们家的人——妈妈,哥哥,还有我——都有自己的光明节黄铜烛台(爸爸则是用银的)我知道铜,色泽红润的铜。我们家厨房墙上就有一口大铜锅,每年只拿下来一次。在榅桲和酸苹果成熟的季节,妈妈就用这口大锅将它们以文火慢熬做成果酱。 我知道锌。花园里的鸟水盆就是锌做的,色泽暗沉而且有点蓝蓝的。还有锡。我们常用灰灰的锡箔纸把野餐要吃的三明治包起来。妈妈让我听过锡或锌弯曲时发出的一种特别的“叫声”。她解释说:“这是金属的晶体结构变形产生的现象。”她忘了我才5岁,哪知道她在说什么。我虽然听不懂,但还是听得痴迷,而且意犹未尽。 花园里还有一个庞然大物:铁制割草机。爸爸说,这个大家伙重达200多千克。我们这些孩子怎么推也推不动。不过,爸爸是大力士,抬得起来。这个大家伙身上总有点锈。关于这点,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铁锈掉了,会留下小小的凹洞和疤痕,因此,整部机器会不会有完全腐蚀、瓦解的一天,最后变成一堆红色的锈和碎片?真是可怕。我心目中的金属必须永远是稳固的,就像金,可以熬过所有的失落和时间的摧残。 有时候,我会撒娇,要妈妈拿下她的婚戒给我看看上面镶的钻石。我从来没看过这么璀璨夺目、光芒四射的东西,放出的光好像要比吸收的多。妈妈还给我看用钻石割玻璃。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她也曾叫我把钻石贴着嘴唇。感觉好凉!令人震颤、奇异的冰凉。金属的触感是凉凉的,钻石却是冰冷的。妈妈说,这是因为钻石的热传导性极佳,胜过所有的金属。贴近嘴唇时,会吸走我们的体热。这种感觉让我毕生难忘。有一次,她还让我见识用钻石切冰块的神奇,就像切奶油似的。那是因为钻石吸收了我们手中的热,然后传到冰块导致的。妈妈说,钻石是碳原子经过一番特殊排列而成。这碳就像我们冬天在每一个房间烧的炭。我大惑不解——那乌漆抹黑、松脆的煤炭怎么可能和她戒指上那坚硬、透明的宝石相提并论呢? 我喜爱光,特别是礼拜五夜里安息日的烛光3。妈妈一边点亮蜡烛,一边低声念着祷词。蜡烛点亮之后,就不可以触摸。大人告诉我,这些蜡烛是神圣的,烛火也是,不可胡来。烛火中心有锥状的蓝色火焰。我看得目瞪口呆——怎么会是蓝的?家里生火的时候,我总是紧盯着火焰的中央,看火焰从黯淡的红转为橘,再变成黄,然后用风箱努力送风,让火光几近白炽。我很好奇,如果够热,会不会冒出蓝色火焰,呈现“火蓝”? 太阳和星辰的燃烧是否也是这样?何以永不熄灭?它们是由什么物质构成的呢?我得知地心是一个巨大的铁球时,觉得很安心。这样实在的东西,的确是我们可以倚靠的。有人告诉我,我们与日月星辰的构成元素相同。真美!我身上的原子也许过去曾出现在遥远的星球上。但我也有点恐惧。我担心我身上的原子只是借来的,随时都有可能飞逝,就像在浴室里洒出来的痱子粉。 我是个爱问问题的孩子,老是缠着爸妈问为什么。东西的颜色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妈妈用挂在炉子上方的白金环就可以点燃瓦斯炉?茶水中的糖经过一番搅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水在沸腾的时候会冒出泡泡?(我最爱在炉边看烧开水,看水在大滚冒泡之前那“热得发抖”的样子。) 妈妈还会其他像魔术一样的表演。她有一串项链,是由一颗颗晶亮、黄色的琥珀串成的。这些琥珀经她摩擦之后,竟会把桌子上的纸屑吸上来。有时,她会把这些带有静电的琥珀放在我的耳边。我听到啪的一声,像被电了一下。 我有三个哥哥。大哥马可(Marcus)比我大10岁,二哥大卫(David)比我大9岁,他们俩都对磁铁着迷,也很爱做磁铁实验给我看。他们在纸上洒了铁屑,在纸的下方拿着磁铁吸引铁屑。由磁极发散出去的线条图案总让我百看不厌。马可向我解释:“这就是磁力线。”但我还是不懂。 我的晶体管收音机是三哥迈可(Michael)送我的。我爱在床上玩这部收音机,调整上面的细电线,调啊调啊,终于听到一个清晰的电台。我们家到处是夜光时钟,因为亚柏(Abe)舅舅正是最早发明夜光漆的人。晶体管收音机也好,夜光时钟也好,都是我的“入幕之宾”。晚上,我常躲在床单底下,看这些东西在我私人的秘密苍穹中发散出有灵异色彩的绿光。 琥珀啦,磁铁啦,晶体管收音机和时钟的指针,这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好像通过隐形的光和力量告诉我们:在我们熟悉的、五光十色的世界之下,隐藏着一个黑暗世界,一个充满神秘法则与现象的世界。 碰到保险丝断了的时候,爸爸就会爬得高高的,查看高挂在厨房墙上的陶瓷保险丝盒,找到熔成一团的保险丝,换上新的。保险丝是一条有点奇怪、软软的金属线做的。难以想象金属也会熔化。制作保险丝的材料真的和制作割草机或罐头盒的材料一样吗? 爸爸告诉我,保险丝是一种特别的合金做的。这种合金熔合了锡、铅,还有其他金属。这些金属的熔点都相当低,但是这种合金的熔点更低。我很好奇,怎么会这样?熔点这么低的秘密何在? 至于电流,我想知道电是怎么“流”的?是不是一种流体,像是也会传导的热?为何电流可以在金属中流动,在瓷器里就不行?我希望有人能为我解开这些疑惑。 我的问题实在是没完没了,不管对什么都有疑问。然而,这许许多多的问题似乎都绕着我最爱的金属打转。金属为什么会亮晶晶的?为什么那么光滑?为什么凉凉的?为什么那么硬、那么重?为什么可弯而不可折?为什么会发出响声?为什么两种质地柔软的金属,如锌与铜,或是锡与铜,熔合之后竟然变成坚硬的金属?金的灿烂拜谁所赐?为何永不褪色?妈妈多半很有耐心,好好为我解释。但她也有被我弄烦的时候,于是跟我说:“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些了,如果想要知道更多的话,去问大伟舅舅(Uncle Dave)吧。” 从我记事起,我们都叫他钨舅舅(Uncle Tungsten),因为他专门生产钨丝灯泡。他的工厂叫“钨光”,就在伦敦西南的法灵顿(Farringdon),厂房已经老旧。我常去那儿找他,看他工作。他身穿有翻领的衬衫,袖子卷得高高的。他和工人把黑黑的、沉重的钨粉压挤、锤击、用高热加以熔结,再拉成越来越细的钨丝。钨舅舅手上的缝隙里沾了黑色粉末,任何强力清洁剂都没有办法洗净(也许只有去除手上那层厚厚的表皮才可以,即使如此,恐怕也还不够)。我想,因为工作,30年来和钨朝夕相处,这种厚重的元素已深入他的肺与骨、渗入血管与脏腑,进入他身上的每一个组织。在我心中,这是奇迹,而非诅咒——他的体魄因这有力的元素而更有生气、更强壮,力量与耐力近乎超人。 我去他工厂的时候,他不是亲自带我去看机器,就是请工头为我介绍。工头是个矮矮的、肌肉发达的男人,那大力水手般壮硕的前臂让人清楚地感受到做钨丝的好处。那精巧的机器更是我百看不厌的东西,总是干净、美丽、光洁、油亮。还有那熔炉,零散的粉末就是在此化身为实在、坚硬的金属条,散发出灰色的光泽。 舅舅会通过小小的实验教我有关金属的知识,有时是我去工厂找他的时候,有时则是他来我家的时候。我知道水银,这种奇特的液状金属,出奇地重和密实。即使是铅都可漂浮在水银之上。舅舅就给我看一颗铅做的子弹浮在一碗水银上。然后,他从口袋掏出一条小小的金属条放到水银碗里,哇,它马上就沉下去了。我看得目瞪口呆。舅舅说,这就是他的金属——钨。 舅舅很爱自己做的钨,这钨密度高、熔点高、化学稳定性强。他爱弄钨,钨线啦、钨粉啦,但更爱笨重坚实的钨条或钨块。他怜爱地抚摸这种东西,用手掂掂斤两(在我眼里,那姿势似乎很温柔)。“奥利弗,你摸摸看,”他丢一块给我,跟我说,“在这世上,没有东西摸起来感觉像熔结后的钨。”他敲敲手中的钨块,发出沉沉的响声。舅舅说:“钨的声音也是独一无二的。”他说的对也好不对也好,我都相信。 妈妈几乎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在1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16),而我又是幺子(我们家有4个孩子),因此我出生的时候,外公几乎100岁了。我从来就没见过他老人家。他1837年生于俄国的一个小小的农村,本名叫作莫德材·弗烈金。少年时,为了躲避哥萨克4军队的征召,他利用一个死人的护照逃离俄国。那年,他才16岁,以马可·蓝道的身份去巴黎,后来又转往法兰克福。他就在此地成婚(新娘一样是16岁)。两年后,也就是在1855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时,全家迁居英国。 外公是个精神与物质并重的人。他做过鞋匠、曾以处理犹太清净肉品为业,做过杂货买卖的生意,但他也是精通希伯来文的学者,爱好玄学,同时也是业余的数学家和发明家。他多才多艺:1888年到1891年期间,他曾发行一份叫作《犹太圭臬》的报纸,以家里的地下室为印刷厂;他对航空这种新的科学玩意儿很感兴趣,曾与莱特兄弟鱼雁往返(我有几个舅舅仍记得莱特兄弟曾在一九零几年来伦敦拜访外公)。舅舅和阿姨告诉我,外公很爱做复杂的算术,沐浴时会做心算。但他最感兴趣的是电灯的发明,如矿工安全灯、马车车灯、街灯。他在19世纪70年代获得了很多电灯发明的专利。 由于外公博学多闻、喜欢自学,对孩子们的教育自是非常热衷,特别是科学教育。他给9个女儿的教育不少于给9个儿子的。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热情所感染,他有7个儿子后来像他一样成为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相形之下,女儿则为人文科学所吸引,如生物学、医学、教育学和社会学。有两个成为学校的创办人、有两个当老师。妈妈一开始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者都爱,不知如何取舍才好。在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就特别喜欢化学(她有个哥哥米克已跻身化学家的行列),但她后来还是选择做解剖学家和外科医生。她对自然科学一直未能忘怀,总是有一种欲望想要去探究事物的根本、寻求解释。因此,尽管我小时候有一千零一个问题,大人也从来不会不耐烦或用独断的答案来打发我,而总是仔细答复我。这些答案虽然常常不是小小的我所能理解的,但还是让我听得着迷。大人也鼓励我发问、追根究底。 我的舅舅和姨妈为数众多(加上爸爸那边几个伯叔、姑姑),堂、表兄弟姐妹的数目总计几乎破百。虽然有些亲戚远在美国、欧陆和南非,家族大抵还是以伦敦为中心,常常同聚一堂。从我记事起,这种家族连枝分叶的感觉一直让我觉得欢喜。因为我们都是犹太人或英国人,打破砂锅问到底、追求科学的精神,已成为我们家族特性的一部分。我是所有堂、表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个,有些在南非的表亲甚至比我大45岁,有些已是卓然有成的科学家或数学家,还有一些跟我差不多大的也爱上了科学:有一个是物理老师,三个在大学就读化学系,还有一个虽然只有15岁,但已展露出数学方面的天赋,未来可望成为伟大的数学家。我不禁想,我们这所有的人都有一点外公的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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