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务(第二版)》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的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国际商务类专业高等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规格为依据,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吸收同类教材的成功经验,在第一版的基础上推出第二版。
模块一 报关基础知识
项目一 报关与报关管理
项目二 报关与外贸管制
模块二 报关程序与操作
项目三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项目四 保税货物报关
项目五 减免税货物报关
项目六 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
项目七 其他特殊货物报关
项目八 进出境物品报关
项目九 进出境快件报关
模块三 报关中其他海关业务
项目十 滞报金减免
项目十一 海关事务担保
项目十二 预归类申请
项目十三 归类、审价的配合
项目十四 报关单修改与撤销
项目十五 税款退还与追补
项目十六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项目十七 海关行政裁定
项目十八 海关行政复议及诉讼
参考文献
《报关实务(第二版)》:
(3)中国籍旅客出境物品
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除国家限制出境物品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准予放行。
中国籍居民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出境时主动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验凭本次出境的申报单证放行。
2.3.2外国籍旅客行李物品的限值、限量和免税规定
外国籍旅客指除中国籍旅客以外的所有旅客,包括无国籍人。对象范围有应聘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和实习生,来华访问、洽谈贸易、旅游和从事科技、文化交流、展览、培训等活动的外籍人员以及外国企业、新闻、贸易等常驻机构的常驻人员。
常驻人员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①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人员;③外国专家:指持外籍护照,应聘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的国外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应聘人员。
海关对外国籍旅客行李物品的管理主要按其在华居留时间长短区别不同的规定。根据其居留时间将其区分为外围籍长期旅客和外国籍短期旅客两类。长期旅客,一般是指获准进境连续居留时间在1年以上的旅客(持有我公安部门签发的长期居留证件),如外商常驻人员;短期旅客,是指获准进境暂时居留不超过1年时间的旅客,如外国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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