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唐代律法体系的历史渊源、唐代主要律法形式、唐代律法体系的核心制度、唐代律法的实施与监督、唐代律法体系的国际影响几个部分,对唐代律法体系的结构框架、具体形式、核心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揭示了唐代律法体系在律法、音乐、诗歌等领域的重要作用,为现代律法发展、音乐研究与文化理解提供了借鉴,具有较高文化出版价值。
本书就“法理”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做了较为深入的学理性探讨,对法官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各类案件尤其是疑难案件提供了新视角新路径。在司法裁判智能化的背景下,作者主张以法理型解释捍卫人的主体性地位。
本书是有关现代法理学传统理论和前沿进展的导论性著作。聚焦于法律概念和司法裁判,本书探讨了法律实证主义、自然法、取消主义、现实主义和规则与案例的一般理论有关“法律是什么”“为何遵循法律”以及“法官如何裁判”等问题的阐释。 在评析不同理论观点的基础上,本书试图阐明理论思考的一般方法与建构法律理论的可行路径,既是初学者了解法
本书为19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亚瑟恩格曼于1889年至1901年完成的三卷本《民事诉讼的历史与体系》的一部分。该著作出版后,立即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被公认为民事诉讼法学的必读之作。本书选择翻译的《罗马民事诉讼》,对罗马从十二铜表法、共和时期到帝政时期的民事诉讼概念起源、法庭组织、开庭程序的演变和历史作了精炼而系统的介绍,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的智慧结晶,彰显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蕴含着超越时空的恒久价值。本书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两个结合”理论,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理论为指导,总结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和合”特征,从政法文化、人法文化、德法文化、法法文化、道法文化五个方面深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髓,探寻蕴含其间的经验智慧
本书分为四章,主要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层面,深入研究法益与构成要件的双向互动关系:一是在立法论层面,实质法益概念发挥对已有犯罪和增设新罪的构成要件的检验功能;二是在解释论层面,形式法益概念发挥指导具体各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功能。同时,构成要件对刑法分则各罪保护法益的确定具有反向解释机能。在某种程度上,确定刑法分则各罪的保护
法理学是法学的主要理论学科,法律教育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法理学通过研究法的现象来探寻法的内在规律,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讨论法律实践和法学中带有根本性、规律性、一般性的问题。本书全面讨论法的一般理论、法律价值理论、法律演进理论、法律运行理论、法律与社会理论,从历史态度、多元视角、全球背景、中国情怀诸方面进行法理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99年的学术集刊,每年出版一卷两辑,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本辑以“司法证明与新证据学的再出发”为主题,包括相关成果4篇,分别为约翰·R.韦尔奇关于重启新证据学的倡导,严林雅在对物诉讼视域下构建的违法所得没收的证明体系,魏桂雨就证券虚假陈述侵权中交易因
本书是一部以知识传授、能力训练、智慧启迪,三层次;法理论述、名案评述、名著品读,三结合;课前导入、课中阐析、课后引导,三步骤为特色的理念、结构、内容创新的法学概论教材。本书作为高等学校公告管理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专业基础课程教材,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法学导论、基础法论、领域法论、法学
本书系统梳理、论述了法律人类学的学科知识,包括概念范畴、研究对象、学科特征、学科形成与发展、代表性人物、流派和观点等;重点论述了法律人类学集中关注的学术话题,如法的起源、法律多元主义、法律与文化等。本书较为详细地阐发了法律人类学富有特色的研究范式和方式方法,如田野调查、比较研究、语言问题等;对新时期法律人类学的方向和发